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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发电厂拆除事件

澎湖发电厂拆除事件
图片来自新浪新闻

澎湖发电厂历史最早可追溯至日治时期的1912年,后因运转中心移转至尖山发电厂台湾电力公司在2005年宣布此旧电厂废除。2019年8月3日,建设处科长陈韦成再度受命拆除电厂厂房,并以“防止陈抗”为由,发布现场管制,不准任何媒体进入采访,成功拆毁电厂厂房。不乏民众质疑县府特意选择在周末施工,批评此举与突袭无异,陈韦成否认突袭动工,强调“事先告知村里办公室”一词,回应各界质疑。

目录

背景

根据澎湖县议员陈海山之提案与促成,澎湖县政府建设处规划的“隆贵公园广场兼停车场联通道路工程案”,因应新路铺建以接通新生路与海埔路,决议拆除澎湖发电厂厂房与隆贵公园,并在厂址内分设两座停车场。 “隆贵公园广场兼停车场联通道路工程案自2018年、澎湖县长陈光复任内便争议不断。2018年7月30日,澎湖青年阵线召集人冼义哲便严正批评此案浪费公帑,明明100公尺外便有四线道的北辰街从新生路连结至海埔路,直言“新村路贯通海埔路”之工程完全无必要性。

澎湖县议员陈慧玲调查后也提出质疑,该设计蓝图的连结道路根本未与停车场相通,明显有逃避法规取巧之嫌;且新村路连结至海埔路的高低段差达8公尺,难免有行车安全的疑虑。建设处长卢春田则向陈慧玲保证,安全性绝无问题。

2019年2月,继任的澎湖县长赖峰伟核准工程款新台币2582万的马公市光复里“开辟连通新村路-隆贵公园-海埔路车行道路”的计画,决议拆除澎湖发电厂以及隆贵公园[1] 。同月15日,澎湖县政府经济建设处城乡发展科科长陈韦成率同建商进行拆除工程,遭到光复里居民抗议,陈韦成当众“政府都有完成程序,是民众失职”一席发言,引发民众强烈不满,差点扩大冲突,翌日又传“工程鉴界”出问题,工程暂时停宕。

“澎湖电厂及隆贵公园自救会”代表曾宥辑曾向文化部提报申请电厂为“历史建筑”,惟澎湖县政府在4月22日(星期一)举办“本县古迹、历史建筑、纪念建筑、聚落建筑群、史迹暨文化景观审议会108年第3次会议 ”,澎湖县总计13位文资委员{{Efn|许智富(时任澎湖县副县长,国立中山大学公共事务管理学分班硕士)、王国裕(时任澎湖县文化局局长)、王锵魁(时任澎湖县文化局副局长)、郑明源(前澎湖县政府秘书长退休)、陈英俊(澎湖县文史工作者)、陈清志(前澎湖县政府工务局长退休)、陈顺建(前澎湖县政府建设处副处长退休)、郁国麟(前澎湖风景管理处技正退休)、郑长芳(前澎湖县副县长退休)、洪国雄(国民中学生物科教师退休)、许南丰(前澎湖县副议长)、郑明源(前澎湖县秘书处长退休)、李明儒(澎科大观光休闲系教授)、郭瑞坤(国立中山大学公共事务管理研究所副教授),现场十位文资委员出席,九位委员投票(郁国麟利益回避),全数反对将澎湖发电厂列为历史建筑。

参考文献

  1. 隆贵公园,澎湖时报,2018-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