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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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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西方文艺青年的文学圣经。美是可怕的,令人战栗。精雕细琢至的文字中,绽放出纯粹的暴力

•普利策小说家得主、全球超级畅销书《金翅雀》作者畅销数十年经典成名作

•直面人性罪恶,与《蝇王》《罪与罚》遥相呼应的当代经典

•心理惊悚经典,荒废而堕落的青春编年史。在暴烈而冲动的青春 期,我们本以为自己做过什么事都会被原谅,但“邦尼死了几个星期后,我们才意识到事情有多么严重”……

•本书首个中文译本由程虹教授等翻译

•美国亚马逊人生100本必读书之一

•美国亚马逊人生100部必读推理作品之一

•美国亚马逊人生100部必读青少年作品之一

•《休斯顿纪事报》:一道文学大餐,以陀思妥耶夫斯基和露丝•兰德尔为主料,以伊夫林•沃、狄更斯、萧伯纳、菲茨杰拉德、莎士比亚为佐料。

•《卫报》生命中不可缺少的100本书之一

•BBC英国读者最喜爱的100本书之一

•《泰晤士报》61年里的61本佳作之一

•美国中学生暑期指定读物

•《纽约时报》年度好书

•“每月一书”读书俱乐部推荐书目

•斯蒂芬•金《写作这回事》推荐书目

•詹姆斯•弗兰科推荐书目

美国汉普顿大学里有一群古怪的学生,他们与学校里的其他学生格格不入。他们受魅力非凡的老师的影响,发现了一种独特的生活和思考方式,以为可以借此摆脱单调平庸的当代生活。但他们突破界限后,生活天翻地覆。他们这才发现,真正地活着是多么难,而杀戮又是多么容易……

《校园秘史》融合文学和惊悚小说写法,哥特氛围浓厚,是唐娜•塔特成名作,畅销数十年,已成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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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娜•塔特是个极好的作家。她的作品厚重但又很吸引人。她是个了不起的讲故事者。

——斯蒂芬•金

让我无法呼吸。

——露丝•伦德尔

一部优美的小说。精致,有趣,悲伤,恐怖。不读完根本就没法把它丢开。多么了不起的首作。

——约翰•格里森姆

《校园秘史》在田园风光中邀请读者参与一场密谋,读者必须跟着走向最终必定会发生的结局——才华或勇气不够的作家无法想象到那样复杂的结局。

——杰伊•麦金纳尼

塔特的首作《校园秘史》颇受欢迎,时而沉重,时而很有娱乐性。《校园秘史》一部分是心理惊悚作品,一部分是荒废而堕落的青春编年史。

——《出版人周刊》

《校园秘史》异常成功……一部非常有力量的小说,情节也引人入胜……残忍,强悍,理智,节制,无懈可击。

——《纽约时报》

一部完成度极高的心理惊悚作品……氛围骇人……塔特文笔璀璨。

——《村声》

睿智,精致,真诚,感人。

——《时代》

文笔优美,从头至尾都悬疑。

——Vogue

一部引人入胜、难以忘怀的杰作。

——《泰晤士报》

《校园秘史》是本非常迷人的书,是一场回顾我们读书岁月暴烈而冲动的友谊的旅程,那时候,我们以为自己能对神施魔法,以为我们不管犯下什么罪,都会被原谅。

——《费城问询报》

一次酣畅淋漓、影响深远的阅读体验……文采粲然,可以一刻不停地从头读到底。

——《名利场》

《校园秘史》是一部哲思惊悚小说,继承了威廉•戈尔登经典之作《蝇王》邪恶的气质,和我们已知的任何一出希腊悲剧同样冷酷,恐怖。

——《纽约今日新闻》

塔特和同时代的任何一个作家都不一样。美丽的语言,复杂的情节,迷人的人物,和智慧的能量,让她这部首作成为同时代作品中迄今最有意思的一本。

——《波士顿环球报》

这部杰作复杂、技巧娴熟……故事哥特,绵密,惊悚。

——《时尚Cosmopolitan》

唐娜•塔特在简单但悬疑的情节中融入哥特氛围和哲学思考,她的确是个了不起的作家。

——《华盛顿邮报•图书世界》

一道文学大餐,以陀思妥耶夫斯基和露丝•兰德尔为主料,以伊夫林•沃、狄更斯、萧伯纳、菲茨杰拉德、莎士比亚为佐料。

——《休斯顿纪事报》

唐娜•塔特是个很有天分的作家……她的句子的节奏,她对写一部500多页惊悚小说的自信(也的确引人入胜)表明她已经把同年纪的作家甩在了后面。这本书达到了希腊经典悲剧的高度。

