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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通信学会英文名称:Henan Institute of Communications。成立于1980年6月12日,由河南省民政厅批准成立,业务主管部门为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机构简介

学会是由全省通信科技工作者和省内从事信息与通信或相近专业的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依法登记的学术性、非营利性、地方性的社会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通信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发展河南省通信科技事业的重要社会桥梁,是中国通信学会的团体会员。

学会的宗旨

是在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履行为科学技术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营造良好科学文化氛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团结和动员广大通信科技工作者,通过搭建开放的学术活动平台,营造适宜科技创新和人才成长的学术环境,促进通信科技进步,促进通信科技普及,促进通信人才成长,促进通信科技与经济结合,把广大信息通信科技工作者更加紧密地团结凝聚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主要任务

学会的主要任务是:推动科技创新,开展学术交流,普及科技知识,出版科技期刊,提供科技咨询服务,组织科技成果与人才评价,举荐科技人才。学会下设学术、组织、科普与教育等5个工作委员会和无线通信、计算机通信等10个专业技术委员会,编印有《河南通信技术》季度刊物。截止2021年底,学会团体会员总数达到37个,个人会员3052名。

历史沿革:河南省通信学会曾先后行政挂靠于河南省邮电管理局和河南省电信公司,2002年8月,根据原信息产业部的要求,行政挂靠关系由河南省电信公司调整为河南省通信管理局。学会共产生过九届理事会,高继明、赵维、杨贤足、师继光、杨占富、赵东生、石三平先后任理事长,

学会支撑单位:无

理事长:石三平

秘书长:康洪文

日常联系人:丁国才

本届理事会届次:9

本届理事会当选时间:

理事会人数:94

常务理事会人数:42

个人会员数量:3052

团体会员数量:37

法人代表及学会职务:郭德源 常务副理事长

个人会员中的党员数量:1256

是否建立党委:是

学会专职工作人员数量:4

工作委员会数量及名称:5,《河南通信技术》编审委员会,高级会员遴选委员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学术工作委员会,科普与教育工作委员会专业委员会数量及名称:10,光通信专业委员会,物联网[2]专业委员会,通信线路专业委员会,通信电源专业委员会,无线通信专业委员会,边缘计算专业委员会,计算机通信专业委员会,通信设备制造专业委员会,经济与管理创新专业委员会,云计算和大数据应用专业委员会

主办的评选、表彰、奖励活动:优秀论文奖,科技进步奖

河南省通信学会章程

作者:丁国才 发布时间:

河南省通信学会章程(节选)

(第九届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河南省通信学会。

英文名称:Henan Institute of Communications,缩写为HIC。

第二条 本团体的性质:河南省通信学会(以下简称本会)是由全省通信科技工作者和省内从事通信或相近专业的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依法登记的学术性、非营利性、地方性的社会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通信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发展我省通信科技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是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是中国通信学会的团体会员。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团结和动员广大通信科技工作者,通过搭建开放的学术活动平台,营造适宜科技创新和人才成长的学术环境,为河南省通信事业发展服务,为提高全省公民通信与信息技术素质服务,为省内广大通信科技工作者服务,促进通信科技进步,促进通信科技普及,促进通信人才成长,促进通信科技与经济结合,努力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奋斗。

第四条 本会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优良学风,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风尚,倡导“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提倡团结协作、开拓创新的精神,实行独立自主、民主办会的原则。

第五条 本会的业务主管部门为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为河南省民政厅。本会接受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河南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 本会办公地点:河南省郑州市花园路63号,邮政编码:450003。

第二章 主要任务与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会的主要任务是:推动科技创新,开展学术交流,普及科技知识,出版科技期刊,提供科技咨询服务,组织科技成果与人才评价,举荐科技人才。

第八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 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科学发展,推动自主创新;

(二) 普及科技知识,推广先进技术,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

(三) 组织培训和贯彻有关通信行业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

(四) 开展面向企业的技术咨询和决策论证,提出技术建议;

(五) 经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开展通信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工作和科技项目奖励工作;

(六) 经相关政府部门批准,承担科技评价、项目评估、成果鉴定工作;

(七) 开展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八) 促进民间国际科技交流合作;

(九) 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术道德与学风建设;

(十) 开展表彰、奖励活动,发现并举荐人才;

(十一) 编辑、出版科技书籍、报刊及相关电子出版物,传播科技信息;

(十二) 举办科技展览,兴办符合本会章程的实体机构和社会公益事业。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