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河姑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沾河姑或称小福晋(16世纪1559年后-1624年),努尔哈赤同母妹,扬书之妻。
生平
《清史稿[1]》所记“太祖以同母女弟妻扬书、噶哈善哈思虎,是岁癸未(1583年)”,努尔哈赤所嫁之妹是一人,或二人,不可考。她与丈夫扬书生有三子,其中达尔汉娶努尔哈赤次女嫩哲格格。中年之后,沾河姑与扬书感情不合,向哥哥要求离婚,未获同意。扬书在天命年间逝世时,夫妻已分居十五年,至死未再相见。 天命八年(1624年)五月九日(《满洲实录》记为六月初九日),努尔哈赤在东京城八角殿召集沾河姑与诸女训话,表示:诸女“所出骄纵之事,皆因姑尔事先未好生训导诸女之故,治罪之后,尔勿再登我门,勿来谏我。[2]”。同年九月十二日,沾河姑逝世,以两女殉葬。努尔哈赤要参加葬礼,被诸贝勒劝阻,努尔哈赤言“我之同父同母所生唯此妹矣。”参加葬礼时,努尔哈赤大哭,葬礼结束才回家[3]。
参考来源
- ↑ 《清史稿·卷二百二十七·列传十四》
- ↑ 《满文老档·第五十一册》天命八年五月......初七日......赏瞻河之姑、抚顺额驸之妻、阿布泰额驸之妻、布彦图额驸之妻、巴拜额驸之妻、察木布额驸之妻等六格格驼各一只......初九日,汗于八角殿召集瞻河之姑及诸女训示之。因诸女骄纵无度,故斥之曰:“天设国君......所出骄纵之事,皆因姑尔事先未好生训导诸女之故,治罪之后,尔勿再登我门,勿来谏我。”
- ↑ 《满文老档·第五十九册 天命八年九月......十二日,汗之妹小福晋殁,以二女殉之。汗因其妹亡而欲前往时,诸贝勒劝阻,汗曰:“我之同父同母所生唯此妹矣。”遂前往,大恸。诸贝勒谏曰:“既已会面,请即还家。”不允。众贝勒又谏曰:“不然,请御八角殿。”乃往,至申时送殡后,汗始还家。汗之妹夫曾为哲陈路大臣,初附汗同行,故以妹妻之,育三子。中年之后,汗妹因恶其夫,而欲离之。汗念其原为好友,未准。夫妻死前,已分居十五年。夫至死未得与妻相见,故汗怨其妹,仍眷爱其妹夫。【原档残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