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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道,中华民国初期的行政区划名。道尹仍驻历城县,为繁要缺,一等。民国十七年(1928年)5月废。
历史
1914年6月由岱北道改名,治历城县(今山东济南市)。属山东省。辖历城、章丘、邹平、淄川、长山、桓台、齐河、齐东、济阳、长清、泰安、新泰、莱芜、肥城、惠民、阳信、无棣、滨县、利津、乐陵、沾化、蒲台、商河、青城、博兴、高苑、博山等县。辖区约当今山东省乐陵、商河、济阳、齐河、济南等市县以东(庆云县除外),东营、垦利、博兴、淄博(临淄区除外)、莱芜、沂源等市县以西,肥城、泰安、新泰三市以北地区。1928年废。[1]
济南建置沿革
新石器时代的文化遗存济南的历史源远流长。在济南市区以东章丘北部西河、小荆山等地古遗址的发掘表明,在8500年前的新石器时代早期,已有先民在这里生息、劳动,建立了聚居地。在济南市西郊田家庄,章丘县王官村、城子崖、宁家埠,长清县张官庄和平阴县境内,发现有距今3500~7300年前的北辛、大汶口、龙山和岳石文化遗存。
商代今济南东境城子崖一带建有谭国,谭是商王朝的一个方国。东郊大辛庄商代文化遗址,据勘查,面积达30万平方米,是商代早期的一个重要的居民点。市区刘家庄、长清县小屯、平阴县朱家桥和济南市境内其他地方,都有商代文化遗址。
西周、春秋战国时期西周建立后,在今山东地区置齐国和鲁国,谭国继续保留下来,处于齐国西境与鲁国北境之间。
春秋时期,今济南地域属齐。公元前694年“公会齐侯于泺”(《春秋·桓公十八年》)。“泺”,指泺水,发源于趵突泉,是济南见于记载的最早的地名。春秋初置平陵。前684年,齐侵鲁,灭谭国。前589年,晋、鲁、卫攻齐,战于 ,是为春秋时期著名的大战,即今市区北马鞍山一带,春秋时为邑。前555年,晋伐齐,与齐灵公战靡下(历下)。历下邑,以在历山之下得名,即后来之历城。
战国时期,今济南城区一带称历下,其附近的居民点和古邑还有台、鲍、卢、防门、祝阿、石、宁、崔、赖、石门、野井、、清等。
秦汉时期前221年,秦灭齐,统一中国,全国分为三十六郡。时历城、平陵、谷城、卢等,隶属济北郡,郡治为博阳(今泰安)。
汉高祖六年(前201年),刘邦封子刘肥为齐王(齐悼惠王)。今济南市区时为齐王刘肥封地。“济南”之名称,始于汉初。《史记·齐悼惠王世家》载:汉高后元年(前187年),“高后立其兄子郦侯吕台为吕王,割齐之济南郡为吕王奉邑。”治所设东平陵。吕氏覆灭后,汉文帝元年(前179年),济南郡复属于齐。汉文帝十六年(前164年),分齐为六国(齐、济北、 川、胶东、胶西、济南),封齐悼惠王子刘辟光为济南王。景帝三年(前154年),刘辟光参加以“清君侧”为名的“七国之乱”,平定后,济南复改国为郡。至平帝元始年间,济南郡辖东平陵、历城、邹平、台、阳丘、土鼓、於陵、般阳、、梁邹、朝阳、著、菅、宜城14县。
东汉初复置济南国。建武十五年(39年),光武帝刘秀封其子刘康为济南公。济南国辖东平陵、历城、著、於陵、台、菅、土鼓、梁邹、东朝阳、邹平10县。
魏晋南北朝时期三国时,济南地属曹魏青州。魏正始七年(246年)“曹楷徙封济南”,复置济南国,辖东平陵、历城、祝阿、漯阴、著、台、菅、土鼓、於陵、梁邹、邹平、东朝阳12县。魏平蜀(263年)后,“徙蜀豪将家于济、河”,设济岷郡于济南北境;晋时并入济南郡。斯时济南郡除东朝阳划入乐安国,土鼓撤销外,郡境与曹魏时同。
晋永嘉年间(307~312年),济南郡治由东平陵移至历城。十六国时期,济南郡相继为后赵、前燕、前秦、后燕、南燕所属,历经兵燹战乱。其属辖范围不可考。
东晋义熙六年(410年),刘裕灭南燕,济南郡归属东晋。元熙二年(420年)刘裕代晋,建国号宋,济南郡仍隶属于青州,辖历城、朝阳、著、土鼓、逢陵、平陵6县。刘宋元嘉九年(432年)在历城侨置冀州,以安置从河北不断迁来的居民。此时北魏不断扩张,刘宋泰始四年(北魏皇兴二年,468年)魏破历城,冀州刺史崔道固降;皇兴三年,魏破东阳(今临朐县),青州不复为刘宋所有。北魏统一北方后,改宋侨冀州为齐州,辖东魏郡(原治历城,后徙治台城)、济南郡(治所亦设历城)、东平原郡、东清河郡、广川郡、太原郡。
魏孝文帝承明元年(476年),济南公拓跋罗拔进爵为王。至北魏太和七年(483年),济南复为郡,治所仍为历城。时济南郡辖历城、平陵、土鼓、朝阳、逢陵、著6县。
隋唐时期隋统一后,于开皇三年(583年)取消郡一级建制,改为州县两级行政区划制度。改济南郡为齐州,大业三年(607年)复改州为郡,齐郡辖历城、章丘、祝阿、临邑、临济、亭山、淄川、长山、邹平、高苑10县。
