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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寶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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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976年 |
國籍 | 中國 |
職業 | 教授 |
知名作品 |
《法律論證:思維與方法》 |
焦寶乾
1976年出生,河南鄭州人,法學博士、博士後,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曾執教於山東大學(威海)法學院,研究方向為法律方法論。
2000年9月到山東大學威海分校參加工作,歷任法學院講師(2002)、副教授(2005)、教授(2008)、博士生導師(2011)。
2016年5月調至浙江大學,現任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浙大法律評論》主編。
「2011計劃」司法文明協同創新中心研究員、中國法學會董必武法學思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研究會理事,
山東省法學會法律方法研究會秘書長。[1]
人物簡歷
中文名 :焦寶乾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杭州
出生日期: 1976年
畢業院校: 山東大學
學位/學歷: 博士
專業方向 :法律方法、司法理論
職 務 :《浙大法律評論》主編
籍 貫: 河南鄭州
人物履歷
1993.09—1997.06:河南大學法學院,獲法學學士學位;
1997.09—2000.06:蘇州大學法學院,獲法學碩士學位;
2002.09—2005.06:山東大學法學院,獲法學博士學位;
2005.10—2007.12:吉林大學法學博士後流動站;
2000.09—2016.05:山東大學威海分校法律系、
歷任講師(2002)、副教授(2005)、教授(2008)、博導(2011);
主要論著
論文
1、《邏輯與修辭:一對法學範式的區分與關聯》,載《法制與社會發展》2015年第2期;
2、《邏輯與修辭:一對法學研究範式的中西考察》,載《中國法學》2014年第6期(被《中國社會科學文摘》轉載);
3、《西方古典時期法律與修辭學教育及其影響》,載《深圳大學學報》2014年第1期(被《中國社會科學文摘》摘要轉載);
4、《國外法律方法論課程設置研究》,載《中國大學教學》2013年第7期;
5、《西方法律方法論教材及其啟示》,載《清華法學》2012年第5期;
6、《理論與實踐的難題——以中國法律體系形成為背景的反思》,載《政治與法律》2012年第7期(被人大複印資料《法理學法史學》全文轉載);
7、《「法理學」及相關用語辨析》,載《華東政法大學學報》2012年第2期(被人大複印資料《法理學法史學》全文轉載);
8、《對我國法律方法論研究的宏觀反思》,載《法制與社會發展》2010年第4期;
9、《論題學及其思維探究》,載《法學論壇》2010年第3期;
10、《論題學的法律方法論意義》,載《求是學刊》2010年第5期(被《高等學校文科學術文摘》摘要轉載);
11、《衡量的難題——對幾種利益衡量標準的探討》,載《杭州師範大學學報》2010年第5期;
12、《內部證成與外部證成的區分》,載《浙江學刊》2009年第4期;
13、《法律中的修辭論證方法》,載《浙江社會科學》2009年第1期;
14、《論題學思維及其在我國的意義初探》,載《南京大學法律評論》2009年春季卷;
15、《法律方法的性質與特徵》,載《浙江社會科學》2008年第1期;
16、《三段論推理在法律論證中的運用》,載《求是學刊》2008年第1期(被《高等學校文科學術文摘》摘要轉載);
17、《法律論證及其在法律方法體系中的地位》,載《法制與社會發展》2008年第3期;
18、《「法律方法」的用語及概念解析》,載《甘肅政法學院學報》2008年第1期;
19、《三段論推理在法律論證中的作用探討》,載《法制與社會發展》2007年第1期;
20、《司法實務界對法律方法的探索:2006年度綜述》,載《判解研究》(2007年第1輯·總第33輯),人民法院出版社2007年版;
21、《法教義學的觀念及其演變》,載《法商研究》2006年第4期;
22、《從獨白到對話:邁向法律論證理論》,載《求是學刊》2006年第4期;
23、《國內法律論證研究綜述》,載《法哲學與法社會學論叢》(9),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
24、《分析學還是解釋學——法律論證之知識屬性辨析》,載《法制與社會發展》2005年第3期;
25、《事實與規範的二分及法律論證》,載《法商研究》2005年第4期;
26、《法的發現與證立》,載《法學研究》2005年第5期;
27、《法律論證的幾個基本理論問題》,載《比較法研究》2005年第6期(被人大複印資料《法理學法史學》全文轉載);
28、《法律意義世界的進入與困惑》,載《北大法律評論》(第6卷·第1輯),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29、《價值判斷、理性程序與共識:法律論證之可能性》,載《法哲學與法社會學論叢》(8),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
30、《當代法律方法論的轉型——從司法三段論到法律論證》,載《法制與社會發展》2004年第1期;
31、《本體論意義上的法律解釋理論》,載《山東大學學報》(哲社版)2004年第1期;
32、《西方法解釋學:傳統與現代的分野》,載《法商研究》2004年第2期;
33、《法概念:詮釋轉向和本體回歸——當代西方法律本體論的一種走向》,載《求是學刊》2004年第2期;
34、《論西方客觀主義的法律解釋傳統》,載《政法論叢》2004年第5期;
35、孫光寧、焦寶乾:《法治中國背景下的法律方法論研究——2014年中國法律方法論研究學術報告》,載《山東大學學報》2015年第3期(被人大複印資料《法理學法史學》全文轉載);
36、孫光寧、焦寶乾:《法治思維引導下的法律方法論研究——2013年中國法律方法論研究報告》,載《政法論叢》2014年第5期(被人大複印資料《法理學法史學》全文轉載);
