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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宗灵
出生 1923年
国籍 中国
职业 法学家

沈宗灵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1923年生于杭州,1946年毕业于复旦大学法律系,1948年在美国费城宾夕法尼亚大学获硕士学位。先后在复旦大学北京大学等校执教,1993年退休。曾任北大法律系法学理论教研室主任,北京大学比较法——法律社会学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总干事,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总干事,国际法律哲学与社会哲学学学会中国分会第一任主席。主要著作有《美国政治制度》、《现代西方法律哲学》、《现代西方法理学》、《比较法总论》、《比较法研究》和《比较宪法》等。译著有《人和国家》、《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美国法律概论》和《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等。主编《中国社会主义法律基本理论》、《法理学研究》、《法学基础理论》(新编本)、《法理学》和《法理学与比较法学论集》(上下卷)等。研究方向主要是中国法理学、现代西方法律哲学和比较法总论。 沈宗灵教授于2012年2月16日9时16分在北京大学第三医院逝世,享年89岁。[1]

主要著作

论著

《斯大林关于社会主义国家学说的发展》,沈宗灵著,湖北人民出版社1955年版;

《美国政治制度》,沈宗灵著,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

《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沈宗灵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

《比较法总论》,沈宗灵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

《中国社会主义法律基本理论》,沈宗灵主编,法律出版社1987年版;

《百万个为什么 法律》,沈宗灵著,漓江出版社1990年版;

《现代西方法理学》,沈宗灵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比较法学的新动向——国际比较法学会议论文集》,沈宗灵等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法学基础理论》,沈宗灵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西方人权学说》,沈宗灵等著,四川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法学基础理论自学考试题解》,沈宗灵等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比较法研究》,沈宗灵著, 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法理学与比较法学论集——沈宗灵学术思想暨当代中国法理学的改革与发展》(上、下册),沈宗灵等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法理学》(第一版),沈宗灵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比较宪法--对八国宪法的比较研究》,沈宗灵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法理学》(第二版),沈宗灵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比较法律经济学 》,沈宗灵译,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3年版;

《法理学》(第三版),沈宗灵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沈宗灵译,中国商务出版社2010年版;

《人和国家》,沈宗灵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年版;

《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沈宗灵译,商务印书馆2013年版;

论文

《我国过渡时期社会的法与道德的关系》,载《北京大学学报》1956年第3期;

《略论罗马法的发展及其历史影响》,载《历史研究》1978年第12期;

《论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载《中国政法大学学报》1983年第3期;

《我国法学基础理论学科的改革》,载《政治与法律》1984年第4期;

《比较法学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载《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5年第1期;

《法律分类的历史回顾》,载《法学》1985年第6期;

《论普通法和衡平法的历史发展和现状》,载《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6年第3期;

《法律社会学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载《法学杂志》1988年第1期;

《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法制的作用和发展规律》,载《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8年第3期;

《法律推理与法律适用》,载《法学》1988年第5期;

《批判法学在美国的兴起》,载《比较法研究》1989年第2期;

《论法理学的创新》,载《中外法学》1989年第3期;

《对霍菲尔德法律概念学说的比较研究》,载《中国社会科学》1990年第1期;

《论波斯纳的经济分析法学》,载《中国法学》1990年第3期;

《塞尔兹尼克的法律社会学》,载《中外法学》1990年第3期;

《拉德勃鲁赫的相对主义法学及其后期转变》,载《社会科学战线》1990年第4期;

《漫谈怎样写学位论文》,载《中外法学》1991年第1期;

《评现代西方法理学》,载《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1年第3期;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载《中国法学》1991年第5期;

《人权是什么意义上的权利》,载《中国法学》1991年第5期;

《九十年代我国法理学的展望》,载《中国法学》1991年第6期;

《注意比较法学的研究》,载《法学》1991年第11期;

《“法律哲学”一词词义商榷》,载《中外法学》1992年第2期;

《当代中国的判例——一个比较法研究》,载《中国法学》1992年第3期;

《比较法学的一些理论问题——国际比较法学会议述评》,载《中国法学》1992年第4期;

《二战后西方人权学说的演变》,载《中国社会科学》1992年第5期;

《法、正义、利益》,载《中外法学》1993年第5期;

《论法律解释》,载《中国法学》1993年第6期;

