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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川老秧歌 |
洛川老秧歌是流传于陕西洛川县京兆乡、城关镇及黄陵、富县等地的地方秧歌,是一种不同于陕北大秧歌的古老传统形式,当地群众称之为“老秧歌”。 老秧歌是春节闹杜火时常见的形式。正如秧歌中唱的那样:“过了一年又一年,村村秧歌闹得欢,虽说秧歌不好看,敲锣打鼓太平年。”这些唱词生动形象地描绘了当地群众把秧歌活动作为欢度春节、喜庆丰收时,抒发人们喜悦心情不可缺少的一项活动。京兆老秧歌所用器具为锣、鼓、彩灯、彩扇、小锣、小钗。是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
基本内容
中文名称:洛川老秧歌
遗产编号:Ⅲ—19
遗产级别:省
所属地区:陕西·延安·洛川县
遗产类别:民间舞蹈
申报单位:延安市洛川县
基本信息
申报日期:2007年
申报人/申报单位:延安市洛川县
内容介绍
洛川老秧歌流传历史比较悠久,在当地博物馆现存的清嘉庆年间刻制的皮影戏箱中,仍保存一套“打社火”节目,刀工细腻,造型生动,栩栩如生地再现了历史上的洛川民间社火场景。从老秧歌表演的风格和动律特点分析,除一般老秧歌外,较有特色的要数“京兆老秧歌”和“城关老秧歌”。风格各异。“京兆老秧歌”以洛川京兆乡为代表,当地把这种秧歌称“提裙子”秧歌,“城关老秧歌”称“鬼拉腿”秧歌。
“京兆老秧歌”表演时人数不限,但必须是五人一组,每组二男三女,表演时少则五、六组,多则十几组。每组一男身着长袍,头戴瓜皮帽,右手持蝇甩子,左手持彩灯,扮丑相在前开路称“伞头”,另一男扮丑相身着彩服,手执马锣,称锣手,三女均扮彩旦,头饰彩花额子,跟在丑角后面,其中一女腰系两片白裙,双手提裙子,边扭边舞,名曰“提裙子”,另一女一手叉腰一手执扇,以扭为主,名曰“走扇”,第三女双手执小镲,边扭边击名曰“打镲子”。相传这五人一组反映大户人家小姐出游赶集的场面,打伞者为花花公子,提裙者为小姐,打镲子、走扇均为丫环和家院。舞蹈表现公子向小姐调情逗趣,戏耍过程,打击乐伴奏,动作古朴大方,节奏欢快,各组演员在伞头的带领下一会成排,一会成圈、成圆,队形变化有序,穿插有致。
表演至高潮时唱洛川传统秧歌,俗称唱秧歌。一般演唱有“平调”秧歌或“四六曲”以及当地民歌小调,或套曲“背弓调”等。老秧歌演唱另一特点是“唱则不舞,舞则不唱”,当地民间说法“敲得紧扭得欢,不敲不扭唱起来”,唱到高潮由伞头领唱,众人合,气氛红火,颇具我国古代散曲表演的某些遗迹。
主要特征
1、受洛川县在历史上形式的特殊区域,固而形成了老秧歌稀有的保持原始风貌的特征。
2、由于老秧歌起源于“宫庭歌舞”,受陕北民间秧歌风格的影响,所以形成了其独特的艺术表现形式。
3、由于老秧歌演出人数、男女不限,规模宏大气氛热烈,是一种在广场上进行的集体歌舞活动。其内容丰富,人物动作丰富,有扭、有摆、有拧、有甩,很有挖掘提高的价值。
4、老秧歌除春节期间是不可缺少的民俗文化活动外,对大型会议、工程奠基、或竣工典礼、迎送贵宾等重要活动并有助兴之意。
主要价值
学术价值:老秧歌是根据戏曲里“宫庭歌舞流传在民间的一种民俗舞蹈形式它反映了人们的思想信仰、风格情趣、它的丰富内容和基本特征实属罕见,还有它从喜爱的秧歌调对洛川的文化艺术有一定的摧动作用。
实用价值:发扬、挖掘、抢救、秧歌对延安地区,丰富人民的群众文化生活,提高人民群众的素质,促进全面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有一定的重要作用。
历史渊源
洛川地处陕北和关中的过渡地带,而两地民俗相互影响,艺术风格兼收并蓄,形成洛川民间艺术的独特风姿。老秧歌是根据“宫庭歌舞”流传于民间。据老艺人讲述京兆老秧歌反映了大户人家小姐外出踏青春游的场景。相传北宋时已有原为“阳歌,春歌以乐”。而京兆老秧歌历史悠久,记有闹社火,源于祀日祭祀土地爷的活动,形式多样是一种民间广场集体歌舞艺术,表演起来多姿多彩,红火热闹。
京兆老秧歌从20世纪80年代在市、县文化部门的重视下,一直保持原生态,很少受到外界的冲击与破坏。后来经过县文化馆的挖掘、整理、加工、提高。曾赴省市演出,并获得了殊荣。1982年首次在延安地区民间歌舞调演中获优秀奖并赢得专家的好评。1991年在洛川县首届秧歌艺术节大展示;1994年秋参加第二届苹果节,也是洛川民间歌舞大荟萃,这些活动同时也促使了洛川民间歌舞向更高水平发展。
相关物品
京兆老秧歌所用器具为锣、鼓、彩灯、彩扇、小锣、小钗。[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