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棜古代祭祀時放獸、饌或酒樽的長方形木盤,沒有足:「設棜於東堂下。」[1]
古籍解釋
康熙字典 【辰集中】【木字部】棜 ·康熙筆畫:12 ·部外筆畫:8
《廣韻》依倨切《集韻》《韻會》於據切《正韻》依據切,𠀤音飫。《玉篇》幾屬也。《類篇》承樽器,如案,無足。《孔穎達曰》棜長四尺,廣二尺四寸,深五寸,無足,赤中,畫
靑雲氣菱苕華為飾。《郊特牲饋食》註:如今大木轝。
又《禮·禮器》天子諸侯之尊廢禁,大夫士棜禁。
又《玉藻》大夫側尊用棜,士側尊用禁。◎按《儀禮·特牲饋食》疏云:器本無名,人與立號。棜之與禁,因物立名。大夫尊以厭飫為名,士𤰞以禁戒為稱。復有以有足無足立名,棜
無足,禁有足。非祭禮,雖大夫去足猶存禁名。至祭則名棜,禁不為神戒也。
基本釋義
古代祭祀時放獸、饌或酒樽的長方形木盤,沒有足:「設棜於東堂下。」
English branch, fork; tray
參考文獻
- ↑ 棜去掉木字旁是什麼字?百度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