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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孤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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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孤伽罗(英语: Dugu Garo )[1][2](544年-602年),河南郡洛阳县(今河南省洛阳市东)人,北周大司马独孤信的七女。隋朝隋文帝即位之后,封为皇后

独孤伽罗
隋朝皇后
姓名 独孤伽罗
出生 西魏大统十年(544年)
婚年 557年
逝世仁寿二年(602年)8月
永安宫
谥号 文献皇后
亲属
父亲 独孤信
母亲 崔氏
隋文帝杨坚
兄弟 独孤罗独孤善独孤穆独孤藏独孤顺独孤陀独孤整独孤震
姊妹 明敬皇后元贞皇后
杨勇杨广杨俊杨秀杨谅
乐平公主杨丽华襄国公主广平公主,兰陵公主杨阿五

目录

家世

独孤伽罗的父亲独孤信西魏大司马、河内公,西魏八柱国之一。独孤伽罗的母亲出自清河崔氏定著六房之一的郑州崔氏,是郢州刺史崔蔚的曾孙女,永昌太守崔稚的孙女[3][4]崔彦珍的女儿[5],后封纪国夫人[6]

生平

独孤伽罗十四岁时嫁给了杨坚,并生下五子五女。573年,女儿杨丽华成为北周皇太子宇文赟太子妃,太子登基后被立为皇后。杨坚从此把持朝政,权倾天下。后取代北周创建隋朝。

独孤皇后仁爱律己,《隋书》谓“后颇仁爱,每闻大理决囚,未尝不流涕。”番州刺史陆让因为贪污下狱,数罪并发当死。他是陆家庶出之子,嫡母冯氏赴朝堂请罪痛斥陆让,又泣涕哀切为庶子送别,替其向皇帝上表求情。独孤皇后被冯氏的气度感动,为她向隋文帝求情。隋文帝树冯氏为妇女典范,并且发诏书号召天下妇女学习其道德风范,陆让也因其母得免一死。

同时对外戚犯罪毫不留情,独孤伽罗姑姑的儿子崔长仁触犯法律被判死刑,隋文帝因为独孤伽罗的缘故赦免了他,但是,独孤皇后认为:“国家之事,焉可顾私!”主张崔长仁应该伏法。这种不纵容外戚,自觉维护皇权与法律的态度赢得了隋文帝和当时大臣的尊重,体现出贤内助和国母的风范。因此她与文帝并称为“二圣”,有一次,突厥人向幽州总管索卖一箱价值八百万的上品明珠,幽州总管呈报皇后,耸恿独孤氏买下。但是她说:我现在不需要明珠,目前边关不宁,经常受到威胁,边防将士浴血奋战,劳苦功高,若将此八百万分赏有功者,岂不是比我独自一人享用更有意义?这件事也得到相当高的评价。

独孤伽罗皇后的人品‧学识令当代人称颂,但她在正史中却更以“妒妇”为人所知。这一点是因为她十四岁嫁与杨坚之时,要杨坚保证此生不纳妾,杨坚立下誓言:“不和第二个女人生孩子。”果然杨坚的十个子女皆为独孤皇后所生,而且“见朝士及诸王有妾孕者,必劝上斥之。杨坚与独孤皇后同饮食起居,六宫时常虚设。这在古代帝王中是几乎闻所未闻的。仅明孝宗有类似的故事。她被史家所贬斥也因为在废杨勇立杨广(日后的隋炀帝)上发挥了关键作用,唐朝修史时,对隋炀帝进行负面评价,以为暴君。而独孤皇后也因立杨广的原因,被认为是“擅自干预朝政”。这一点尚存争议。

在古代传统的男尊女卑,儒家正统的价值观中,独孤皇后被贬为嫉妒心重的妇人的代表。

仁寿二年(602年)8月,独孤伽罗病崩于永安宫。

参考文献

  1. 《隋书·卷三十六·列传第一》:文献独孤皇后,河南洛阳人,周大司马、河内公信之女也。
  2. 《北史·卷十四·列传第二》:隋文献皇后独孤氏,讳伽罗,河南洛阳人,周大司马、卫公信之女也。
  3. 《周书·卷三十六·列传第二十八》:崔彦穆,字彦穆,清河东武城人也,魏司空、安阳侯林之九世孙。曾祖𫖮,魏平东府谘议。祖蔚,遭从兄司徒浩之难,南奔江左。仕宋为给事黄门侍郎,汝南、义阳二郡守。延兴初,复归于魏,拜颍川郡守,因家焉。后终于郢州刺史。父稚,笃志经史,不以世事婴心。起家秘书郎,稍迁永昌郡守。隋开皇初,以献后外曾祖,追赠上开府仪同三司、新州刺史。
  4. 《北史·卷六十七·列传第五十五》:崔彦穆,字彦穆,清河东武城人,魏司空安阳侯林之九世孙也。曾祖𫖮,后魏平东府谘议参军。祖蔚,遭从兄司徒浩之难,南奔江左。仕宋,为给事黄门侍郎、汝南义阳二郡守。延兴初,复归于魏,拜颍川郡守,因家焉。后终于郢州刺史。父幼,位终永昌郡守。隋开皇初,以献皇后外曾祖,追赠上开府仪同三司、新州刺史。
  5. 《长安志·卷苐八·唐京城二》:东南隅废普耀寺 【隋开皇三年独狐皇后为外祖崔彦珍所立开元二年废】
  6. 《长安志·卷苐十·唐京城四》:西南隅纪国寺 【隋开皇六年献皇后独孤氏为母纪国夫人崔氏所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