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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泛神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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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泛神论

外文名:Pantheism

别 名:太一论

定 义:把神和整个宇宙或自然视为同一的哲学理论

主 张:神就是万物的本体,“自然法则”是神的化身

代表人物:庄子、斯宾诺莎和色诺芬尼

泛神论(pantheism)是指把神和整个宇宙或自然视为同一的哲学理论,即太一论

泛神论是东方最古老的思维,其认为神就是万物的本体,“自然法则”是神的化身,这是宗教信仰种类之一,谓宇宙间只有一个长住不变,自有永有,绝对永恒的“本质”。其否认运动是物质的固有属性,物质的客观实在性,万事万物不断发展的多样性,客观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1]


简介

泛神论,一称万有神教即太一,谓宇宙间只有一个长住不变,自有永有,绝对永恒的“本质”( essence)或有限之物(finite things),万殊变迁,其本身并无真正的存在,印度教称为幻影(maya)。此派反对超越神论,否认神的位格,以及上帝创世之说,谓有限之物,乃出自无限,非由于创造。盖自无限出有限,乃为一种内在的原则,此即上帝。有限无限,均属一源,故宇宙非上帝所创造,上帝即寓于宇宙之内。

概念解释

在大部分人的思想当中,尤其宗教信徒,都以为宇宙存在一种万能的力量,一种大能,它是这种万能的力量创造了世界,创造了我们,而如果想解脱,必须要回归这种万能的力量,或者认识它,臣服于它。基督教的上帝是这种万能力量的人格化,印度教]道家的道是这种万能力量的非人格化(印度教里面也有一部分是人格化梵)。这个世间只有一种宗教彻底否认存在这种人格化的万能力量,它就是释迦牟尼佛的原始佛教。

原始佛教的独特之处就在于无我论的提出,"我",巴利语是Ataman,它的原义是恒常,主宰的意思,而佛陀说没有Atman,即没有主宰,没有“我",没有万能力量。然而Ataman这个词经过中国人的翻译以后,失去了原义,很多所谓的佛教信徒甚至把不自私,把泛神论的万物一体乃至不二论等当成了无我,却承认存在有万能的力量,存有主宰,与真正的佛法完全背道而驰。

泛神论是一种将自然界与神等同起来,以强调自然界的至高无上的哲学观点。其认为神就存在于自然界一切事物之中,并没有另外的超自然的主宰或精神力量。这种观点曾流行于十六世纪到十八世纪的西欧,代表人物有布鲁诺斯宾诺莎等。

从泛神论又发展出泛自然神论(Pandeism),这是将自然神论和泛神论合并起来的一种哲学观点。这个观点认为上帝在创造了宇宙和它存在的规则之后,将自己化身成宇宙以及世界万物。泛自然神论起源于19世纪的德国的哲学思想界。

在2001年,漫画跟书籍系列呆伯特(Dilbert)的作者史考特.亚当斯(Scott Adams)出版了《上帝的碎片》(God’s Debris)一书。 在此书中,他建立了与泛自然神论相关的一种哲学观点。泛自然神论的观点在盘古神话中有所体现。在大部分关於盘古的传说中,都有如下内容:

东方神话传说:“盘古死去,身上的器官变化成天地间的万物:身体变为高山,肌肉变成良田,血液成为江河,筋骨变成大路,牙齿变为玉石,皮毛变成草木...”

泛神论者

代表人物就是庄子、斯宾诺莎和色诺芬尼

“仁义”二字被视为儒家思想的标志,“道德”一词却是道家思想的精华。庄子的“道”是天道,这是效法自然的“道”,而不是人为的残生伤性的。

在庄子的哲学中,“天”是与“人”相对立的两个概念,“天”代表着自然,而“人”指的就是“人为”的一切,与自然相背离的一切。“人为”两字合起来,即是一个“伪”字。 庄子主张顺从天道,而摒弃“人为”,摒弃人性中那些“伪”的杂质。顺从“天道”,从而与天地相通的,就是庄子所提倡的“德”。

在庄子看来,真正的生活是自然而然的,因此不需要去教导什么,规定什么,而是要去掉什么,忘掉什么,忘掉成心、机心、分别心。既然如此,还用得着政治宣传、礼乐教化、仁义劝导?这些宣传、教化、劝导,庄子认为都是人性中的“伪”,故要摒弃它。

作为道家学派始祖的老庄哲学是在中国的哲学思想中唯一能与儒家和后来的佛家学说分庭抗礼的古代最伟大的学说。它在中国思想发展史上占有的地位绝不低于儒家和佛家。

色诺芬尼(约公元前570年~前480年或470年,或公元前565年~473年),古希腊哲学家、诗人、历史学家社会和宗教评论家,埃利亚派的先驱。色诺芬尼认为神是宇宙的永恒原则,它是所有事物都存在于其中的“一”和“一切”。换句话说,神就是世界,他并不是纯粹的精神,而是整个有生命的自然。色诺芬尼将神与世界统一,这一泛神论的重点不在于神,而是在世界上

