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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邓承修传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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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邓承修传出自《清史稿》,此书是中华民国初年由北洋政府设馆编修,记载了清朝历史的正史——“清史”的未定稿。全书五百三十六卷,其中本纪二十五卷,志一百四十二卷,表五十三卷,列传三百一十六卷,以纪传为中心。所记之事,上起1616年清太祖努尔哈赤在赫图阿拉建国称汗,下至1912年清朝灭亡,共二百九十六年的历史。[1]

原文

邓承修,字铁香,广东归善人。举咸丰十一年乡试,入赀为郎,分刑部。转御史,遭忧归。光绪初,服阕,起故官。与张佩纶等主持清议,多弹击,号曰“铁汉”。先后疏论闱姓赌捐大乖政体关税侵蚀婴害库帑以考场积弊陈七事纠正之以吏治积弊陈八事肃澄之。久之,迁给事中。光绪十年夏,法人愿媾和,承修联合台谏上书,极言和议难恃。旋与司业潘衍桐密上间敌五策,并劾李鸿章定和之疏。亡何,法果败盟,侵台湾鸡笼,枢臣议和战未决。于是承修再陈三策。自此,陈说兵事,章凡十三上,多见采纳。明年,赴天津佐鸿章与法使巴特纳商和约,定新约十款。还,乞归省。

未出都,命赴广西与法使会勘中、越分界,至则单骑出关会法使浦理燮。浦理燮欲先勘原界,承修据约欲先改正界限,不相下,乃阳以文渊、保乐、海宁归我,而阴电其驻京使臣,诋承修违约争执,谓非先勘原界,势将罢议。朝廷不获已,许之。承修遂有三难二害之电奏,疏入,不省。光绪十二年,法人别遣狄隆·狄塞尔来会。适法官达鲁倪思海为越人击杀,狄使惧,又耻而讳其事,坚请按图画界,朝旨报可。于是首议江平、黄竹、白龙尾各地割隶越。承修指图籍抗争,狄使不能屈,欲分白龙尾半之左归我而右归越。承修以其地为钦海外户,法得之则内逼防城,外断东兴、思勒,是无钦、廉也。议久之,暂与定约三条,犹未决,而狄使竟以兵力驱江平、黄竹居民内徙。朝廷虑启边衅,命先勘钦西至桂省全界,承修遂与订定清约,语详《邦交志》。十四年,谢病归,主讲丰湖书院,读书养母。十七年,卒于惠州。 (节选《清史稿·邓承修传》)

译文

邓承修,字铁香,是广东归善(惠州)人。咸丰十一年乡试中举,捐钱买了郎中的官职,分到了刑部,后调任御史,任上遇到父亲去世,辞官归家守孝。光绪初年,服丧期满,起用担任旧职。和张佩纶等人一起主持公正的言论,经常弹劾揭发有罪的官员,号称“铁汉”。先后上疏认为,就科举中榜者姓氏作为赌注的行为大大违背了政治体制的本意;侵占关税的行为,减少了国库的收入。因为考场一直以来存在弊端,他上书陈述七件事来纠正这种现象;因为官员治理一直以来也有弊端,他上书陈述八件事来肃清这种现象。过了许久,升职为给事中。光绪十年夏,法国人希望与大清缔结和约,结束战争状态。邓承修联合台谏官一起上书皇上,竭力劝说和约不可靠。随即和司业潘衍桐秘密上奏离间敌人的五个策略,并且弹劾李鸿章商定和议时疏忽职守。没过多久,法国人果然破坏了盟约,入侵台湾鸡笼州,宰辅重臣们商议是和是战没有结果。

于是,邓承修两次上书陈述三个应敌策略。从这件事后,他总共十三次上书陈述用兵事宜,多被皇上采纳。第二年,邓承修赶赴天津协助李鸿章与法国使者巴特纳商议和约,制定十项新条款。回朝后,邓承修请求回老家探亲。还没出京都,又受命赶赴广西和法国使者会面,商讨划分中越边界问题。到了广西后他就独身骑马出关与法国使者浦理燮见面。浦理燮想先按原来界限划分,邓承修根据条约想先更正界限后再划分。二人互不相让,浦理燮于是表面上把文渊、保乐、海宁划分归中方,然而暗地里却发电报给法国驻京使臣,诋毁邓承修违反和约起了争执,说如果不按之前的界限划分,势必停止议和。朝廷迫不得已,答应了法国的请求,邓承修于是有关于三个难点两个害处的奏折发电报回朝廷,奏疏递上朝廷后,皇上不理睬。光绪十二年,法国人另外派遣狄隆·狄塞尔来会谈。刚好碰到法国官员鲁倪思海被越南人杀害,狄隆·狄塞尔害怕,却又感到羞耻因而忌讳谈这件事,坚持要求按照地图来划分界限,朝廷的旨意是同意。于是第一次商议把江平、黄竹、白龙尾各地割让给越南。

邓承修指着地图和户口名册据理力争,狄隆·狄塞尔不能使他屈服,想分白龙尾左半边归中方而右半边归越南。邓承修认为这块地是钦海的屏障,如果法国得到它,那么对内将逼近防城,对外则是阻断了东兴、思勒两个地方,这就会丧失钦州、廉州了。商议了很久,暂时定了三条约定,还没最后决定,然而狄隆·狄塞尔竟然用武力驱赶江平、黄竹的百姓向内地迁徙。朝廷担心又将会挑起边疆的战争,命令邓承修先划分勘定钦州西边到广西全省的界限,邓承修于是和法国签订清约,《邦交志》一书中有详细记载。光绪十四年,邓承修托病辞官,在惠州丰湖书院担任主讲,讲学读书、赡养母亲。光绪十七年,在惠州逝世。[2]

作者简介

赵尔巽(1844年-1927年),字公镶,号次珊,又号无补,清末汉军正蓝旗人,祖籍奉天铁岭。清代同治年间(1862年-1874年)进士,授翰林院编修。历任安徽、陕西各省按察使,又任甘肃、新疆、山西布政使,后又调任湖南巡抚、户部尚书、盛京将军、湖广总督、四川总督等职,宣统三年(1911年)任东三省总督。武昌起义后在奉天(今辽宁)成立保安会,阻止革命。民国成立,任奉天都督,旋辞职。1914年任清史馆总裁,主编《清史馆》,为“二十六史”之一。[3]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