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济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共济源市委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源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济文〔2009〕114号),为市政府工作部门[1]。
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2];参与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餐饮服务许可和安全监督管理。
(三)监督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发布与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
(四)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过程的质量管理规范。
(六)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的相关工作和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七)监督实施中药、民族药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八)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依法监管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及特种药械,发布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信息。
(九)组织查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十)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测。负责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稽查抽验、基层能力建设等各项专项经费的监督管理与拨付工作。
(十一)贯彻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负责执业药师注册备案和继续教育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全市食品药品有关方面的监督管理、应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三)指导全市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检测检验机构的业务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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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济源这六类行业有条件复工开业,搜狐,2020-03-02
- ↑ 济源市食品卫生管理办法(济政办〔2006〕46号),食品伙伴网, 2011-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