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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棋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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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自文匯報 性質 香港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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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湯棋淯女士是執業大律師,畢業於美國加州栢克萊大學,主修市場學及金融。婚後,她修讀法律,再深造考取法學專業證書,成為大律師。[1]
湯棋淯的法律界之「師父」為泛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梁家傑,她亦曾是民主建港協進聯盟成員,曾參選東區區議會樂康選區競選,卻敗於民主救港力量召集人,前立法局議員曾健成(阿牛)。及後,湯棋淯不惜脫離民建聯,參與立法會法律界功能組別選舉,不敵競逐連任的吳靄儀。[2]
劃時代進步
湯棋淯 執業大律師 海南省三亞市政協委員
完善選舉制度本地立法工作順利完成。今次修例旨在為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的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以本地立法方式落實。修例內容包括將選舉委員會人數,由1200人增至1500人,分為5大界別,立法會議席由70席增至90席,當中40席由選委會選出、30席來自功能組別,20席由地區直選產生。新選舉制度之下同時設立資格審查委員會,審查參選人資格。
此次審議表決中,立法會以往司空見慣的拉布流會亂象不復存在,議員實事求是審議法案、建言獻策;特區政府從善如流採納議員的建議,回應議員關切,充分彰顯立法過程的民主性、進步性及開放性,也讓人看到香港盡快走出「政治泥沼」的曙光,這正是廣大市民所期待的。回頭來看,前年的「修例風波」徹底暴露了香港深層次矛盾,中央不得不出手撥亂反正,正本清源。去年6月底,香港國安法頒布實施;今年5月,公職人員宣誓條例高票通過;現在,新的一套選舉制度刊憲生效,希望行政立法機關以此次新選舉制度立法為起點,再接再厲,保持互相監督合作,加快香港重回正軌的步伐。
回歸24年來,香港一直陷入泛政治化泥潭而內耗嚴重。究其原因,選舉制度缺陷是一個重要原因。某些勢力多年蠱惑「沒有篩選的民主」「選票決定一切」,透過制度漏洞,把反中亂港者、激進分子送入體制內搗亂破壞,形成對政府施政的最大對抗,令政府施政困難,左支右絀。
條例的刊憲生效,意味着中央完善選舉制度,實現「愛國者治港」的重大決策在香港全面落地,並從本地制度上為香港良政善治、政通人和提供了保障,維護了香港整體利益和長遠利益,意義重大,非常及時,合情、合理、合法、合規,讓香港重回「一國兩制」正軌。條例在考慮香港的現實需要和具體情況基礎上,撥亂反正,去除隱患,讓香港的議會運作和特區政府施政重回正軌,推動議會文化由鬥激鬥硬轉為理性共識,並同時理順行政立法的關係,加強協作性和效能,不僅是為「一國兩制」行穩致遠、香港繁榮穩定保駕護航,更是為市民的民生福祉謀未來,可望有力解決深層次民生矛盾。
今次修例屬打造富有香港特色民主的新型議會,屬劃時代進步,糅合了西方民主模式、中國協商選舉模式,以及參考本港的獨特情況,是向全世界建立的新楷模。在新的歷史階段,全港市民團結一致,同心抗疫,發展經濟,改善民生,進一步加強與內地的溝通合作,推動香港把握國家在新時代下難得的發展機遇,共同建設香港美好家園,再創新的輝煌。[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