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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历宝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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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曆宝钞》,又作《玉歷宝钞》,简称《玉历》,著名中国民间宗教善书。
为宋朝淡痴道人所著,最流行的版本是清朝时据宋本增广。对中国民间的地狱、因果报应观念影响颇大。有人怀疑该书为伪托,但经清朝人李宗敏考证,淡痴道人为辽国人,该书成与辽圣宗太平十年庚午(1030年),宋神宗熙宁元年戊申(1068年)由淡痴道人传给弟子勿迷道人并在宋哲宗绍圣五年(1098年)刊行。
内容
此书混杂三教思想,主要是宣传阎罗十殿为执行因果报应而明定“阴律”,对死者大大小小的善恶作分工别类的赏罚,并详列各罪会于何处地狱实施肉刑[1]。如放火焚烧房屋,毁人家财、生命会在第九殿受刑;在衣裙上绣上龙凤图会入第六殿受刑。假如有知道过错,诚心忏悔,永不再犯,力行向善的人,准予从宽量罪、减少刑罚;或功过相抵,免予罪行。
李宗敏自言曾于乾隆辛巳(1737年)见到宋版旧本,并且引用道释经典,竭力论证其为宋代传本。据书中载,曾于乾隆甲寅(1794年)、嘉靖庚午(1810年)、嘉靖二十年(1816年)、道光甲辰年(1844年)、咸丰乙卯(1855年)、光绪三年(1877年)、光绪十六年(1890年)等均有刊本,可见本书流传之广、影响之远。《藏外道书》将光绪十六年刊本编入第十二册的戒律善书类[2]。
参考文献
- ↑ 胡学丞,《阴阳与律法之间-以玉历宝钞为中心》, -国立政治大学宗教系研究所,2003年 (PDF). [2012-12-23].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4-04-24).
- ↑ 道教学术资讯网站 玉历至宝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