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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下学书偶成 |
作品名称:灯下学书偶成 创作年代:南宋 文学体裁:诗 词 作者:孙应时 |
灯下学书偶成是南宋官员、诗人孙应时的作品之一。
正文
学书乃一乐,人或罕知趣。
而我欲成癖,矻矻了朝暮。
天资苦凡弱,师法非早悟。
目力又已衰,怳若在烟雾。
虽然日数纸,就视辄自恶。
旁人谬怂惥,定未识佳处。
右军固神品,大令亦体具。
嫡传张与颜,尚未肯怀素。
颇怪近世评,似为米老娱。
雄奇在风骨,隐括须法度。
安得再少年,令我进一步。
人高书乃高,此语俗子怒。[1]
作者简介
孙应时(1154—1206)绍兴馀姚人,字季和,号烛湖居士。孙介子。师事陆九渊。孝宗淳熙二年进士。授黄岩尉,为常平使者朱熹所重,与定交。丘崇帅蜀,辟入制幕,尝策言吴曦将叛。徙知常熟,秩满,郡守以私恨诬其负仓粟三千斛而捃摭之,市民竟为代偿,守益怒,坐贬秩。宁宗开禧二年起判邵武军,未赴而卒。[2]
生平
绍兴二十四年(1154年)出生,字季和,号烛湖居土。南宋余姚人。少时从理学家陆九渊学业。
淳熙二年(1175年)中,进士,初为黄岩尉,有惠政。常平使者朱熹重之,与定交。
庆元二年(1196年)四月至庆元五年(1199年)六月任常熟知县。上任即行修志,创修邑首部县志《琴川志》15卷,图1卷。离任时,郡守挟嫌诬其亏空仓粟三千斛,常熟市民感其德,争相担负代偿。郡守益憎恶,贬其官秩
开禧二年(1206年)移通判邵武军,未上任而卒。[3]
主要作品
著有《烛湖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