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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红华 |
林红华,女,汉族,临澧县人,1978年5月出生,1996年9月参加工作,200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
2018年12月,湖南省就珊珀湖投肥养殖导致水质恶化问题,给予鼎城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林红华(时任安乡县副县长)党内警告处分。
基本内容
中文名称:林红华
民族:汉族
毕业院校:中央党校
国籍:中国
出生日期:1978年5月
人物履历
1993年9月至1996年8月在常德师范学校学习;
1996年9月至2003年10月临澧县交通局干部,其中2001年3月至2003年10月借调到县委组织部,
1996年9月至1999年6月市委党校函授大专经济管理专业学习毕业,
2001年8月至2003年12月中央党校函授本科法律专业学习毕业;
2003年10月至2005年11月临澧县委组织部科员;
2005年11月至2007年11月任共青团临澧县委书记;
2007年11月至2009年12月任临澧县杉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其中2006年9月至2009年7月湖南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学专业学习毕业;
2009年12月至2011年6月任临澧县杉板乡党委书记;
2011年6月至2012年9月任安乡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2012年9月至2013年9月任安乡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2012年11月当选县政府副县长;
2013年9月至2016年8月任安乡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2016年9月至今任鼎城区委常委、宣传部长。
人物事件
2018年12月,湖南省通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
2017年4月24日至5月24日,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湖南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于2017年7月25日将督察发现的15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移交湖南省,要求依规依纪依法调查处理。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杜家毫、省长许达哲明确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抓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增强“四个意识”,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根据查明事实,依据有关规定,经省委、省政府研究,通报如下:
珊珀湖投肥养殖导致水质恶化。珊珀湖作为安乡县备用饮用水水源地,长期存在投肥养殖违法行为,[1]造成珊珀湖水质恶化。安乡县委、县政府对珊珀湖水质恶化问题整治不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鼎城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林红华(时任安乡县副县长)党内警告处分。
参考文献
- ↑ 林红华调研2019年棚户区改造项目 ,搜狐网, 2019-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