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国土资源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玉溪市国土资源局,依法按照管理权限进行矿产资源探矿权的监督管理和采矿权的审核、审批及登记核发采矿许可证工作;协助省国土资源厅做好 矿产储量审批、认定、登记管理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1]。
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2];对全市的国土资源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拟定地方性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国土资源规划,并依法监督实施;组织国土资源的调查评价;
(三)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组织实施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工作;
(四)负责土地储备和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依法管理土地二级市场,对国有土地作价出资、入股的资产和股权进行管理;负责组织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评测;
(五)负责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受理使用土地申请,办理土地征用、划拨手续:
(六)负责对下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贯彻执行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调处土地权属和矿业权纠纷,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七)组织实施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发证及土地使用权他项权利登记工作;
(九)负责国土资源管理中各项规费的征收和管理工作;
(十)负责对各县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指导;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工作。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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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玉溪市简介 ,玉溪政府网
- ↑ 国土资源执法监督规定(2017年12月27日国土资源部第4次部务会议通过) ,中国政府网,2018-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