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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图书馆

津市市图书馆位于湖南省常德市津市市,坐落于津市北大路336号,建筑面积784平方米,前身是澧县三区区立津市图书馆。该图书馆总藏量近16万册,藏书结构侧重于文史、化工、医药、轻纺、农业,也兼顾其它,并注重地方文献的收集。该馆藏书量在常德市各县(市)图书馆中居首。被山东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总工会、团省委授予群众文化活动先进单位,读书读报活动先进集体。1991——1994连续4年被评为常德市文化工作先进单位。

目录

基本介绍

津市是孟姜女家乡、车武子故里,是一座有着博大精深的历史文化底蕴和鲜明的楚文化特色的小城。津市图书馆创建于1958年10月,属全省建立的20个县(市)公共图书馆之一。2014年7月,按照市政府要求搬迁至孟姜女大道739号,馆舍建筑面积2100多平方米。内设综合外借室、报刊阅览室、少儿借阅室、电子阅览室、地方文献[1]室等多个部门,功能设施齐全,环境清雅,区域划分明显,为读者营造了一个安静舒适的阅览环境和一种浓厚的阅读氛围。

津市图书馆积极响应国家和省、市关于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要求,紧紧围绕公共图书馆职能的有效发挥,以“传承文明、传播文化、启迪民智、服务社会”为己任,全力实施“三种服务结合(大众服务和专业服务、阵地服务与延伸服务、常规服务和网络服务),不断创新服务理念,深化服务层次,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项目,成功打造了“车胤读书节”、“书香致远伴成长”、“雪儿姐姐讲故事”、“新春乐公益·健康接力跑”等品牌活动。

津市图书馆秉持志愿服务、快乐阅读理念,面向社会播撒爱心及阅读种子,建立了全球性在线公益平台——“津市图书馆之友”。截止到目前,志愿者人数已达200余人,他们充分发挥自己的专长和智慧,开展系列公益活动,以品牌带服务,以服务创品牌,促进图书馆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津市图书馆按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积极构建可持续发展的总分馆体系,目前在社区、乡镇、企业共建有2家分馆、6个图书室。在总分馆制的框架下,图书馆整合、利用分馆以及图书室的资源优势,实现各成员馆之间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高整个图书馆体系的服务能力,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促进津市城乡文化协调发展。

2012年被评为湖南省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先进单位;2013年评定为国家三级图书馆;2014被常德市图书馆评为绩效评估先进单位;2015年被评为津市市文明单位;2016年“车胤读书节”全民阅读推广系列活动获湖南省公共图书馆优秀服务成果三等奖、图书馆“车胤文化”志愿服务获湖南省志愿服务示范项目、津市图书馆被评为2016年度常德市文明窗口单位。

馆藏实力

该图书馆总藏量近16万册,藏书结构侧重于文史、化工、医药、轻纺、农业,也兼顾其它,并注重地方文献的收集。该馆藏书量在常德市各县(市)图书馆中居首。馆内分别设有采编室、文学书库、工具书[2]库、综合书库、报刊库、参考咨询室、报刊阅览室、少儿阅览室等8个业务工作部门。上级文化主管部门和地方财政对该馆的投入逐年增加,硬件和软件建设不断加强。该图书馆1994年被授予国二级图书馆。1991年、1995年两次被评为省文明图书馆。

该图书馆不断加强纵向和横向业务联系,多次举办和参加常德市业务工作现场会和经验交流会。特别是加强对本市基层图书馆的业务网点建设,如给保河堤澧赋村两次捐赠图书7800册,帮助保河堤镇、新洲镇组建万册图书馆,使全市图书馆事业形成一定规模。

实用信息

开放时间

《综合阅览室》、《少儿借阅室》、《综合外借室》、《电子阅览室》开放时间为:

夏季:9:00——12:00、14:00——18:00

冬季:9:00——12:00、13:30——17:30

注:每周五下午闭馆进行内务整理

周六、周日开放《综合阅览室》、《少儿借阅室》

办卡须知

1、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薄)来馆办理借书卡。

2、办理借书卡,需预交押金人民币100元(免收工本费),所开具的押金收据应妥善保管,退证时作为退押金的凭据之一。

3、自办卡之日起,一年后方可办理退卡(未满一年需收取工本费10元),退卡时需由本人持借书卡、有效身份证件、押金收据等办理退卡退押金手续。

4、借书卡遗失,请及时来馆办理挂失,因未及时办理挂失而造成的后果由读者本人承担。

5、津市市图书馆保留最终解释权。

借阅须知

1、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薄)来馆办理借书卡。

2、办理借书卡,需预交押金人民币100元(免收工本费),所开具的押金收据应妥善保管,退证时作为退押金的凭据之一。

3、自办卡之日起,一年后方可办理退卡(未满一年需收取工本费10元),退卡时需由本人持借书卡、有效身份证件、押金收据等办理退卡退押金手续。

4、借书卡遗失,请及时来馆办理挂失,因未及时办理挂失而造成的后果由读者本人承担。

5、津市市图书馆保留最终解释权。

读者须知

1、读者凭借书卡借书,仅限本人使用,借书手续不得代办。

2、借书卡一卡通用,每次可借少儿借阅室和综合外借室图书共3册(书价不得超过押金数),每次借书的借期为30天,借期超过30天者,按每册每天交纳0.5元延误费计算,如在借期内无法完成阅读,请在借期内持书和借书卡来馆办理续借手续,或者拨打图书馆电话4222063续借,续借期限为30天。

3、馆内期刊一律不外借。

4、读者如损坏和遗失图书,按原书价的2-3倍赔偿,多卷书按整套1倍赔偿。

5、请爱护书刊资料及室内设施,不撕裁、污损书刊资料,图书阅后放归原处,请勿随意乱放。

6、借书时请检查图书有无缺页、破损,如有发现应及时交由工作人员盖章注明,否则由读者本人负责,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罚。

7、请保持室内安静,不在室内高声喧哗,室内不能吸烟、进餐、吃零食,讲究卫生,不要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8、遗失借书卡者,请及时来馆办理挂失手续,或者补办借书卡,补办借书卡需交纳10元工本手续费。因未及时办理挂失而造成的后果由读者本人承担。

9、借出图书本馆如有特殊需要可随时索回,

10、读者书包等物品,请本人保管好,如有遗失与本室无关。

11、津市市图书馆保留最终解释权。

历史沿革

民国二十年(1931年)建立,因水灾和战乱为时一年告终。

1949年12月成立津市人民图书社。

1991年购买市科委办公用房,房舍面积增至1834平方米。

该图书馆现有在职职工12人,其中具有中级职称的5名,图书馆学大专毕业生2名。

其他信息

所获荣誉

半个世纪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二十年来,该图书馆坚持为读者服务,实行开门办馆,为两个文明建设作出了贡献,曾58次获不同等次的荣誉或奖励。如:被山东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总工会、团省委授予群众文化活动先进单位,读书读报活动先进集体。1991——1994连续4年被评为常德市文化工作先进单位。

该图书馆编印《科技与信息》资料24期7850册,免费送给乡镇农民及专业户,有关经验文章刊登在《湖南宣传信息》、《湖南科技报》、《文化时报》等报刊上。

山东省公共图书馆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成果评选,该图书馆报送《为食品用a一淀粉酶研制服务》材料,1990年获三等奖;《为CCQ型系列机动车净化消声器研制服务》,1993年获星火计划服务成果一等奖;《辐射食品级糖化酶制剂研究》,1996年获二等奖。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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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实地评估
市图书馆获评第六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一级图书馆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