《论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载《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4年第1期;

《再论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载《法学研究》1994年第1期;

《走向二十一世纪的中国法学》,载《中国法学》1994年第2期;

《从《中国21世纪议程》看法律的作用》,载《中国法学》1994年第5期;

《对《比较法的力量与弱点》一书的评述》,载《中外法学》1994年第6期;

《论法律移植与比较法学》,载《外国法译评》1995年第1期;

《女权主义法学述评》,载《中国法学》1995年第3期;

《有关法律教育课程体系的两个问题》,载《中外法学》1995年第4期;

《二战后美国法律对民法法系法律的影响》,载《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5年第5期;

《评萨科的“法律共振峰”学说》,载《中外法学》1995年第6期;

《欧洲联盟的法律与比较法学》,载《中国法学》1996年第1期;

《为建立比较法学而努力》,载《政治与法律》1996年第3期;

《比较法学的方法论》,载《法制与社会发展》1996年第3期;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载《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6年第6期;

《亚洲三国伊斯兰法的改革——比较法研究》,载《中外法学》1996年第6期;

《在精神文明建设中道德与法律并重》,载《中国法学》1996年第6期;

《中国大陆与香港法律制度的重要差别论要》,载《中国法学》1996年第6期;

《评介波格旦著《比较法》(1994年版)》,载《中外法学》1997年第4期;

《当代中国借鉴外国法律的实例(上)》,载《中国法学》1997年第5期;

《当代中国借鉴外国法律的实例(下)》,载《中国法学》1997年第6期;

《学习十五大精神座谈会发言摘登》,载《求是》1997年第20期;

《权利、义务、权力》,载《法学研究》1998年第3期;

《依法治国与经济》,载《中外法学》1998年第3期;

《评介哈特《法律的概念》一书的“附录”——哈特与德沃金在法学理论上的主要分歧》,载《法学》1998年第10期;

《对《三种法律模式:世界上法律制度的分类学与变化》一文的评介》,载《中外法学》1999年第1期;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中国法学》1999年第1期;

《再看《比较宪法》一书——为纪念钱端升先生百岁冥诞而作》,载《中外法学》1999年第5期;

《美国比较法现状和改进建议》,载《外国法译评》2000年第4期;

《评“法律全球化”的理论》,载《国际经济法论丛》2001年版;

《董必武关于法制的思想》,载《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文集》(第一辑);

《八国宪法首先实行的制度和特征》,载《浙江社会科学》2002年第1期;

最勤奋的学者

沈宗灵的学生刘星回忆,在北大法学院图书资料室翻阅外文书时,发现几乎所有关于法律理论的,借书卡上均有先生签名。

法学院校学生,都会对沈宗灵有所了解,是源于他所主编的“红宝书”(书皮为红色)《法理学》。这是一本入门级别的法学基础教材,大而全,功力也深厚。不过,大部分学生只是“有所了解”,不够深入,就不是书的原因了,而是因为,在法学的所有科目里边,法理学显得最不经世致用。

当然,根据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生赵冬的说法,沈老的影响,可不仅于此。赵冬说,沈宗灵还有一本《现代西方法理学》,是多数院校硕士、博士入学考试必备书目,可称为“宝典”。

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周永坤最为看重的,就不是沈宗灵写的这些法学启蒙类教材了。他说,不必避讳,由于时代的限制,沈老的教材中,有一些是“维辛斯基”(前苏联法学家)的东西,这当然不是他的错。 出生于1923年的沈宗灵,是学着民国时期的“六法全书”于复旦大学毕业的。尽管毕业后,他又自费去宾夕法尼亚大学学习,并获政治学研究生学历,但回国后,因政治大环境所致,他不可能不将法理学与苏俄法学做结合。

这倒是没有将沈老故步自封起来。实际上,在研究苏俄法学的同时,他也将西方法学引入中国。周永坤介绍,在1964年时,沈老就翻译了马里旦的《人和国家》。

用周永坤的话说,在那个年代,这是一本真正开启人们心灵的书。“从此,马里旦的名言,国家是为人服务的,人为国家服务,是政治的败坏,就成了我的座右铭。”周永坤说。

不过,周永坤真正知道沈宗灵,却是在通读完该书几年之后。原因是翻译该书时,沈宗灵没有用真名,而是用的笔名“霍宗彦”。“那真是个奇怪的年代,译者不能署真名,只能隐姓埋名。”周永坤说。

