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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法学院公法研究中心12月10日,第四届“中国法治政府奖”终评评审暨颁奖典礼在北京举行,清华法学院公法研究中心与甘肃省政府法制办等实务部门合作制定的《甘肃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指南》经过激烈角逐,获得“中国法治政府奖”。

社会影响

“中国法治政府奖”是中国第一个由学术机构发起设立,由专家和社会公众依据科学的评审程序和评价标准对各级国家机关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制度和措施进行评选的奖项。该奖旨在总结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有益经验,客观评价、推广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成果,提高行政机关[1]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自2010年设立以来,历经四届评选,已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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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法学院公法研究中心与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联合举办中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发展研讨会

12月5至6日,我院公法研究中心与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在苏州大学法学院联合举办了中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发展研讨会。我院副院长余凌云教授担任会议主持人,苏州大学法学院黄学贤教授、王克稳教授分别致辞,河海大学法学院院长邢鸿飞教授、四川大学法学院徐继敏教授、苏州大学法学院施立栋讲师、苏州市政府法制办胡伟华主任、苏州市政府法制办程雅处长、苏州市人大法工委夏晓娟处长、衢州市人大法工委章金凤主任、衢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安序大队杜越明副大队长、衢州市电动车流通行业协会毛建国会长、深圳市法制研究所王成义所长、北京西城区公安分局交警支队王洪岩副支队长、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忆女士、苏州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主任唐海燕女士、世界卫生组织中国办事处方丹女士,以及来自北京市政府法制办的部分同志和我院宪法与行政法专业博士研究生[2]海娃、高刘阳、赵丽君、瓦其石格、林逸凡等课题组成员参加了会议。与会人员围绕电动自行车治理、毒驾、路怒症、安全带与儿童座椅等问题展开热烈讨论。

会上,与会专家、学者结合工作经验和研究情况介绍了德国、韩国、新加坡等国家以及北京、广西、四川、衢州、深圳等省市电动自行车道路执法现状,讨论了电动自行车道路执法中遇到的问题和挑战。

大家一致认为,电动自行车关系民生,交通事故发生率高,对电动自行车进行规范意义重大,势在必行。由于国家层面立法空白,地方立法可在这一领域做出更多创新性探索,比如将电动自行车纳入牌照管理,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等。章金凤主任表示下一步希望与清华大学公法研究中心合作,共同研究推动衢州市电动自行车立法。会上,专家学者还讨论了吸毒驾驶法律规制问题与“路怒”的法律规制问题,认为“毒驾”、“路怒”危害大,须加大处罚力度,并提出具体规范措施。针对机动车安全带和儿童座椅问题,大家认为该行为仅涉及个人安全,对公共安全不造成危害,不必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

整场会议讨论热烈且成果颇丰,对道路交通安全法下一步修改提供了确切的立法思路和经验参考。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