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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市林業局,研究制訂林業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保護和國士綠化政策;制訂林業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起草林業行政規範性文件,經審議通過後組織實施[1]。
主要職能
1、研究制訂林業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保護和國士綠化政策;制訂林業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起草林業行政規範性文件,經審議通過後組織實施。
2、組織開展並指導植樹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組織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包括退耕還林)和防沙治沙工作;組織指導林木花卉種子種苗工程的建設和管理。
3、組織和指導全市森林資源管理和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組織編制全市森林採伐限額方案,監督執行森林採伐限額指標;監督林木、竹林憑證採伐與運輸;組織和指導林地、林權管理並依法對林地徵用、占用進行初審和臨時占用林地的審批。
4、組織和指導陸生野生動物、植物資源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在國家和省自然保護區的區劃、規劃原則指導下,組織和指導森林和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指導全市濕地保護工作。
5、指導全市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隊伍建設;協調、指導和監督森林防火、森林病蟲害防治、森林植物檢疫和山林糾紛調處工作。
6、研究提出林業發展的經濟調節意見;指導國有林場、苗圃、森林公園及集體林場、林業工作站的建設和管理;監管國有林業資產;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林業重點建設項目進行預審,並指導林業建設。
7、指導生態公益林、商品林和兼用林的培育。
8、組織和指導林業科技、教育、宣傳工作;協調林業系統對外交流和合作;指導全市林業隊伍建設。
9、指導全市林業(含花卉)行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