此后,沈宗灵又陆续翻译了庞德的《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以及凯尔森的《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两本书在中国法学界影响深远。

能有此等学术成就,勤奋不可或缺。有媒体甚至称,沈老是那个年代里,最为勤奋的学者。

现已是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的刘星,曾是沈宗灵的学生。回忆起沈老,他说,印象最深的,是在北大法学院图书资料室翻阅外文书时发现,几乎所有关于法律理论的,借书卡上均有先生签名,惊异之余,知晓了先生学问高深的缘由。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对沈宗灵的回忆,也与书有关。他说,读书期间,自己从图书馆借过一本法理书,将书归还后,才记起自己读书时用作书签的家人合影,忘记取出来,于是赶紧又去图书馆找这本书。

这一找才发现,在马怀德之后,沈宗灵也借了这本书,自然也就发现夹在书里的合影。沈宗灵将照片给了法律系办公室,同时还附上一张纸条,“请找到照片里的同学并还给他!”

学生的“爱”与“怕”

“我们当时怀疑,是否是20多年的右派生涯,让他变得过分谨小慎微。”

这样一位学术大家,让当年的学生又“爱”又“怕”。

“爱”是因为,上世纪80年代初,师生的英文水平普遍低下,除了英文课,没有其他课以英文为教材。唯独沈宗灵,他用英文课本给研究生授课,还要求学生必须完成布置的英文阅读量。

沈老的学生王宏林回忆,沈宗灵每次上课,教室都挤不下,有时教室门开着上课,门外也坐着学生,因为有一些别的学校的研究生,也来听沈老师的课。外校学生到了课堂,说,“沈老师,我是某大学某教授的学生,我的导师让我来听您的课,希望您允许。”沈老师通常略点一下头,表示同意。

而“怕”,是因为,作为老师,沈宗灵对学生出名的严苛。现香港大学法学院教授李亚虹当年就是沈宗灵的学生,她回忆,在大学里,如果其他功课,你考试可以轻易地得八九十分的话,沈老的课程,你能考70多分,已属幸运。

李亚虹说,每次到非要见沈老不可的时候,自己都会高度紧张。“因为,他虽然彬彬有礼,一开门就让座,并让师母端上一杯上好的热茶,但他会在你的名字后加一个‘同志’,然后很直率地对你的问题加以批评。”

有一次,李亚虹见着沈老时说:“老郭让我代他向你问好。”沈宗灵便问,谁是“老郭”?李亚虹回答是郭道晖。沈宗灵立即严肃道:“你怎么可以对长辈和领导,这样没有礼貌?”李亚虹觉得委屈,大家都这样称呼郭老师啊,可也不敢多说。

这些都还在其次,根据沈宗灵的学生描述,沈老在不少方面,甚至有些“不近人情”。

李亚虹回忆,在毕业前,同学们决定给沈老送一个有江南景色的小木雕,以谢师恩。哪里晓得,沈老直接拒绝接受,还说,你们不应该这么做。李亚虹无奈地说,礼物上已经写了您的名字。这样,沈宗灵只好接受,但坚持把钱付了。“我们当时怀疑,是否是20多年的右派生涯,让他变得过分谨小慎微。”李亚虹说。

现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晨光也曾是沈老的学生。他回忆,1980年夏,在经历了大半年苦行僧式的准备之后,他终于考取北大法律系硕士研究生。

“开学后,我和另一位研究生一起去拜见导师——沈宗灵先生。早就听说沈先生是一位学识渊博的严师,我们自然表现出对导师十二分的敬仰,恭恭敬敬,不敢乱说乱动。但是,我们的虔诚似乎没有打动沈先生。”王晨光说。

简单的自我介绍后,沈宗灵单刀直入:你们是工农兵学员,底子不扎实,以前又不是学法律的,能不能学好法律,很难说。你们应当补一些法律基础课。听完这番话,王晨光说,自己犹如当头受了一棒,从梦中的五彩巅峰,打回到冷峻的现实。“原本期待听到的称赞话,一句都没有捞到。”

