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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爾斯·曼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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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934年11月12日—2017年11月20日 |
國籍 | 美國 |
別名 | 最危險的殺手 |
職業 | 連環殺手 |
查爾斯·米勒·曼森(Charles Milles Manson,1934年11月12日—2017年11月20日) ,美國著名類公社組織「曼森家族」的領導人、連環殺手 。 曼森家族崛起於20世紀60年代後期的加利福尼亞。曼森由於女星莎朗·塔特(Sharon Tate)和拉比安卡(LaBianca)謀殺案而被判入獄,其實曼森的罪行遠不止這些。在美國,曼森被稱為「最危險的殺手」 。
2017年11月20日,查爾斯·曼森死於加州,終年83歲
惡行實錄
在「披頭士」(Beatles) 熱潮堀起的60年代,查爾斯·曼森和當時很多的青少年一樣,極度迷戀披頭士的音樂,但是在吉他以外,他亦迷上了另外一樣非常流行的東西--毒品。他本身是一名妓女的兒子,年少時已經犯案累累,檔案被標明「危險」和「永不可信任」。在保釋外出期間,他曾兩度結婚,如一個正常的普通人組織家庭,但兩次婚姻也以失敗告終。不過兇殘的殺人組織曼森家族(Manson Family )並不是真的指一家人,而是一群仰慕他的追隨者(多數為年輕富有的中產女性)所組成的殺人集團。到了1969年,這個組織已經有25個主要會員和60個一般黨員。有一天,身為首領的他宣布進行終極計劃「Helter Skelter」(披頭士其中一張大碟名),發動末日的種族和階級戰爭,並揚言只有他的信徒才可以存活下來。首個受害的單位是著名導演波蘭斯基 (Roman Polanski) 的大宅,除了波蘭斯基外出拍片避過一劫之外,包括他有身孕的妻子莎朗·塔特在內的5人都被虐殺,接着則是一間超級市場的東主拉比安卡(LaBianca)夫婦。但這場戰爭在這裡就停住了,原因是其中一名中堅分子蘇珊·阿特金斯(Susan Atkins)因另一樁謀殺案被拘捕後,不知為何滔滔不絕的把所有罪行招供,惡名昭彰的曼森家族就此瓦解。
查爾斯·曼森是美國歷史上最瘋狂的超級殺人王,他所控制的邪教組織喪心病狂、殺人如麻。
1968年編導恐怖片《魔鬼怪嬰》的波蘭導演羅曼·波蘭斯基懷有8個月身孕的演員妻子莎朗·塔特、以及在他比華利山豪宅里的四人,在1969年被殘酷殺害,死者屍體上共發現102處刀傷,且均中數槍,死前極為痛苦;其中莎朗·塔特身中16刀,與她的化妝師被吊在起居室內,兇手還用她的血在牆上塗寫口號。
此案經過洛杉磯警察局的努力偵破為邪教組織「曼森家族」的一男三女四名成員所為,而幕後主使者就是他們的領袖查爾斯·曼森。而查爾斯·曼森則經過法庭審判,最後被判終身監禁。
注釋:查爾斯·曼森是因(指使)謀殺著名電影導演羅曼·波蘭斯基已有8個月身孕的妻子莎朗·塔特而臭名昭著,與瑪麗蓮·曼森扯不上關係。不過是意向像美麗與恐怖相結合的樂團主音將自己的藝名命名為瑪麗蓮·曼森罷了。
早年生活
童年 1934年,16歲的未婚少女凱瑟林·馬道克斯(Kathleen Maddox )於俄亥俄州的辛辛那提市生下了查爾斯·米勒·馬道克斯(Charles Milles Maddox)。不久後,凱瑟林嫁給了一名工人,威廉·曼森(William Manson)。查爾斯·米勒·馬道克斯也改名為查爾斯·米勒·曼森。曼森的生父曾經在一份法院裁決書中以克羅奈爾·斯科特(Colonel Scott)的名字出現,可是曼森從未見過他的父親。
根據曼森的說法,他的母親是一個酒鬼,曾經為了一桶啤酒將他送給了一名無子女的酒吧女招待。後來曼森曾經被叔叔接走,兩人生活了一段時間。1939年,曼森的母親和舅舅因為在西弗吉尼亞的查爾斯頓搶劫而被判入獄五年,曼森就和叔叔、叔母生活在西弗吉尼亞的麥克梅肯(Mcmechen)。1942年,曼森的母親被假釋,她將曼森接回。母子兩人就生活在一家廢棄的旅館內。曼森將這段時間裡母親給他的擁抱看做是唯一的童年快樂回憶。
1947年,凱瑟林·馬道克斯想將兒子送給一戶人家收養,但沒有成功。法庭將曼森安置在印第安納州特雷霍特(Terre Haute)的吉爾伯特男孩學校(Gibault School For Boys)。10個月後,他從那裡逃出來,但母親拒絕收留他。
最初的罪行
通過盜竊食品雜貨店,曼森用錢租了一間房。後來,在他偷竊自行車時被捉住,送到了印第安納的一所少年管教中心(junvenile center)。後來,在他到達安置地男孩城(Boys Town)四天後 ,他和另外一個男孩逃了出來,兩個人在外面搶劫了兩次。 在兩次搶劫後,曼森再次被抓,並被送到了印第安納男孩學校當時曼森13歲。後來他聲稱自己在那裡受過性虐待。在多次失敗後,1951年,他和另外兩個男孩終於逃了出來。
在猶他州,曼森和另外兩個孩子開着他們偷來的汽車沿途盜竊加油站。因為開着偷來的汽車穿越州界而觸犯聯邦法律,曼森被送到了華盛頓國家培訓學校(National Training School),並在那裡待了四年。儘管他的智商測試平均數為109(最後一次測試是121),他仍是文盲。工作人員斷定他是「反社會」。
第一次入獄
1952年2月的Natural Bridge Honor Camp 聽證會近一個月前,由於精神科醫生的一封信,曼森被轉移到了西弗吉尼亞的Petterbury Reformatory,在那裡他被視為「危險分子」,因為他曾用一把鋒利的刀片抵住另外一個男孩的脖子。1952年9月,他再次被轉移到俄亥俄的奇利科西(Chillicothe),那裡有更嚴密的防衛。經過一個月的改造,曼森幾乎成了「模範公民」,良好的工作習慣和較高的知識水平使他在1954年獲得了一次假釋。曼森和叔叔生活在西弗吉尼亞,1955年1月,曼森和一位名叫羅薩莉·簡·威利斯的醫院護工結了婚。根據他的說法,他那時真切感受到了婚後生活的幸福。通過打零工和偷竊,他尚可維持這個家。
10月左右,也就是曼森和他懷孕的妻子開着偷來的汽車到達洛杉磯3個月後,曼森再次被指控違法。精神評估後,他被判處5年緩刑。由於未按時出席聽證會,緩刑被取消,改為3年監禁。曼森被送到了加利福尼亞的Terminal島上服刑。
當曼森在監獄中時,羅薩莉生下了他們的孩子。她和曼森的母親生活在一起,並於第一年一起到島上探視過他。但在1957年,羅薩莉開始和另一個男人同居。一次聽證會前,曼森逃跑未遂,被加了5年緩刑,假釋被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