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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德詠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於 2019年1月19日 (六) 17:18 由 Next對話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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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德詠

沈德詠男,漢族,1954年3月生,江西修水人,1977年12月參加工作,1972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刑事訴訟法學專業畢業,研究生學歷,法學碩士學位。 現任中共十九屆中央委員,十三屆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主任。 [[File:http://image.thepaper.cn/www/image/9/982/357.jpg原图链接]


基本信息

中文名 沈德詠
性別 男
國籍 中國
民族 漢族 政黨 中國共產黨 入黨時間 1971年12月 出生地 江西省修水縣 出生時間 1954年2月8日 職務 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主任 畢業院校 中國政法大學 學位 法學碩士


人物履歷

1972.02—1975.02,江西省修水縣白嶺公社團委副書記 1975.02—1977.12,江西省師範學院外語系英語專業學習 1977.12—1980.09,江西省師範學院外語系幹部、團總支書記 1980.09—1983.08,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刑事訴訟法專業碩士研究生 1983.08—1988.09,中共江西省委政法委幹部、調研室副主任 1988.09—1993.03,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其間:1992.02—1992.06,江西省委黨校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 1993.03—1997.02,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成員、審判委員會委員(其間:1995.09—1996.01,中央黨校地廳級幹部進修班學習;1996.09正廳級) 1997.02—1998.10,江西省紀律檢查委員會副書記 1998.10—1998.12,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成員 1998.12—2006.11,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成員、審判委員會委員,二級大法官(其間:1999.09—1999.11,中央黨校省部級幹部進修班學習;2005.03—2005.05,中央黨校省部級幹部進修班學習) 2006.11—2008.04,上海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 2008.04—2018.03,最高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正部長級)、常務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一級大法官 2018.03—2018.06,十三屆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正部長級)、常務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一級大法官 2018.06—,十三屆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主任 中共第十八屆、十九屆中央委員。十六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常委,十七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黨的十九大代表。第十三屆全國政協常委、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主任。


學術著作

主要編寫有關死刑、刑事訴訟法修改、民事強制執行、審判監督等論著、文集及法律工具書十餘部,其中1992年出版的《死刑制度比較研究》為中國研究死刑問題的第一本專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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