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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中国的中华思想文化术语。
目前,世界上只有两种文字,一种是方块文字,如汉字[1]、日文和韩文,还有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西夏文[2]、契丹文,喃字等;另外一种是字母文字,主要包括拉丁字母文字、阿拉伯字母文字、粟特字母文字等。
名词解释
以法治国。是站在君主的角度,主张君主通过制定并严格执行法令、规章来治理民众和国家(与“人治”相对),是先秦时期法家的重要政治思想。法家的“法治”思想有赏罚分明的一面,也有过于严苛、刚硬的弊端。自汉朝以迄清朝,“法治”和“人治”,各王朝多兼而用之。近代以降,“法治”因西学东渐而被赋予新的含义。
引例1
是故先王之治国也,不淫意于法之外,不为惠于法之内也。 (《管子·明法》) (所以先王治国,不在法度外恣意妄为,也不在法度内私行恩惠。)
引例2
故法治者,治之极轨也,而通五洲万国数千年间。其最初发明此法治主义,以成一家言者谁乎?则我国之管子也! (梁启超 《管子传》第六章) (所以法治就是治理国家的最高模式,它通行于五大洲万国的数千年历史之中。那么最初发明法治主义,成为一家之言的人是谁呢?是我国的管子啊!)
参考文献
- ↑ 日文是怎么来的,日本人是如何把汉文,改换成他们自己文字的,搜狐,2021-03-15
- ↑ 与汉文同宗同源的西夏文,国人看它如天书,俄罗斯人却如数家珍,搜狐,2022-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