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浣溪沙 常山道中即事 |
作品名称:浣溪沙 常山道中即事 创作年代:南宋 文学体裁:诗 词 作者:辛弃疾 |
浣溪沙 常山道中即事是南宋爱国词人辛弃疾的作品之一。
辛弃疾(1140-1207),字幼安,号稼轩,有《稼轩长短句》十二卷。出生在济南,成长期正值中原沦陷,北方人民的灾难给他留下深刻印象。[1]
正文
北陇田高踏水频。西溪禾早已尝新。隔墙沽酒□纤鳞。
忽有微凉何处雨,更无留影霎时云。卖瓜声过竹边村。[2]
【注释】
①词作于宋宁宗嘉泰三年(1203)夏。时朝廷委外戚韩胄用事,欲图北伐,于是起用废居瓢泉八、九年之久的辛弃疾为绍兴知府兼浙东安抚使。稼轩于是年六月到任。此词即作于赴任途中。常山:今浙江常山县,以境内有常山而得名。常山绝顶有湖,亦称湖山。 农村小景,清新淳朴,富有生活气息。上片一句一景,地点不同,风光自异,合而观之,正是一幅生机盎然的浙西农村图卷。下片七言对起,写雨晴不定奇妙之景。一结悠然,田园恬静本色。
②踏水频:忙于踏水灌田。
③尝新:指品尝新稻。
④纤鳞:细鳞,代指鱼。
作者简介
辛弃疾(1140年5月28日-1207年10月3日),原字坦夫,后改字幼安,中年后别号稼轩,山东东路济南府历城县(今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南宋官员、将领、文学家,豪放派词人,有“词中之龙”之称。与苏轼合称“苏辛”,与李清照并称“济南二安”。辛弃疾出生时,中原已为金兵所占。21岁参加抗金义军,不久归南宋。历任湖北、江西、湖南、福建、浙东安抚使等职。一生力主抗金。曾上《美芹十论》与《九议》,条陈战守之策。其词抒写力图恢复国家统一的爱国热情,倾诉壮志难酬的悲愤,对当时执政者的屈辱求和颇多谴责;也有不少吟咏祖国河山的作品。题材广阔又善化用前人典故入词,风格沉雄豪迈又不乏细腻柔媚之处。由于辛弃疾的抗金主张与当政的主和派政见不合,后被弹劾落职,退隐江西带湖。[3]
隐居生活
1178年决定在信州(今江西上饶)定居。1181年冬,41岁的辛弃疾因受-被免职,归隐上饶。淳熙十五年(1188)冬,其友陈亮从故乡浙江永康专程拜访辛弃疾,两人于铅山长歌互答,称第二次鹅湖之会——辛陈之晤(见后文“名士相会”);鹅湖之会后又陆续出山两次做官。
1203年,主张北伐的韩侂胄起用主战派人士,已六十四岁的辛弃疾被任为绍兴知府兼浙东安抚使,年迈的词人精神为之一振。辛弃疾先后被起用为绍兴知府、镇江知府等职。第二年,他晋见宋宁宗,慷慨激昂地说了一番金国“必乱必亡”(《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并亲自到前线镇江任职。
宋宁宗开禧元年(公元1205年),辛弃疾任镇江知府,时年六十五岁,登临北固亭,感叹对自己报国无门的失望,凭高望远,抚今追昔,于是写下了《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这篇传唱千古之作。但他又一次受到了沉重打击,在一些谏官的攻击下-离职,辛弃疾怀着满腔忧愤回瓢泉。1207年秋,68岁的辛弃疾,身染重病,朝廷再次起用他,任他为枢密都承旨,令他速到临安(杭州)赴任。诏令到铅山,辛弃疾已病重卧床不起,只得上奏请辞。开禧三年秋天,农历九月初十,爱国词人辛弃疾带着忧愤的心情和爱国之心离开人世,享年68岁。据说他临终时还大呼“杀贼!杀贼!”(《康熙济南府志·人物志》)。后赠少师,谥号忠敏。[4]
主要作品
辛弃疾现存词600多首,有词集《稼轩长短句》等传世。其诗集《稼轩集》已佚。清人辛启泰辑有《稼轩集抄存》,近人邓广铭增辑为《辛稼轩诗文抄存》。《全宋诗》录有其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