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民办教育协会
湖南省民办教育协会成立于1999年4月9日(原名“湖南省社会力量办学协会”,2003年5月29日更名),迄今已历五届。协会名称:“湖南省民办教育协会”;英文名称:The Hunan Non-Government Education Association,缩写:HNNEA。本会为湖南省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和民办教育工作者自愿结成的全省行业性的、非营利性[1]的社会组织。
目录
协会宗旨
协会的宗旨为团结全省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教育机构)和民办教育工作者,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2]、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贯彻、实施新《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相关部门以及省委省政府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促进、协调、服务、维权、自律”的职能,积极探索政府综合监管和协会自治的新型治理模式,开展行业自律、行业维权、业务服务等活动,努力调动各方积极因素,促进全省民办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本会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的要求建立健全党的组织,积极认真开展党建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接受登记管理机关湖南省民间组织管理局的工作指导;接受湖南省教育厅对本会的资产监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遵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促进全体会员单位及全省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教育机构)落实党建工作,做到健全机构,完善制度,开展活动,发挥党组织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
(二)宣传民办教育的重要意义和作用,促进社会各方面关心支持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
(三)制定民办教育的行业自律公约,并监督共同遵守,促进会员学校依法依规办学、诚信办学,防止损害民办教育整体形象的行为发生;组织开展会员学校的考核评比或争先创优活动。
(四)组织会员开展民办教育科学研究,推广科研成果和经验,促进民办学校办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提升;组织民办教育学术交流、经验交流和资源信息交流,促进民办学校的跨地区、跨国界的交流与合作;配合相关部门或单位,开展民办教育评估活动,探索行业标准的规范与制定。
(五)开展调查研究,积极争取参与有关民办教育的地方法规及发展规划的调查与起草工作,为政府部门对民办教育的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六)代表我省民办教育行业表达利益诉求,指导会员单位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七)发挥政府与会员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协调我省民办教育群体与相关部门之间、会员学校之间的关系,促进会员学校之间的合作与互助。
(八)为民办学校提供办学咨询服务、业务培训服务,促进会员单位民办教育政策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提高;以本会网站、微信公众号和会刊为载体,传播民办教育发展的经验信息,为会员提供相互交流学习和对外宣传的平台。
(九)提供符合本会宗旨的其他服务。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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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区别在哪?小编整理好了,搜狐,2021-10-15
- ↑ 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三个方面下功夫,搜狐,2018-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