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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二首(郑刚中) |
作品名称:梅花二首(郑刚中) 创作年代:南宋 文学体裁:诗 词 作者:郑刚中 |
梅花二首(郑刚中)是南宋抗金名臣、诗人郑刚中的作品之一。
郑刚中(1088年—1154),字亨仲,婺州金华人。生于宋哲宗元祐三年,卒于高宗绍兴二十四年,年六十七岁。登绍兴进士甲科。累官四川宣抚副使,治蜀颇有方略,威震境内。初刚中尝为秦桧所荐;后桧怒其在蜀专擅,罢责桂阳军居住。再责濠州团练副使,复州安置;再徙封州卒。桧死,追谥忠愍。[1]
正文
其一
拟求冰雪向刘叉,琢作方壶不带瑕。 要把露华和月贮,将归书室浸梅花。
其二
玉骨透花寒,冰壶清露滴。 暗香惊返魂,移自芝兰侧。 殷勤置书几,粲粲百态出。 徘徊欲与语,奈此雪霜色。 高标邈难亲,欲疏还不得。 个中须有诗,苦觅不到笔。 要须明月来,吒之问姑射。[2]
作者生平
元祐三年(1088年)出生,字亨仲,婺州金华人。南宋抗金名臣。
绍兴二年(1132年)进士、为探花,授温州军事判官。
绍兴六年(1136年),经当朝宰相秦桧之荐举,任刺令所删定官,其时政要务见解受高宗赏识,不久即升任宣义郎,不过一年,又兼授太常博士
绍兴八年(1138年),迁殿中侍御史。
绍兴九年(1139年),为枢密行府参谋出谕京陕,归除权礼部侍郎,寻兼详定一司又兼权刑部侍郎。
绍兴十年(1140年),除试礼部侍郎。
绍兴十一年(1141年),王伦挟金使来议和。枢密院编修胡铨因请斩王伦、秦桧,祸在旦夕。刚中极力营救,由是得罪秦桧,却更令高宗欣赏其胆识,升任他为宗正少卿,后又任秘书少卿。
绍兴十二年(1142年),迁川陕宣抚副使兼营田。在四川任职期间,行屯田,免杂征;严教训,重积聚;整军旅,强武备,使金兵不敢犯境。时有“宗泽猛虎在北,刚中伏熊在西”之称。
绍兴十七年(1147年),以忤秦桧罢,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桂阳居住,徙复州、封州安置。
绍兴二十四(1154年)年卒,年六十七。[3]
主要作品
著有《北山集》、《周易窥余》、《经史专音》、《论语解》、《孟子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