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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视杨宪宏调职争议

民视杨宪宏调职争议
图片来自chinatimes

民视杨宪宏调职争议,又称为民视杨宪宏事件民视杨宪宏案,是1997年9月19日台湾爆发的民间全民电视公司(民视)第一个争议案件,起因是民视新闻部经理杨宪宏被民视当局以不正当方式取得的电话窃听录音带调离原职、改调董事长特别助理,舆论哗然。由于当时民视董事长蔡同荣长期担任民主进步党(民进党)中央常务委员及立法委员,本案让长期推动“党政军退出媒体”的台湾社会运动人士开始注意到政治人物“介入媒体”甚至“经营媒体”的问题,故本案不能视为单纯的电视台内部人事斗争。

目录

背景

1997年8月15日,蔡同荣在民视内部刊物《民视通讯》说:“确保台湾不被中国并吞,是民视的最高指导原则。如何确保台湾?我们有责任要培养台湾人民守土的决心,培养台湾爱乡的感情,培养台湾人的爱国主义(Taiwanese nationalism)。我们不允许任何民视同仁,利用民视去鼓吹Chinese nationalism。所有民视的节目和新闻内容,都要在Taiwanese nationalism之大原则下制作。”

1997年9月,杨宪宏说,蔡同荣曾经认为中国国民党新党在其他电视台的节目中已经占有一定的时间,特别是中国国民党新闻在老三台电视新闻出现的比例已经相当高了,民视新闻实在不用再给他们这么多的报导;蔡同荣还举了美国一家专做弱势者节目的电视台为例,以证明自己的看法;类似这样的建议还不只一次[1]

还有一次,民视新闻部制作一场座谈会的节目,邀请了一些政治人物及学者与会。在商量参加座谈会的人选时,蔡同荣、蔡丽蓉(蔡同荣之妻)、杨宪宏都在场。在讨论时,蔡同荣忽然说,他也可以参加这个座谈会。杨宪宏当场对蔡同荣说,让给别人参加会比较好;不料,蔡同荣回答“我比别人说得还更好啊”,蔡丽蓉则劝蔡同荣“让别人去啦”。最后,还是在利益回避原则下,没让蔡同荣上台。

蔡同荣甚至曾经在一次召集民视新闻部记者的谈话上表示,民视要执行的是台湾民族主义而不是中国民族主义;杨宪宏当场接著表示,“大家都已经听到蔡董事长的谈话了”,不过,记者的专业首要的就是维护言论自由,记者本身应作独立的判断、并对自己的判断负责。而在处理蔡同荣参选1997年嘉义市选举区立法委员缺额补选新闻时,杨宪宏特别打电话给民视南部新闻中心负责人,说:民视新闻的处理原则是,选举时双方都给相同的时间,“甚至是用码表量”,但绝对不能让外界有不良的联想;除了时间的公平性以外,在画面的处理上,绝对不能出现太多“董事长如神受到爱戴,对方则不受欢迎”这种比较级新闻处理。蔡同荣与杨宪宏对新闻处理的理念不一致,种下了本案的远因。

本案爆发时,民视总部及新闻部设于台北市松山区八德路三段30至36号14楼(敦北长城大楼),民视总部地址统一为台北市松山区八德路三段30号14楼<ref>当时中华民国电视学会中华民国无线电视年鉴》版权页标示的民视地址,都是台北市松山区八德路三段30号14楼。

参考文献

  1. 康依伦、杨一峰. 民视事件的观察面向之二:政治力v.s.新闻专业 蔡同荣大举干预新闻 民视步上旧三台的后尘. 《新新闻》第551期 (新新闻文化). 1997-09-28: 47-49 (Chinese (Taiw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