斯宾诺莎(Spinoza,1632~1677),著名的荷兰哲学家。其本为犹太人,犹太教会以其背叛教义,驱逐出境,后卜居于海牙,过着艰苦的生活。其不承认神是自然的创造主,其认为自然本身就是神化身,其学说被称为“斯宾诺莎的上帝”,对十八世纪法国唯物论者和德国的启蒙运动有着颇大的影响,同时也促使了唯心到唯物,宗教到科学的自然派过度。

代表

道家

道教是道法自然,道家信徒强调的是修仙而不是拜神,其是跟着榜样学习而不是崇拜榜样。仙是一种自由的状态,佛和道之所以能融合,这是因为二教都不承认万能的神,只承认“神通”,其本质上是修炼得到的一种技能,不是与生俱来的,有了杂念和恶行之后还会失去。由于没有神通,在道家来看就没有自由,无法逍遥,在佛家来看,它是觉悟后自然而然具有的一种属性,而且有利于弘法,故道家要修仙练神通,佛家说觉悟之后就会有神通。这时,虽然有了生物与非生物区别,但是道教认为非生物可通过注灵或点化赋予生命修仙,生物则可自修成仙。

老子看来,“道”,从道体的角度来说,它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东西,我们是根本无法表述,甚至是我们根本无法了解的。我们所能知道的只是有这么个东西,它先天地而生,可却视之而弗见、听之而弗闻、捪之而弗得。也就是说,这个东西,正像普罗提诺对于太一的描述一般,它是超越于世界万物之上、超越于人类的理性之上、超越于我们的感官体验之上的。因此,对于“道”究竟是个什么东东,我们除了可以说它是我们的语言无法描述的之外,我们对它无话可说。也只有在这个意义之上,我们所说的“道不可言”才有意义。

同时,对于“道”的特点、“道”的作用、我们如何认识“道”、如何因循“道”,对于老子来说,都没有任何的不可说,甚至要大说特说。并且,对于这些关于“道”用的内容,老子完全是用了一种合乎人类的正常智慧、常规理性的方式来进行论述的,其中丝毫未见任何王顾左右而言他,拿着拐棍敲你脑袋三下关上正门让你去悟的所谓境界。

老子的“道”是我们能够感知,能够了解,能够传授的;老子的“道”是我们可以掌握、运用的;老子的“道”是要求我们坚定不移的葆守执持,以指导我们的行动的;老子的“道”是适用于人主治理天下的过程中的,在人主治理天下的过程中,所取法于的正是“道”;老子的“道”,人主一样会失去它。当人主不能按照“法道”的原则,当人主不能因循“天之道”生养、辅助万物的规律去从事的时候,人主便失“道”了。

庄子也继承了老子的思想,据传,又尝隐居南华山,故唐玄宗天宝初,诏封庄周为南华真人,称其著书《庄子》南华经。据《庄子》记载,庄子住在贫民区,生活穷苦,靠打草鞋过活。《史记》中记载,庄子曾在家乡做过管理漆园的小官,在职不久就归隐了。楚威王闻知以厚币礼聘,被庄子拒绝,在当时学者名人中,他和惠施经常往来,《庄子》书中有不少他和惠施进行讨论、争辩的故事。庄子对现实十分悲观,消极厌世,对整个人生取虚无主义的态度。他把提倡仁义和是非,看作是加在人身上的刑罚,他认为仁义是一种黥刑,是非是一种劓刑。

庄子继承和发展了老子的道家思想,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哲学思想体系和独特的学风、文风。庄子用相对主义的理论回答了先秦哲学中“天人”之辩和“名实”之辩这两个方面的问题。庄子和老子一样把“道”作为世界最高原理,讲天道自然无为。但在“道”和“物”的关系上,他具有与老子不同的明显泛神论色彩。他认为形体产生于精神,而个别精神产生于“道”。 在庄子哲学中,“道”是宇宙的本体,它是一个无限的概念。由“道”而产生了天地万物,“道”本身是万物之源。“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地”。人如果得 “道”,即获得了无限和自由。

印度教

印度教中,梵与“我”或“彼一”,都是古印度所指的终极实在,它是超越和不可规范的唯一实在,多通过否定(非……,非……)加以讲述。《奥义书》和其后的各正统学派在通过否定后,正面断定“梵”与“我”的存在,而且是唯一、不二的存在。这种终极观是实体性的,在思想的最高位置。“梵”是“非概念”的,超越一切名相概念和判断推理,不能靠思辨体验,只能通过瑜伽直接体验。梵我无处不在,现世只是“终极实在”一种扭曲、不充分的表现,追求梵我时必须舍弃与现世的根本联系。婆罗门教视现世是不真的,但亦明白表达在一切无常无我之上,有一个肯定性的梵我境界。视世间为“假立”;僧佉(数论)以梵为自性,视世间为现象,都是以梵为宇宙的本体。”又佛为婆罗门又称梵,清净者之意也。俱舍论二十四曰:“真沙门性,经亦说名婆罗门性,以能遣除诸烦恼故。佛与梵德相应,它是故世尊犹应名梵。由契经说,佛亦名梵。”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