——《迈阿密先驱报》

唐娜•塔特是当代埃特加•爱伦•坡,《校园秘史》令人血脉喷张,就像类固醇。

——Glamour

一部引人入胜、萦绕于心的杰作。

——《卫报》

技艺高超,令人着迷。

——《标准晚报》

一部真的读了就停不下来的书。

——《独立报》

作者简介

唐娜•塔特(Donna Tartt)

美国当代著名女作家,1963年出生,在密西西比州格林纳达长大,五岁时写了人生第一首诗,十三岁时发表了第一首十四行诗。1981年就读密西西比大学,后转学至贝林顿学院。大一时就因写作才能受到注意,被著名作家巴里•汉纳招入其短篇小说课程研究生班。汉纳称其为“难得一见的天才,文学之星”。

唐娜•塔特平均每十多年才完成一部作品,迄今只出版了三部长篇小说:《校园秘史》《小友》和《金翅雀》。这三部作品均颇受好评,畅销且长销,版权售出三十余国家和地区,奠定了她在文学界的地位。2014年,塔特入选《时代》杂志“年度最具影响力的一百位人物”。

塔特认为,雕琢句子——正确的词,适当的比喻——是写作带给人的最深层次的满足。写作是一种“沉浸式的体验”,写一本让自己沉迷的书,可以进入一个迥异的世界。

原文摘录

She was breathing hard, and deep circles of red burned high on her bright cheeks; in all my life I had never seen anyone so maddeniningly beautiful as she was at that moment. 光光的脸颊,冰冷的瓷砖。马桶的抽水声实在太大,我都害怕它会把我吞下去。那就像是我生病时候的那种感觉,以及我在加油站和酒吧的洗手间里呕吐的感觉一样。都是同样的一幅鸟瞰图:在马桶底部你会看到同样的那些稀奇古怪的小按钮,而其他时候你根本不会注意到它们;还有那些沁出水滴的瓷砖表面,水管的低鸣,以及冲水下去时发出的长长的轰鸣声。 洗脸的时候,我突然哭了起来。眼泪很快和冰冷的洗脸水混合在一起,我用闪亮、通红的手指将这一汪混合物捧在一起,刚开始的时候根本就没意识到我在哭泣。我的抽泣声很有规律,没有任何情感,就像几分钟前刚刚停止的干呕一样,很机械。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好像跟我没有丝毫的关系。我昂起头,毫无兴趣地看着自己在镜子中哭哭啼啼的模样。这到底是什么意思?我问自己。我看起来糟透了。大家都没有被打垮,可是看看我现在的样子:我全身都在颤抖,就像《失去的周末》中的雷·米兰德看到了蝙蝠的样子一样。 窗外吹进了一阵寒风。我打了个冷战,但不觉得怎么清醒。我往浴缸里洒了一大把朱迪的浴盐,舒舒服服地泡了个热水澡。等我洗完澡、穿好衣服出来的时候,便感觉自己已经恢复正常了。 太阳底下无新事,我一边想,一边穿过大厅,回到自己的房间。任何行为,在包容万象的时间面前,都显得那么渺小。

书评

为了青春与成长 他们支付了生命,而永远留在了过去 他们支付了未来,而永远拒绝成长 只有“我”,跨越了青春,跨越了成长 “幸存”下来…… 唐娜·塔特的《校园秘史》(THE SECRET HISTORY)据称是自约翰·诺里斯的《独自和解》之后最棒的一部美国校园小说。而当我合上那本五百多页的大部头,不禁一声叹息:这,是一部青春的祭品。 小说的结构与叙述方式都很简单,分为“小引”、“上部”——背景及谋杀、“下部”——众人的崩溃以及“尾声”四个部分;叙述一以贯之地采用第一人称,只是中间经过了“我”——“我们”——“我”的微妙变化。 开篇的小引即开门见山地引入了一起杀人事件,这象是一个典型的好莱坞式的开头,而且,毫不讳言地,凶手就是,“我们”。 小引过后,作者笔锋一转,细说从前。作为“我”,一个叫理查德·帕蓬的二十岁叙述者,旁观者,参与者与经历者开始了一个舒缓有序的故事。 “我”,做为一个加州的普通青年,来到汉普顿大学攻读文学,从而加入了一个精英团体。这个只有五人的小团体在古怪的朱利安教授的引领下,在当时荒诞不羁,醉生梦死的校园氛围里显得卓而不群。他们优越的背景,优雅的举止,使他们罩上了一层华丽而另类的外衣。而少不更事的“我”,更是被他们吸引,竭尽全力地挤入到这个圈子中去。 小说以直线式的结构顺滑地向前铺展开去,没有旁根,没有枝桠,不疾不徐,却直奔矛盾的核心。随着“我”一天天地融入这个集团的核心,“我”渐渐发现了这个集团层层包裹的秘密----一场荒唐的祭神活动中发生的杀人意外,至此,小说的节奏逐渐发生了变化。在“我”的注视之下,每个人的小秘密,开始围绕着这个巨大的秘密蠢蠢欲动。邦尼成为大家眼中最大的破绽,一个寄生者,敲诈者,终于变成大家眼中致命的威胁。而“我”,也从一个单纯的旁观者,变成了一个或主动或被动的谋杀参与者。在这里,“我”的第一人称叙述,也多数变成了“我们”。 当邦尼的命案尘埃落定,而“我们”以为一切都已结束的时候,真正的崩溃却开始了……这时,叙述者又变成了“我”,这似乎喻示着“我们”虽然合谋杀死了邦尼,但在其后的时间里,每个人都必须独自去面对来自灵魂深处的危机,独自去面对自己的崩溃过程。 在这里,叙事人称的转换又添上了某种象征的色彩。

