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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国家税务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事实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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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国家税务局于1994年8月由原焦作市税务局分设成立,主要负责我市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企业所得税等中央税收和中央地方共享税收的征收管理以及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

机构简介

全市下辖6个县(市)局,4个城区局,1个高新局,1个稽查局,共12个基层单位和40个基层税务分局。全系统现有人员1413人,其中在职人员1133人。

主要职能

焦作市国家税务局是焦作市主管国家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正处级全职能局,对全市国税系统实行垂直领导。

焦作市国家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焦作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

(二)根据焦作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全市国税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根据经济税源和省局下达的税收计划,编制、分配和下达全市国税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监督检查全市国税系统税收执法情况;负责税收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

(六)负责全市进出口税收和涉外税收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市国税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工作。

(八)负责全市国税系统经费、财务、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工作[1],负责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

(九)负责全市国税系统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省市税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国税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国税系统税收信息化、现代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

(十三)研究税收到理论和税收政策,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工作。

(十四)承办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办公室

1、负责制定机关和本系统的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

2、处理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

3、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文印、信访、保密、调研、政务信息、税收宣传和外事工作;

4、负责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2]和科研成果的鉴定、评选、推广及奖励工作;

5、制定办公规章制度;

6、负责本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及督查督办工作;

7、组织实施综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统

8、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9、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负责计划生育工作;

10、负责机关科室目标考评和机关评先工作。

政策法规科

1、负责进行有关政策法规的调查研究;

2、负责贯彻、建立和推行规范税收执法的规章、制度;

3、负责税收资料调查工作;

4、负责组织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承办重大税收案件审理的日常工作;

6、负责税务行政诉讼、听证和赔偿等涉税法律事务;

7、负责规范性文件的会签把关、税收检查案件的复查复审以及配合审计、财政监督等部门的外部监督工作。

流转税管理科

1、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的税政管理业务;

2、贯彻执行流转税相关法规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拟定有关流转税征收管理的具体措施;

4、负责流转税专项纳税评估的相关工作;

5、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

6、负责金税工程的业务管理;

7、负责增值税其他抵扣凭证的稽核管理工作;

8、负责年度税收资料调查工作。

所得税管理科

1、负责企业所得税和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等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及相关业务处理;

2、拟订有关所得税征收管理、纳税评估的具体办法;

3、负责组织所得税的日常检查;

4、负责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的财务制度管理工作。

征收管理科

1、负责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制定综合性税收征管制度和办法;

2、负责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工作;

3、负责普通发票管理工作;

4、负责本系统征管质量工作的综合考评;

5、负责纳税评估综合性制度、办法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6、负责本系统征管信息化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7、负责社会性协税护税及协助司法机关打击伪造、倒卖、盗窃普通发票等违法活动;

8、负责税款缓缴、呆帐税金、死欠税款核销管理工作;

9、负责税收征管资料的管理;

10、负责税务登记、日常税源基础管理、日常管理性检查及其综合制度、办法的制定;

11、负责纳税服务、公开办税制度的落实和工作指导、税法宣传等;

12、负责受理纳税人税收政策咨询、程序等业务咨询;

13、负责受理纳税人偷骗税举报和税务人员违法违纪举报及转办;

14、负责市局12366网站管理及省局12366网站相关栏目的信息提取及回复;

15、负责注册税务师行业的行政监管工作。

计划统计科

1、负责税收计划管理、税收会计、统计和信息数据的分析汇总;

2、承担纳税人申报纳税信息的集中处理和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并检查税款入、退库;

3、负责监控重点税源;

4、负责对税收票证的管理。

财务管理科

1、负责本系统经费、财务、基本建设、装备和资产的管理工作;

2、组织内部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

3、管理机关财务;

4、负责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监督。

国际税务管理科

1、负责涉外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

2、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和税政业务;

3、负责税收协定的执行、外国居民税收监管等国际税务事项的组织实施工作;

4、负责反避税、情报交换、售付汇凭证的开具等事项的具体实施工作;5、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纳税评估和税务审计工作;

6、负责因公出国管理等外事工作。

进出口税收管理科

1、负责进出口税收政策及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

2、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及日常监督检查;

3、负责出口退税计划的使用、统计及退税单证证明的管理;

4、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和管理工作;

5、开展税贸协作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出口退税检查。

人事教育科

1、负责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

2、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考核、录用、调配、交流、辞退、奖惩、劳动工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

3、负责对下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后备人选的培养选拔工作;

4、负责能级管理制度的实施推广工作;

5、负责本系统巡视及承办省局巡视办交办工作;

6、负责因私出国的政审、管理等工作。

7、负责本系统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和基层建设;

8、负责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争先创优和、群众性文体活动;

9、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监察室

1、负责本系统各级国税机关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

2、负责本系统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

3、负责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

4、负责本级管理干部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和系统内重大案件查处工作。

焦作市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车辆购置税)

负责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办公室

1、负责机关和直属机构、事业单位的党务工作;

2、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3、负责机关作风纪律、文体活动以及思想政治工作;

4、负责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及其他群团组织的工作。

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

1、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2、指导本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直属机构

稽查局 规格为正科级,内设机构为正股级。

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监察室、系统稽查业务管理科、综合科、案件审理科、案件执行科、第一稽查科、第二稽查科、第三稽查科、信息技术稽查科、重点税源稽查科、涉外税源稽查科。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本系统的税收检查工作;负责税收检查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负责税收专项检查的组织和实施;负责本级承办的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税收案件举报的受理、转办;负责金税工程发票和其他税务违法案件的协查工作;对下级税收检查情况进行复查复审;组织贯彻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

事业单位

(一)信息中心

1、负责组织税收管理、综合行政管理等信息系统建设;

2、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

3、建立、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网络与涉税信息等综合数据库;

4、参与组织应用软件开发和税控器具的推广、应用及技术培训工作;

5、负责计算机设备的维修、维护、调配管理。

6、负责数据质量管理工作。

(二)机关服务中心

1、拟定机关后勤服务和行政事务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机关后勤服务的组织管理工作;

3、负责机关日常办公物品的采购、保管、分配和维修工作;

4、负责来客接待;

5、负责机关水、电、暖管理工作;

6、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卫生、绿化管理;

7、负责机关车辆的用油、维修、年审和驾驶员管理工作;

8、受托管理机关财产(包括房产、车辆、固定资产等)工作

9、负责机关综合治理工作;

10、负责物业管理工作;

11、负责机关干部职工体检工作。

参考文献

  1. 如何做好资产管理工作,搜狐,2017-10-25
  2. 未来的学术交流的方式,搜狐,2019-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