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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返台包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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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台湾籍居民身份触及 [[ 台湾海峡 ]] 两岸关系,陷入两岸政府间的 [[ 政治 ]] 攻防困境,迟迟未能成行。 [[ 国民党 ]] 七人小组介入后,由湖北省台办确定乘客名单,以“ [[ 春节 ]] 加班包机”名义(台湾称为“武汉撤侨包机”)在2月3日完成第一班中国大陆返台包机。 [[ 飞机 ]] 抵台后,一位不在陆委会优先乘客名单上的乘客成为台湾第11例确诊病例。台湾方面认为造成台湾防疫破口,所以原安排于2月5日、6日的后续包机班次,两地无法达成共识。其后台方提出自行派飞机到武汉接回滞留居民、派遣检疫人员在登机前检疫等要求均遭大陆方面拒绝。中国大陆之后提出的方案一周内将数千人全数送回台湾、遭到台湾因防疫为由而拒绝。导致2月6日之后的后续返台包机事宜陷入停滞。
3月10日,第二批包机确认成行,然而有部分乘客未报到登机,另外2人未通过,无法抵台,其余361名台湾人分别由 [[ 华航 ]] 与东航载运回台隔离。
==事件相关==
中国大陆的日常行政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基于一个中国原则,不承认台湾籍居民(中华民国国民)为外国公民,视为中国公民、境外居民。台湾籍居民进出中国大陆持台胞证,不使用中华民国[[护照]]。在中国大陆居住六个月以上的台湾籍居民即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获得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甚至可以在特殊情况下申办一次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依照 [[ 中华民国宪法 ]] ,中华民国政府将港澳之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区视为“大陆地区”而非“外国”。在中国大陆居民进入台湾地区的过程中,是持中华民国内政部移民署签发的《中华民国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出入台湾,期间,不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而是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签发的《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往来台湾通行证 ]] 》出入中国大陆。中华民国政府在实务上,将包括陆籍配偶和港澳籍配偶在内的“大陆人民”归于有别于一般外国人的“特别或特殊身份之外籍人士”,此外,对于持有中华民国居留证者,可依法享有本地籍的部分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