读完全篇,我们不禁会问,六个年轻人是怎样一步步走到绝路的尽头去的?朱利安又对他们有着怎样的影响。 他们坠落的起点究竟在哪里呢? 朱利安的角色,虽然在作品中着墨不多,但却至关重要。如果没有记错的话,刨除那些背景式的存在,以及前两次“我”与朱利安的见面,比较重要的关于朱利安的场景出现了三次。一次,是“我”第一次上朱利安的课,在这里,我们似乎可以找到用来回答一些问题的东西。 “美就是恐惧。不论我们把什么称作是美,我们都为它而颤抖。” 朱利安用一种死去的语言——希腊语,一种古老的哲学将他的学生们与现实隔离开来。而这种努力却在后来越来越严酷的现实面前,被击得粉碎。 “……一个人越有教养,就越聪明,越发压抑,这样他就需要有更多的方法来释放他如此努力才能克制住的那些原始的冲动。否则,那些强大而古老的力量就会集聚,增强,直到它们猛烈到足以逃脱,或者由于延误而直至强大到完全摧毁人们的意志。” 这句话如预言一般,一语成谶。 朱利安第二次比较重要的出现是在大家倾巢出动寻找邦尼之时。“……这次规模盛大的搜救行动也激起了他(朱利安)很大的兴趣,不管他隐藏得多么晦涩,他还是被这个‘物’的美学所打动了。 …… 朱利安朝亨利身后望去,我吃惊地发现他的脸上竟然写满了真心的欢乐。” 朱利安的形象凸显出来了,从背景里向前跨了极为微妙的一步。 一个男孩的命运,尤其是他的一个亲密学生的命运,在他的眼中仅是一种被物化的美学。 而他的学生们,无遗是毫不犹豫地继承了他的衣钵。 当查尔斯问:“怎样来为那些冷血的谋杀找到正当的理由呢?” 亨利的回答是:“我宁愿把这看做是,物质的一种再次分配。” 朱利安只看到他想看到的东西,并且是被他标榜为“艺术和美”的东西,“他无法看清一个人或者一件事物的真实面目”。而事实上,是他拒绝去看清。正如作者籍由另一个人的口中说出:“……这并不是说朱利安选择了只去关注那些肯定的、高尚的事物;而是说他在这样选择的同时,也决定了去忽略其他同样重要的事物”。 为了一已之私利,为了掩饰得很好的冷漠,他“一次又一次地拒绝去发现事情的真相”,而当他无法拒绝时,当真相,尤其是残酷的真相摆在了他的面前时(他终于发现了“我们”谋杀了邦尼),他选择了逃走。这就是他的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的出现。 从某种意义上而言,他选择了抛弃他的学生们,而后者,尤其是亨利,一直将他视若神明。 他的抛弃被认为最终导致了亨利的自杀。 朱利安虽然一直做为一个模糊的背景而存在,但他却对前景中的年轻人有着不可言喻的影响力,而这种影响力正是通过亨利加诸在“我们”身上的。亨利无疑是众人之中的核心人物,他策划了祭祀酒神的活动,他策划了对邦尼的谋杀,他似乎操纵着一切的一切,但他却是所有人当中,最让人琢磨不透的一个。 总体看来,第一人称的叙事方法——用“我”的眼睛去看,用“我”的耳朵去听——固然有着真实感与客观性的好处,但它的缺陷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作者只能通过“我”去描述那些人的言谈举止,而无法带领读者深入到他们的内心深处去。对于象邦尼这样的性格外向者,作者可以通过人物略为夸张的性格特点将其刻划得入木三分,活灵活现。但当叙述对象是亨利这样莫测高深的人时,就显得有些束手无策了。 小说的前半部分还好,“我”与亨利的直接接触也好,他们眼中的亨利也好,都比较多。尤其是谋划杀死邦尼那一章,亨利的个性被很好的突现出来。但在邦尼死后,从葬礼开始,亨利便渐渐地与他人产生隔膜,逐渐淡出他人的视野。虽然从众人的口中,大家仍然约略地知道他在做什么,但却无人知道他到底在想些什么。“我”的唯一一次“直击”,而且描绘得比较详尽的一段,是“我”看到亨利整理苗圃时那段相当简短的对话。亨利把自己封闭在自我中,在那里,他的整个价值体系正在悄然无声地分崩离析,但是,没人能探身进去,一看究竟。因而,当亨利最终举枪自尽的情节到来时,虽并不显得突兀,但回味起来,却令人百思不得其解,读者象“我”一样困惑,因为我们看到的,只是“我”看到的;我们听到的,也只是“我”听到的,对于亨利这样的人,无论是“我”,还是我们,都无法还原他的心理轨迹。 亨利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谜。