研究法理学的学者,最希望看到的,应当是法理学大放光彩,整个社会都趋之若鹜。不过,沈宗灵似乎没那么急功近利。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晓力曾是沈老的学生,他说,报考沈老的研究生时,沈老就多次要求他反复思考,自己是否真的适合学习法理学。

现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齐海滨,在当年,也有与赵晓力相类似的遭遇。齐海滨说,一次课后,他向沈宗灵小心表示,有意投其为师。“未曾想到沈老师听罢,竟报我以一种相当怀疑的目光,说他从不鼓励学生报考他的研究生,对我当然也不例外。”

2000年时,有记者主动就此事询问沈老,沈宗灵说:“对学生,我没有什么嘻嘻哈哈的,也不习惯。我觉得搞学问应该严谨。北大学风里就有这两个字,我很欣赏。有一段时间,很多学生想学西方法理学。我跟他们讲,据我的经验,学这门课程非常累,很不容易。因为它的范围太广,难以理解。而且学生的情况也不一样,有愿意埋头钻研学问的,但大部分不是这样。”

他留下了学术

有一次,沈老到东北出差,遇到了“文革”中抄他家的一个学生,沈老师客客气气,没有任何不悦。

脾气古怪归古怪,沈宗灵的心地,其实善良得纯粹。

尽管,没有如同别的老师一般直接收下江南景色小木雕,沈宗灵照样关心学生毕业后的去留。

李亚虹回忆,毕业前,沈宗灵认真询问她“未来的职业选择”,李亚虹回答后,就没再认真记着这事。没想到沈宗灵一直记得。

事后,恰好有了机会,沈宗灵和李亚虹说,他要去一个单位演讲,让李跟他一起去。李亚虹不明其意,后来才明白,“他是为了向这个单位推荐我”。李亚虹说,那次演讲完,沈老显然很开心,一扫平日的威严与拘谨,大快朵颐,看李呆在一边,还催说,“快吃快吃,否则就没有你吃的了。”

在学生面前,沈宗灵除了谈学术,也关心学生的生活问题,但对于自己的状况,极少提及。

王宏林回忆,他在与法学院别的老师的接触中,偶也有人提到,沈老其实遭遇了不少不公,包括学术成果被人侵占等。“不过,所有这些,沈老在我们面前,从未提及一个字。”王宏林说,有一次,沈老到东北出差,遇到了“文革”中抄他家的一个学生,沈老师客客气气,没有任何不悦。

即便在学术上,沈宗灵也从不参与正面争论。王宏林称,在法学界就法的阶级性和社会性争论得不亦乐乎的时候,沈老写了《研究法的概念的方法论问题》,提醒争论双方,大家可能是从不同角度,但说的是同一个意思,并无本质分歧。

沈宗灵在一次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的第一大遗憾就是损失了太多的时间,“文化大革命”中搞翻译,也不能说一点收获没有,思想还是有提高。但从做学问来讲,还是觉得耽误了一些。

这或许是他此后更努力工作的原因。但即便如此,他对自己,也并不满意。“有了些成果,但觉得搞得不深,应该更深入一些。”他说。

3年前,李亚虹见过沈宗灵一次,那时候,沈老86岁,正在伏案翻译著述。

不过,对于沈宗灵为何如此勤奋,也有另一套说法。一位法学教师在其博客上写道,在会议上遇到沈宗灵,便和沈老说:“您的书,至今都是我案头必备的参考。”不料沈老叹口气说:“我并没有你所想象的那样威风,一个单纯的老师,只能这样。”这位法学教师事后慨叹,学术背后的艰辛,其实不只是学术的艰辛,“但他留下了学术”。

近几年,沈宗灵已经很少出门,按照一位了解沈老的老师的说法,他经常是上了一趟厕所,就找不到回会场的路了。

但对于学术,他还是异常热情。赵冬在2010年见过沈老一次,他回忆,沈老说话很少,总是面带微笑,安静地坐在对面;也不记得事了,别的话题聊不上来,要是跟他说说学术,或许他又能想起些事来。

赵冬于是和他谈佩雷尔曼,因为他硕士毕业论文,就是研究佩雷尔曼的修辞学论证,而沈宗灵的《现代西方法理学》里,也有一章专门对佩雷尔曼做介绍。

“没承想,沈老真的能想起来,并提到了修辞与逻辑,最后还告诫说,这些基础理论还要进行深入的研究。”沈宗灵的妻子说,那时候的沈老,可能连上顿饭吃什么都记不住了,一直记住的,就剩这些东西了。[2]

