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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彬 (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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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彬 (大法官)

圖片來自wikiwand

基本資料

性別
出生 (1893-) 1893年

林彬 (大法官)(生1893年-1958年7月24日歿),字佛性,譜名宏肇,浙江省樂清縣(今樂清市)海嶼鄉高陽村人。中華民國法學家、政治人物。[1][2]

目录

生平

民國9年(1920年),林彬自北京大學法學系畢業,獲學士學位,留校任教。此後,曾在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最高法院等處任檢察官、推事、庭長、審判官等職。民國12年(1923年),主辦曹錕賄選總統案。民國15年(1926年),主辦段祺瑞政府髙級官員殺傷請願學生案。

公職

中華民國
前任:
張知本
司法行政部部長
1950年3月16日—1954年6月1日
繼任:
谷鳳翔

參考資料

  1. 1.0 1.1 1.2 刘国铭主编. 中国国民党百年人物全书. 团结出版社. 2005. 
  2. 2.0 2.1 2.2 乐清县志,中华书局,2000年,第113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