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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國際航空620號班機

泰國國際航空620號班機(TG620)是一班由曼谷馬尼拉飛往大阪的定期航班。1986年10月26日,執行此航班的空中客車A300[1](註冊編號HS-TAE)在日本高知縣土佐灣上空發生爆炸,造成機艙減壓,最後於大阪國際機場緊急降落,無人死亡。

目錄

事件經過

曼谷當地時間1986年10月26日11時05分,TG620號班機從廊曼機場起飛,並於馬尼拉時間15時17分抵達馬尼拉,41分鐘後再次起飛,前往大阪,當時預計用3小時17分飛往大阪。

日本當地時間20時,飛機在土佐清水市上空飛行,此時飛機左後部的洗手間內突然發生爆炸,客艙急速減壓,而機長剛從另一洗手間回到駕駛艙。副機長隨即開始進行緊急下降,其間飛機發生飄擺,失去控制,下降速率一度達到12500英尺每分鐘。在FL250(25000英尺)高處,機組人員試圖使飛機穩定,但飛機仍以+2.6G的加速度下降,機頭一度上揚至17度,機師令其下降後,飛機開始向右偏。

機師隨即以13600英尺每秒的速度緊急下降,20時07分得以與東京空管取得聯繫,東京管制隨即為這架A300導航,並將該飛機與東京空管的無線電通話轉移至大阪進近管制。20時34分,飛機獲准向大阪國際機場的32L跑道做出儀表着陸[2],飛機也與大阪塔台取得聯繫。這架一度失壓的空客A300最終於20時40分安全降落在大阪國際機場,無人死亡,但因為之前的急速下降,3名機組人員和11名乘客受到重傷,95名乘客輕傷。飛機也被運回曼谷維修,後來重新投入運營,直至2008年退役。

原因

此事故因與事發前一年(即1985年)發生的日本航空123號班機空難均涉及飛行中失壓,而被懷疑是機體自身的結構問題所致,但大阪府警察於事發後3天檢查現場時發現爆炸後的手榴彈,因此斷定乘客中一名時年43歲的暴力團成員試圖從馬尼拉走私手榴彈,在飛機左後部的衛生間內誤將手榴彈的安全栓拔下,從而引發手榴彈的爆炸。

判決

事故中將手榴彈不慎引爆的暴力團成員因違反航空法第四條,以殺人未遂罪被起訴,並於1988年3月被大阪地方裁判所判處20年徒刑。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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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航空安全乘機演示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