较真教授

1948年从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留学归国,沈宗灵回到复旦开始教书生涯。1954年,借着北大重建法律系的机会,他到北大任教。

当时刚大学毕业的由嵘说,“那时沈老师30岁刚出头,风华正茂,年轻有为。”对由嵘这样的刚出校门的教师要求更严,“备课计划,编写讲演稿、试讲,他都一个字一个字地,反复看好几遍”。

沈宗灵曾以特邀委员的身份参加了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当时担任这一委员会的秘书。他回忆说,沈宗灵曾参加两次会议,“当有人提出要撤销本科,完全按照美国模式,或者继续保留专业,本科也要细分专业时,沈老师一直强调中国的法学教育为什么不能照搬西方教育,不能取消本科。”韩大元记得那次会议上,沈宗灵有些情绪化,“没有用很温婉的语言表达”。

沈宗灵很较真。他的弟子郑强回忆,有次某国家部委请沈宗灵去开会,主办方给每个参会者一个信封,回来后沈宗灵看到有五十块钱,他不知道这是干什么用的,要寄回去。郑强跟他解释说,这可能是交通费吧,“沈老师说,交通费?我是做公共汽车去的,回来的时候是中巴车,很便宜的,用不了这么多。”沈宗灵坚持把刨去路费剩下的钱给寄回去,他说,“我不拿这些不明不白的钱”。

浪漫慈父

1958年上半年,沈宗灵成了右派。儿子沈波认为,之前很爱交朋友的父亲被划为右派后开始把自己封闭起来,不再与朋友打交道,因为他不愿意连累别人,不愿再去联络别人,而且躲避别人。在沈波看来,父亲这种性格的转变就是因为被错划为右派。多年后,沈宗灵曾跟他的学生齐海滨说过,这是一段“屈辱”的命运。

但父亲又是个豁达的人,沈波回忆,他小时候会在未名湖滑冰车,父亲会在前面拿着绳子拽着冰车一圈一圈跑。自己大学毕业时,在感情和工作上遇到烦恼和困难,父亲骑着自行车驮着他,在未名湖边走来走去,“你应该看开,目光应该放得更远。”

“父亲是个非常浪漫的人”,沈波说,母亲也是父亲的学生。沈宗灵到北京参加中央新法学研究院培训后留在这里工作,当时沈波的母亲作为检察院系统选送的学生到这里培训,“他们在那里认识的”。一向被视为非常讲原则的沈宗灵,也有网开一面的时候。沈波说,母亲的作业就由父亲帮着修改。

沈波说,父母两人当时都很爱吃,几乎把北京所有的餐馆都吃遍,每到下午四点,两人总会去颐和园,看湖光山色……

亲友评价

沈先生是我们国家法理学、比较法学、法律社会学等很多个学科的重要奠基人,作为开拓者和奠基人,学科建设初期工作的艰辛是可想而知的,他在这个方面所作的创新和努力非常巨大的,今天法学学科能有这么多的分支学科、能有现在的法学繁荣局面跟他过去所做的大量工作是分不开的。——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守文

沈先生一生不仅学识渊博,而且为人正直、低调、亲和,淡泊名利。即使是在很特别的时期,他也坚持以人为本,没有说过违心的话,也没有做过违心的事。——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潘剑锋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他是一个真正的、纯粹的学者,他的一生,走到现在非常不容易的。他始终坚持了一个学者的良心,坚持了潜心治学的品格。在任何情况下,都以学术为重,淡泊名利。他那份对学术的坚守,永远是我们的楷模。——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院长季卫东

在外人看来,沈老师过的是苦行僧一般的生活。退休后的沈老师基本上没有体育活动,每天早晨拿着牛奶从家里走出来再回去,这是他一天唯一的体力劳动,其他时间全是在写作、在阅读。——沈宗灵弟子郑强

沈老师之所以不苟言笑,是他不善于或者不认为有必要去刻意与别人结交关系,或者去说一些本没有必要的虚称,君子直来直去,这是一种真,当然给人的感觉好像不合群。还有一种真是他求真务本地做好学术和学问。——沈宗灵弟子、北京大学法学院张琪[3]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