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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漢語規範一級字。 此字最早字形見於《金文編》中西周的金文。「沽」的本義為沽水,引申為天津市的別稱,可以借作「賈」,指賣、出售,又指買,還表示故意做作來獲取、獵取,引申為賣酒的人,也能指粗劣、簡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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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文解字 水。出漁陽塞外,東入海。從水古聲。古胡切〖注〗夃,古文。 說文解字注 沽水,出漁陽塞外,東入海。漁陽下當有縣字,說見邑部。漁陽郡漁陽,二《志》同,今直隷順天府密雲縣縣西南三十里漁陽故城是也。《前志》漁陽下曰:「沽水出塞外,東南至泉州入海,行七百五十里。」《水經》曰:「沽河從塞外來,南過漁陽狐奴縣北,西南與濕餘水合爲潞河。又東南至雍奴縣西爲笥溝。又東南至泉州縣與淸河合,東入於海。」淸河者,派河尾也。按,凡曰出某縣塞外、某縣徼外、某縣某方蠻夷中者,皆言其來之遠,不可得其地名,故系之某縣也。此雲漁陽塞外,則非出漁陽矣。今直隷之白河,卽沽河也。白河遠出宣化府獨石口之獨石水,合赤城水、龍門水東南流,逕宻雲縣西,與潮河合。潮河,古鮑丘水也。旣得潮河,西南逕懷柔縣東南,南經順義縣東,至通州城北東南三面,俗稱古潞水。又南逕舊漷縣西。又逕香河縣西南。又東南逕武淸縣東。又東南入天津縣畍,合諸大川由直沽入海,與酈注所述不甚異。程氏瑤田曰:「俗謂沽水及酈注之獨固門漁水蠃山皆在今之薊州者,繆甚。」玉裁謂,《方輿紀要》謂漢漁陽在今薊州,亦大繆。從水古聲。古胡切,五部。今字以爲沽買字。《伐木》鄭箋曰:「酤,買也」,字從酉。

康熙字典 〔古文〕夃《唐韻》古胡切。《集韻》《韻會》《正韻》攻乎切。𠀤音孤。水名。《前漢·地理志》:沽水出漁陽塞外,東至泉州入海。《水經注》:沽河出塞外禦夷鎭西北丹花嶺。

又賣也。《論語》:求善賈而沽諸。

又買也。別作酤。《詩·小雅》:無酒酤我。

又《廣韻》公戶切。《集韻》《韻會》古五切。《正韻》公五切。並音古。屠沽,賣酒者。《尸子》:屠者割肉,知牛之多少,則沽者亦知酒之多少也。

又略也。《禮·檀弓》:杜橋之母喪,宮中無相,以爲沽也。

又物之麤惡者曰沽。《周禮·夏官·司兵》:掌五兵、五盾,各辨其物,與其等。註:謂功沽、上下。疏:沽謂麤惡者,爲下等也。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並古慕切。音顧。義同。

「沽」是形聲字,最初見於西周的《金文編》。金文從水,表示與水有關,古聲。篆文整齊化。隸變後楷書寫作沽。又是「夃」「賈」「酤」的假借字。

「沽」的本義為沽水,即河北省白河。由於沽水至天津市北塘入海,故又用作天津市的別稱。還借作「賈」,指賣、出售。又指買。買引申指故意做作來獲取、獵取。通過 「賣」引申為賣酒的人。又通「苦」,用來指粗劣、簡略。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