唐初沿隋制。贞观元年(627年),分天下为10道,济南属河南道。道为监察区,州和县为两级行政区。贞观十年(636年),唐太宗封第五子李佑为齐王,兼任齐州都督,领青、齐、淄、莱、密5州。贞观十七年齐王谋反,平陵县民不从,平叛后太宗诏令改平陵县为全节县。景云二年(711年)睿宗诏令齐兖等24州各置都督府。天宝元年(742年)齐州改为临淄郡,天宝五年复为济南郡。乾元元年(758年)又称齐州,辖历城、章丘、临邑、临济、长清、禹城6县。
唐末,地方割据。五代十国时期,则是地方割据势力的延续。乾宁二年(895年)朱温据齐州。天四年(907年),朱温称帝,国号梁。梁时曾一度改历城县为历山县。五代十国时,齐州建置大体沿唐制。
宋金元时期宋初改道为路。至道三年(997年)境辖十五路,齐州属京东路(治所在兖州)。熙宁七年(1074年),将京东路分为京东东路和京东西路,齐州划属京东西路,辖历城(治所)、长清、章丘、禹城、临邑5县。元丰元年(1078年),齐州划入京东东路(治所青州)。政和六年(1116年),齐州升为府,称济南府,仍属京东东路,辖县及治所同前。
建炎二年(1128年)十二月,金兵得东平,攻济南,知府刘豫杀守将关胜,以城降金。次年,金人以刘豫知东平府,豫子麟知济南府。
金代首次以“山东”正式作为行政区划名称。金将其辖境划为二十路。山东分为山东东路、山东西路和河北东路、大名府路、南京路的一部分。从金天会六年(1128年)至崇庆二年(1213年),金统治济南达86年之久。时济南府属山东东路,领历城、长清、齐河、章丘、济阳、禹城、临邑7县。金代曾在济南置山东东西路提刑司。
元王朝在统一南方以前,于太宗二年(1230年)始置十路征收课税使,其之十为济南。世祖中统元年(1260年)立十路宣抚司,其之三为济南。统一后,山东、河北、河南、山西等地,为直接隶属中央中书省管辖的“腹里”之域。山东境内划分为济南、益都、东平、东昌、济宁等路,路领府、州、县,山东东西道宣慰使司(行政机构)置益都;肃政廉访使司(地方监察机关)则驻济南。时济南路(治历城)辖历城、章丘、邹平、济阳4县及棣州(州辖厌次、商河、阳信、无棣4县)、滨州(州辖渤海、利津、沾化3县)。
明清时期洪武二年(1369年),修建济南府署。四年,以砖石修济南城垣。东开齐川门,西开泺源门,南开舜田门,北开汇波门,并沿城挖护城河。此城一直保留到解放初期。据旧志载:济南城周围为十二里四十八丈,高三丈二尺,阔五丈。自洪武九年(1376年)起,济南为山东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驻地,为当时山东之政治中心和首府。天顺元年(1457年),英宗封二子朱见为德王,在珍珠泉一带营建德王府。成化二年(1466年),德王藩驻济南。
明时济南府领有4州26县。领县计:历城、章丘、邹平、淄川、长山、新城、齐河、齐东、济阳、禹城、临邑、长清、肥城、青城、陵县。领州为:泰安州及其所属之新泰、莱芜县,德州及其所属之德平、平原县,武定州及其所属之阳信、海丰、乐陵、商河县,滨州及其所属之利津、沾化、蒲台县。
崇祯十二年(1639年) ,清军据济南。清统一后,设山东省,但已将辽东地区划出。济南府领泰安州、德州、武定州、滨州等4州26县。雍正二年(1724年),济南府辖区有所调整,将泰安州、武定州、滨州及3州所属县划出。雍正十二年(1734年)又将济南府所辖青城、商河划归武定府,肥城县划归泰安州,原划出的长清、平原、禹城、临邑、陵县仍属济南府。这时济南府辖领1州15县:德州和历城、章丘、邹平、淄川、长山、新城、齐河、齐东、济阳、禹城、临邑、长清、陵县、德平、平原县。
光绪三十年(1904年),山东巡抚周馥会同直隶总督袁世凯,奏请清廷,在济南自开商埠,“准各国洋商并华商于划定界内租地贸易”。并相应建立商埠局,制订有商埠租建章程十五条。济南开埠前后,已建有高等学堂、山东机器局(后为新城兵工厂)、工艺局、电灯公司、印刷所、翻砂厂等。宣统三年(1911年),修建津浦铁路,济南遂成为南北交通中枢。济南成为半殖民地半封建城市。
民国时期民国成立,济南仍为山东省会。1913年,废除府州,将山东省辖区分为岱北、岱南、济西、胶东4道。岱北道(治历城县)辖:历城、章丘、邹平、淄川、长山、水(新城)、齐河、齐东、济阳、长清、博兴、高苑、博山、泰安、新泰、莱芜、肥城、惠民、阳信、无棣、滨县、利津、乐陵、沾化、蒲台、商河、青城27个县。1914年,岱北道更名为济南道,水县改名为桓台县。济南道仍辖上述27县。
济南开埠以来,工商业有较快发展,城埠工商业户逐年增加,故于1918年、1926年两次扩展商埠界址。其间,1920年商埠局与市政公所(1917年3月成立)合并,更名为市政厅。1929年7月,据国民政府市组织法规定,将济南设为市,成立市政府。辖商埠及城区,历城县析出。至1948年8月,建置未变。
1948年9月24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济南,定名为济南特别市。9月28日,济南特别市市政府成立。1949年5月,取消特别市称号,恢复济南市名称。[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