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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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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许可证是中国专有名词。

汉字是用于记录汉语,进行书面交流,传承民族文化的书写符号系统[1],也是最富有民族特色的中国书法艺术[2]的载体,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它蕴藏着许许多多的文化内涵。

目录

名词解释

烟草专卖许可证是由我国烟草专卖局颁发的,允许公司、企业、单位和个人经营销售烟草的许可证件。在我国,任何单位和个人,没有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就不能进行烟草经营和销售。

烟草专卖许可证,包括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和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其中,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统称为生产经营类许可证。

烟草专卖许可证申办指南

以河北省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申办流程为例进行说明:

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五条规定: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企业,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业务,以及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和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必须依照《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申请领取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应当向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签署意见,报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证。申请领取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应当向企业所在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企业所在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签署意见,报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证。

(五)《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设立条件 (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专业人员;

(三)符合烟草专卖批发企业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禁止性要求:外商投资的商业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不得从事烟草专卖品批发或者零售业务,不得以特许、吸纳加盟店及其他再投资等形式变相从事烟草专卖品经营业务。

申请材料

(一)申请材料的内容

1、申请新办批发企业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表(现场申请时提供纸质版原件1份,网上申请时在线填报);

(2)企业设立或项目批准的证明文件(现场申请时提供纸质版原件1份,网上申请时上传纸质版照片、扫描件或电子版);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文件(现场申请时提供纸质版原件1份,网上申请时上传纸质版照片、扫描件或电子版)。

2、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姓名、经营地址名称及许可范围等登记事项发生改变;或者因道路规划、城市建设等客观原因造成经营地址变化的;申请变更许可证,应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表(现场申请时提供纸质版原件1份,网上申请时在线填报);

(2)与变更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现场申请时提供纸质版原件1份,网上申请时上传纸质版照片、扫描件或电子版);

(3)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现场申请时提供纸质版原件1份,网上申请时上传纸质版照片、扫描件或电子版)。

3、办理延续、停业、歇业、恢复营业、补办等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表(现场申请时提供纸质版原件1份,网上申请时在线填报);

(2)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现场申请时提供纸质版原件1份,网上申请时上传纸质版照片、扫描件或电子版)。

以上事项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代理人应当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现场申请时提供纸质版原件1份,网上申请时上传纸质版照片、扫描件或电子版)。

各类申请表格可以到服务窗口领取,也可以到河北省烟草专卖局官网办事大厅栏目自行下载。

(二)申请材料的提交

1.申请人一般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申请人在办证办公现场提出申请的,由受理机关将相关信息录入证件管理信息系统,形成格式文本,经申请人签字(盖章)确认。

2.网上申请的,可以登录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在线提交。

(三)申请材料的接收

1.窗口接收:河北省烟草专卖局,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276号北楼309室。

2.网上提交: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

3.邮寄地址: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276号

4.电子邮箱:hbyczjbl sina.com

5.传真:0311-88607931

办理流程

申请人申请--初审机构受理/不予受理--初审机构初步审查,提出初审意见,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转交审批机构--审批机构审查--实地核查/听证/评审/检验/检测--决定核发许可证/不予核发许可证。

审批时限及收费

审批时限:

(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特殊情形经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特殊情形经批准可延长4个工作日。

(三)依法需要听证、检验、检测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期限内。

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取费用。

审批结果及结果送达

烟草专卖许可证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批发企业许可证正副本;烟草专卖许可证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达行政许可决定。准予许可决定的,一并送达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

行政许可文书或烟草专卖许可证可以由审批机关委托受理机关送达。送达方式为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