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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鸣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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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副主席 | |
出生 |
1902 山东省利津县 |
逝世 | 1971.5.15 |
国籍 | 中国 |
职业 | 中国近代工商业家、天津市副市长 |
毕鸣歧(1902-1971),字凤岗,山东省利津县人;早年曾在沈阳礼和洋行、福茂洋行、上海德孚洋行任翻译、文书、华人经理等职。建国后,任新民化工厂、建业砖瓦厂经理,曾被选任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天津市副市长、政协副主席等职。
他积极开展天津市进出口同业会的工作,为国家进出口业务的发展做出贡献。抗美援朝他捐献飞机1架,认购公债,并任赴朝慰问团副总团长赴朝慰问。
1954年,毕鸣歧参加公私合营,创办、资助社会福利和教育事业;"文化大革命"中遭受迫害,1971年5月15日逝世;1978年,天津市委为他平反,恢复名誉。[1]
人物生平
9岁起读私塾6年;1921年,入济南德育师范学校;毕业后,曾在沈阳礼和洋行、福茂洋行、张家口华德洋行和上海德孚洋行任翻译、文书、华人经理等职。[2]
他早年同中共地下党员王华庭有联系,并做过对革命有益的工作;解放后,他积极开展天津市进出口同业会的工作,推动会员与国外贸易商联系,为国家进出口业务的发展做出贡献。
他响应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工业生产的号召,他先后创办新民化工厂、建业砖瓦厂、新大电锯厂、新城造纸厂等企业并担任经理。
曾被选任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民建中央常委、天津市副市长、政协天津市委员会副主席、天津市工商业联合会主任委员等职。
1951年,抗美援朝运动中,他率先捐献飞机1架,带头认购公债。
1953年,参加中国人民赴朝慰问团,担任华北人民赴朝慰问团副总团长,对工商界支援抗美援朝有重要的影响,自朝鲜返津后向工商界宣传抗美援朝的胜利,进行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教育。
1954年,毕鸣歧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带头参加公私合营。
1956年,全行业公私合营时,他代表天津市工商界向毛主席报喜,对推动工商界接受社会主义改造起到积极作用
。 他多次率天津市工商界代表团赴西北、上海等地访问,沟通贸易往来,促进城乡和地区之间的物资交流。
他热心创办、资助社会福利和教育事业,曾资助天津市兴办学校、托儿所等。
1957年,被错划为右派分子;"文化大革命"中,毕鸣歧遭受残酷迫害,于1971年5月15日含冤逝世。
1978年,中共天津市委为他平反,恢复名誉。同年,有关方面为他举行追悼会,并把其骨灰移葬天津市烈士陵园。 [3]
人物故居
占地面积:916.67平方米
建筑面积:275平方米
建筑结构:砖混结构
建筑风格:西式平房
毕鸣歧故居坐落在天津市和平区常德道78号。
毕鸣歧生前长期居住在这所西式平房内。
该宅邸系他于1944年10月以水顺堂毕名义购自玉德堂苏的房产,转年赠与其子毕守藩所有。
占地916.67平方米,建有琉缸砖大筒瓦尖顶西式平房13间,灰砖平顶房5间,设有卧室、会客厅、餐厅、厨房、卫生间、锅炉房、杂房等。总建筑面积275平方米。室内装饰讲究,木地板,三槽窗,卫生和采暖设备俱全。
该房现仍由毕鸣歧亲属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