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主菜单

求真百科

焦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焦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焦作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1]

目录

主要职责

(一)履行全市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规范性文件,监督检查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二)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评价。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和维护。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负责市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负责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拟订土地储备政策并组织实施,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贯彻国家、省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落实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全市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2]征用管理。

(七)负责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总体城市设计并监督实施。负责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的相关要求,提出供应土地的规划条件。负责建设项目选址及用地规划许可。

(八)负责审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负责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各类建设工程的规划许可,并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负责建设工程规划核实。

(九)负责中心城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负责指导六县(市)乡村规划管理工作;负责指导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乡镇规划、村庄规划。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美丽乡村等规划工作。

(十)负责统筹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视频

焦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相关视频

焦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焦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集中学习活动

参考文献

  1. 焦作市人民政府机构,焦作市人民政府
  2. 土地征收最新程序六步骤 ,搜狐,2020-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