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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公安局

津市市公安局

津市市公安局是主管津市公安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内设有2个监管场所,13个地方公安派出所。现有在职民警229人(含交警大队)。津市市公安局肩负着保护人民,打击敌人,惩罚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重要职能。1978年全局有民警71人,设有刑侦股、派出所等14个股、室、所、队。

交通、通讯装备仅有一辆北京牌吉普车和二部手摇电话机。1982年后相继增设禁毒大队、经侦大队、税侦大队、巡警大队、纪检室、法制办、装备股等17个股、室、所、队,1992年9月全局民警实行全员警衔制,首批授衔警司123人,警督68人。2007年全局有所、队、室28个,全局实有在编在岗民警186人(不含交警),仅占全市人口总数的万分之六点三,低于全省全国的平均水平。全局有副处级干部2人,正科级干部24人,副科级干部111人,大学本科文化程度47人,有刑侦等专业技术职称的11人。

目录

基本内容

中文名:津市市公安局

执法勤务机构:7个

位于:津市市澹津路52号

综合管理机构:3个

基本概况

1983年津市市公安局在新址澹津路圈地8.3亩,投资59万元,新建3738平方米五层办公大楼,2020平方米宿舍楼,1984年启动磁式内部电话主控系统和150兆无线电通讯系统,1985年元月局机关迁入新址,1986年改磁式为脉冲内部电话系统,1992年投资101万元新建第三栋宿舍楼3060平方米,1995年通讯启动模拟程控自动交换机,1996年投资122万元增建1200平方米二号办公楼,1997年通讯系统再度更新为数字程控系统。以后相继增添小汽车35辆,三轮摩托车28辆,二轮摩托车13辆。交通、通讯装备的改善极大的提高了警员工作的快速反应能力。1998年投资184万元新建第四栋宿舍楼3700平方米,2001年投资301万元再度新建4025平方米三号办公大楼,极大地改善了民警办公和居住条件。2006年,津市市公安局以“三基一化”工程建设为契机,统一了派出所的外观标识建设,完成了局域网的建设,实现了110、119、122“三台合一”,并正式投入运行使用。

近年来,津市市公安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三基一化”工作为基础,以科学规范管理为手段,求真务实,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狠抓执法质量,提高对社会面的防控能力和侦破重点案件攻坚克难的能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近年来,津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思想,以“打牢治安根基,打造平安津市”为目标,严打、严防、严管、严治相结合,扎实开展“公安民警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全面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切实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公安工作理念,严管细抓各项公安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近年来,我局在全省公安机关综合考评中一年上一个台阶。

在2006年度的综合考评中津市市公安局位居全省第18名,首次进入了全省公安机关先进单位行列,并涌现出了全省优秀人民警察、全国优秀社区民警沈红玖等先进个人及荣立集体二等功的渡口派出所等先进单位。在全省群众安全感测评中,津市市2006年在全省排名第9名,2008年上半年在全省排名第20名。先后荣获“常德市优秀公安局”、“湖南省执法先进单位”等光荣称号,汪家桥派出所被公安部评为“人民满意派出所”,三洲驿派出所被评为“全省公安系统人民满意单位” 。涌现出了“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刘宗兰、项文渊,“全国优秀社区民警”沈红玖,“全省优秀人民警察”胡定洪等一大批先进个人。

职责职能

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各种犯罪活动;维护全市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管理本市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本市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等。

机构设置

津市市公安局设13个内设机构,其中:综合管理机构4个,政工室、警卫保障室、法制室为副科级,纪委监察室为正股级;执法勤务机构9个,交通警察大队为正科级,指挥中心、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为副科级,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禁毒大队为正股级。

政工室

负责全局政治思想工作和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和派出机构的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劳资工资等工资;负责全局警衔的日常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人民警察录用审核及公安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工作;承办公安机关的表彰奖励、优抚工作;负责公安民警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公安宣传和文化建设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局党群工作。

纪委监察室(警务督察大队)

负责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警务督察工作。对公安民警执行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监督和督察;受理公众对公安民警违法违纪和社会治安等问题的信访、投诉、举报和民警的申诉,维护民警合法权益;按照规定承办、协办民警违法违纪案件。负责公安审计工作。

警务保障室

负责公安警务保障工作。负责申报公安业务经费和其他专项拨款,并监督使用情况;编制管理局机关经费预决算;管理局机关国有资产;负责公安机关警用装备、被装配备的计划、采购、发放和管理;负责局机关车辆管理、公务接待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基建、安全保卫工作。

法制室

负责拟订公安法制工作总体规划;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报备;组织开展案件审核、执法检查、考核评议等内部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办理行政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工作。

指挥中心(办公室)

负责掌握全局公安工作情况,收集、分析、报告有关敌政社情和公安信息;协助处理重大事件和紧急勤务;负责局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统计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综合治理工作;负责信息、综合调研、重要文件材料起草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110接处警和应急管理工作;参与恐怖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和严重暴力犯罪案件的现场处置工作。

下设110处警队。

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搜集、分析全市涉及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研究拟订对策;组织实施对危害社会政治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统一的案件和事件的处置工作;组织实施宗教、民族领域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反邪教工作。

刑事侦查大队

负责刑事侦查大队、反恐怖工作;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

下设重案中队、技术中队、有组织犯罪侦查中队。

治安管理大队

负责全市治安管理、危险爆炸物品管理、特种行业、公共复杂场所管理;负责基层基础工作;负责指导企事业单位内部保卫工作;负责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牵头实施保卫和警卫工作。

下设案件查处中队、行业管理中队、基层基础工作中队。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

负责公安科技、通信工作;负责本市公安专网的建立和维护、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工作;负责公共电子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和侦查工作。

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负责掌握全市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情况,拟订预防、打击对策;承担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

负责全市常住人口和居民身份证管理;依法管理边境通行证;负责全市人口统计工作;负责公民出入国(境)管理工作。

下设人口管理中队、出入境管理中队。

禁毒大队(津市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掌握全市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情况,拟订预防、打击对策;负责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毒品教育、禁吸戒毒、禁种铲毒工作及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和易制毒化学品管制等工作;承担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交通警察大队

负责全市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承担道路治安巡逻任务。

下设事故处理中队、秩序管理中队、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管理中队、城北中队、城南中队、公路巡逻中队、保河堤中队。

领导班子

党委书记、局长:周常彩 (市长助理)

政委:郭民忠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卜合明

党委委员、副局长:韩绍忠

党委委员、副局长:曾荣辉(主管刑侦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冠

党委委员、副局长:吴为民(市交警大队长)

党委委员、副局长:庹进文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罗启宏

党委委员、政工监督室主任:黄大庆

刑侦大队长:周峰

治安大队长:余长青

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长:雷葵芳

所获荣誉

2020年11月30日,津市市公安局党委被授予“湖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20年11月,津市市公安局党委被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确定为“湖南省湖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1]

参考文献

  1. 津市廉洁津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