整部小说,就如同一件剪裁适度的华服。作者的取舍独具匠心,节奏的把握也运用地得心应手,或舒缓或湍急,紧随情节的起伏,错落有致地一路向前。 作者详细地描写了策划谋杀的前前后后,然后到了谋杀前的高潮部分 “四周非常安静,我听到在林子深处,有啄木鸟远远地发出微弱的声音。 ‘告诉我,’邦尼说,这时我第一次感觉到他起了疑心。‘你们这些家伙到底在干什么?’ 树林里一片沉寂,没有一丝声响。 亨利微笑一下。‘没什么,找些新鲜的蕨菜,’他说,然后朝邦尼跨了一步。” 谋杀到这里戛然而止,小说的上部也到这里戛然而止。 作者回避了谋杀实施的细节,应当承认,这是个聪明,然而略带市侩气的选择。空白处形成的残缺美就由人们的自由想象——其实也未必来得那么自由——来填满。 相较之下,作者却不辞劳苦地描写人们寻找邦尼的前前后后,尤其是邦尼的葬礼更是被写得巨细靡遗。这一部分甚至具有整部小说中罕见的反讽特色。一个成人的世界象一本摊开的书一样呈现在“我们”的面前(之前,只是校园里躁动的青春),那是一个“我们”即将跨入的世界,一个虚伪,冷漠,煞有介事的成人世界。 然而,在跨入这个世界之前,我们已经崩溃地体无完肤了。 邦尼的葬礼,是“亨利们”由麻木走向忏悔的分水岭。 “邦尼,我对自己说,噢,邦尼,我真的很抱歉。”从此,五个人向着深渊的方向势不可当地滑坠下去,而下面横陈着的,是邦尼的尸体。 每个人都在拚命地掩饰自己,而每个人的行动又把他们各自的心境弄得昭然若揭。 每个人都陷入到一种深深的绝望之中。“我”变得嗜药,天天在昏昏沉沉之中度过,甚至还起了自杀的念头;查尔斯则嗜酒如命;弗朗西斯则疑神疑鬼地认为自己患了绝症,并实施了一次未遂的自杀。连最深藏不露的亨利也将杀死邦尼前挖出的那种蕨菜种在自家的花园里…… 没有人再提起邦尼,但那个人,那个名字已经在他们的未来之中生根,发芽,再也抹不去了。 也许,正是这个,让他们绝望地看不到任何出路。他们杀死了邦尼,埋葬了邦尼,也杀死了彼此的友谊,埋葬了彼此的信任。 “我们不是普通朋友,而是至死不渝的生死之交。在邦尼死后的那段艰难的日子里,这种想法是我唯一的安慰。现在这个想法却让我感到恶心,因为已经无路可逃了。我已经永永远远跟他们绑在了一起,我们成了一条船上的蚂蚱,再也分不开了。” 无论如何,这是一部迷乱而略带悲伤的青春挽歌,“我”在回味亨利自尽时脸上挂着的表情时,“……想起了许多事情。比如,我第一次看到白桦树;我最后一次见到朱利安;还有我学到的第一个希腊语的句子——美是残酷的。” 青春,也是残酷的。 [1]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