37、孫光寧、焦寶乾:《法律方法論實踐特徵的提升——2012年中國法律方法論研究學術報告》,載《山東大學學報》2013年第3期(被人大複印資料《法理學法史學》全文轉載);
38、孫光寧、焦寶乾:《法律體系形成後的研究轉向——2011年中國法律方法論研究學術報告》,載《山東大學學報》2012年第2期(被人大複印資料《法理學法史學》全文轉載);
39、焦寶乾、陳金釗:《法治邁向方法的時代——2010年度中國法律方法論研究學術報告》,載《山東大學學報》2011年第2期(被人大複印資料《法理學法史學》全文轉載);
40、焦寶乾、陳金釗:《研究的困惑與執着——2009年度法律方法論學術報告》,載《山東大學學報》2010年第2期(被《高等學校文科學術文摘》4000字摘轉);
41、焦寶乾、陳金釗:《回應實踐能力的彰顯——2008年度法律方法論研究報告》,載《山東大學學報》2009年第2期(被人大複印資料《法理學法史學》全文轉載);
42、焦寶乾、陳金釗:《法律方法論學科意識的覺醒——2007年度中國法律方法論研究學術報告》,載《山東大學學報》2008年第3期(被《高等學校文科學術文摘》摘要轉載);
43、焦寶乾、陳金釗:《2006年度中國法律方法論研究學術報告》,載《山東大學學報》2007年第2期;
44、焦寶乾、陳金釗:《中國法律方法論研究學術報告(2005年度)》,載《山東大學學報》(哲社版)2006年第1期(被人大複印資料《法理學法史學》全文轉載);
45、陳金釗、焦寶乾:《中國法律方法論研究學術報告》,載《山東大學學報》(哲社版)2005年第1期。 [1]
著作
獨著
1、《法律論證:思維與方法》,北京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
2、《法律論證導論》,山東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合著
1、焦寶乾等著:《法律修辭學:理論與應用研究》,法律出版社2015年版; 2、焦寶乾等著:《法律修辭學導論——司法視角的探討》,山東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 3、陳金釗、焦寶乾等著:《中國法律方法論研究報告》,北京大學出版社2012年版; 4、陳金釗等著:《法律方法論研究》,山東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
5、陳金釗主編:《司法方法與和諧社會的建構》,北京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
6、陳金釗、焦寶乾等著:《法律方法論》,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
7、陳金釗、焦寶乾等著:《法律解釋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
譯著(合譯)
[荷]伊芙琳·T. 菲特麗絲:《法律論證原理——司法裁決之證立理論概覽》,張其山、焦寶乾、夏貞鵬譯,商務印書館2005年版。
教材編輯
1、陳金釗主編:《法律方法教程》(全國高等學校法學系列教材),華中科技大學出版社2014年版;
2、陳金釗主編:《法律方法論》(21世紀法學系列教材、法學基礎理論系列),北京大學出版社2013年版;
3、陳金釗、熊明輝主編:《法律邏輯學》(21世紀中國高校法學系列教材),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2年版;
4、陳金釗主編:《法理學》(普通高等教育精編法學教材),北京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
5、姚建宗主編:《法理學》(新世紀法學創新教材大系),科學出版社2010年版。[3]
主要成就
《法律論證:思維與方法》(北京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獨著
《法律論證導論》(山東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獨著
《法律解釋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合著
《法律方法論》(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合著
《法律論證原理》(商務印書館2005年版)合譯
參編教材3部。
在《中國法學》、《法學研究》、《比較法研究》、《法商研究》、《法制與社會發展》《北大法律評論》、《山東大學學報》、《判解研究》、《求是學刊》等刊物上發表學術論文50餘篇。
主持或參與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司法部項目、山東省社科項目若干,獲錢端升法學研究成果獎等多項獎勵。[4]
社會職務
1、「2011計劃」司法文明協同創新中心研究員;
2、中國法學會董必武法學思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研究會理事; 3、山東省法律方法研究會秘書長;
4、《法律方法》(CSSCI集刊)執行主編;
5、山東省法理學研究會常務理事;
6、威海市政府法律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
7、威海市環翠區法院青年法官理論指導老師、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
山東省法學會理事、法律方法研究會秘書長、山東省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山東大學法律方法論研究中心」副主任。 [5]
獲得榮譽
1、2014.12,《法律論證:思維與方法》獲第5屆錢端升法學研究成果三等獎;
2、2011.11,個人榮獲第5次山東省社會科學學科新秀獎;
3、2008.06,《法律論證導論》獲第22次山東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
4、2011年,獲評山東大學威海分校第二屆優秀研究生導師;
5、2007.09《法律論證的幾個基本理論問題》獲山東高等學校優秀科研成果二等獎。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