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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丁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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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莲县第5任县长(代理) |
台湾省政府建设厅厅长 |
花莲县第4任县长 |
个人资料 |
性别 男 |
早年生平
柯丁选在七岁时随父亲到花莲“沟仔尾”居住。小学就读于花莲港公学校(今明礼国小),与黄福寿同为同学。公学校六年毕业后继续读高等科两年,再读花莲港夜间中学两年,其间曾在花莲寿丰糖厂当过临时工半年。台湾完成初中教育后,柯丁选前往日本内地求学,先就读福冈县丰国中学,丰国中学毕业后,原本第一名毕业的柯丁选可保送当时的满洲国哈尔滨工业大学电机系,但因母亲反对读理工而作罢。于是转往考医学系,进入九州帝国大学医学部专科,并在日本国立鹿儿岛大学取得医学博士的学位。
- 1947年7月间,柯丁选自日本返台投身医界。曾担任铁路医院妇产科与小儿科主任医师。
- 1949年转至铝厂花莲医院担任院长,并在省立花莲高中(今国立花莲高级中学)担任教员兼校医。
- 约1950年,基督教门诺会派何思医师(Dr. Hess)到花莲,以花莲教会牧师馆充当诊所免费看病,称为“基督教门诺诊所”(MCC, Monneit Christian Clinic),同时并组成基督教门诺会山地医疗巡回队,于山地乡巡回免费看诊。当时刚回乡在铝厂花莲医院当院长的柯丁选义助门诺,除于兼办M.C.C外,还加入山地医疗巡回队到偏远山地乡为台湾原住民做巡回医疗服务。
- 1951年花莲大地震那年,门诺会派恩格尔医师( Dr. Emgle)来铝厂医院当医师,并接办基督教门诺诊所。其时柯丁选亦继续兼任看病的工作。两年之后恩格尔医师期满归返,基督教门诺会因而再度以月薪美金一百元聘请柯丁选兼任门诺诊所主任一职,后因基督教门诺会有意结束门诺诊所,柯丁选于是卸下门诺诊所职务。
- 1958年,柯丁选在花莲美仑创办“生生医院”。也曾任花莲师范附小家长会主席、花莲县医师公会常务理事、台湾省医师公会理事等职。
- 柯丁选同时也是中尉军医,在应召服役时,也救活了若干军中将士。
参与政治
- 1958年柯丁选投身政界,出任花莲县第二届议员、第四届议长。
- 1960年,柯丁选代表角逐第四届花莲县长选举,以5万5千多票击败徐辉国当选花莲县长。
- 1964年第五届花莲县长选举中,柯丁选在只有一人竞选下以10万零一千八百馀票高票连任成功。柯丁选在县长任内配合花莲港建设,设立水产职业学校,争取渔业贷款,改善原住民生活。完成十馀公里海岸山脉西侧道路,以及丰滨乡石梯湾渔港的新建工程。并修筑堤防、开发新生地作为耕作用地。在改善医疗方面,柯丁选在县长任内也曾大力地给予门诺会兴办医院许多土地上的帮助。
- 当时由于国民党县长能任命的除县府员工外就是教员,所以往往都是用教员当助选员,或在选上后任用派系人马担任教职以供酬赏。然而柯丁选在县长任内,从未用教员做助选员,人事也从未用私人。
- 县长卸任后,柯丁选于1968年6月被任命为台湾省政府委员兼建设厅长,后担任台湾省都市计划委员会主任委员、行政院顾问等职务。其间柯丁选曾任乌脚病防治中心主任,前往台南县北门一带,防止乌脚病的蔓延。
- 1976年至1977年间,因当时花莲县长黄福寿至台肥公司当董事长,台湾省政府派时任省府委员的柯丁选回花莲代理了一年五个月的县长。任内促使海岸山脉西侧道路的延伸,贯通寿丰、丰滨、光复、瑞穗等偏远乡村的产业道路,极力奔走争取。
- 1984年,柯丁选创办的生生医院失火,院舍全毁,财物损失逾一千五百万,使柯丁选多年的心血付诸一炬。同年其妻李珠玉因脑溢血病逝。柯丁选于同该年自政坛退休。
家庭
公职
中华民国政府职务 | ||
花莲县政府 | ||
前任: 胡子萍 |
花莲县县长 第四、五届 1960年6月2日-1968年6月2日 |
继任: 黄福寿 |
前任: 黄福寿 |
花莲县县长 代理 1976年7月20日-1977年12月20日 |
继任: [[吴水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