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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世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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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div style="margin-bottom:20px; margin-top:20px;">
<ul style="line-height:30px; margin-left:20px; list-style-position:outside;">
<li><b style="margin-right:5px; margin-left:5px;">2001年7月26日</b>[[王世堅]]以新台幣1000元將《[[自立晚報]]》轉讓給中醫師兼綠色和平電台董事長[[張福泰]],[[張福泰]]接任《[[自立晚報]]》董事長;但《[[自立晚報]]》財務狀況仍不見起色,甚至發生[[王世堅]]與[[張福泰]]互相指控欺騙、都不認帳的爭議。</li><li><b style="margin-right:5px; margin-left:5px;">2001年9月10日</b>《[[自立晚報]]》工會代表到台北地檢署,按鈴控告[[王世堅]]與[[張福泰]]涉嫌侵占《[[自立晚報]]》員工勞工保險費和[[全民健康保險]]費超過新台幣八百萬元;員工們說,資方分別從2001年1月及3月開始沒有幫員工繳交勞保費和健保費,造成員工無法換發全民健康保險卡,而且資方完全缺乏解決的誠意,員工權益受到嚴重傷害;[[王世堅]]回應,當初《[[自立晚報]]》經營入不敷出,他還自掏腰包賠了新台幣一億多元,如今員工卻恩將仇報,他感到相當無奈。</li><li><b style="margin-right:5px; margin-left:5px;">2003年</b>[[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發現[[王世堅]]申報所得稅時未申報[[國泰世華銀行]]四筆定存單利息與子女名下存款利息收入,裁處新台幣二萬多元罰鍰,追稅加罰鍰總計新台幣十四萬餘元。[[王世堅]]提起行政訴訟,理由是定存單由銀行扣留且已經到期,銀行未通知他換單,他認為定存單已經失效,不知道有利息收入,所以沒申報。2006年10月12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王世堅]]即使非故意漏報,也有疏失,必須補稅並繳納罰鍰;[[王世堅]]回應,判決不公,他會上訴。</li><li><b style="margin-right:5px; margin-left:5px;">2005年4月</b>[[中國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前往[[中國大陸]]進行和平之旅時,[[王世堅]]曾帶領泛綠群眾前往中正機場抗議,引發肢體衝突。[[桃園]]地方法院判決[[王世堅]]有期徒刑六個月,[[王世堅]]放棄上訴。2008年1月16日,對於即將面臨的牢獄之災,[[王世堅]]說:「隨便啦!以現在的選舉結果來看,[[台灣]]就是等著被併吞了,變成一座大監獄,關不關有差別嗎?」</li><li><b style="margin-right:5px; margin-left:5px;">2005年9月21日</b>捲入緋聞案的[[台北市]]政府民政局局長[[何鴻榮]]請辭獲准,隨即到台北地檢署控告[[王世堅]]《[[中華民國刑法]]》公然侮辱罪及加重誹謗罪;[[王世堅]]則控告[[何鴻榮]]誣告罪,並與何妻爆發口角。[[王世堅]]大罵,[[何鴻榮]]沒人性,「我只是質疑他帶女秘書出國是否妥當,沒有人身攻擊,連他自己都沒否認;為何不在家好好反省,卻拖小孩、妻子下水,這才是不道德、沒人性」;何妻回罵,[[王世堅]]的行為已傷害兩個家庭,「你罵人厚顏無恥,人在做、天在看」。</li><li><b style="margin-right:5px; margin-left:5px;">2006年5月20日</b>[[謝長廷]]內閣時代的行政院新聞局局長[[姚文智]]批評,[[蘇貞昌]]內閣上台後,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撤銷他在局長任內對[[TVBS]]裁處新台幣一百萬元罰鍰,是[[蘇貞昌]]內閣討好媒體的行為,「(行政院院長)[[蘇貞昌]]輸掉的不只大家的支持,而是輸掉了貞操」。2006年5月21日,[[王世堅]]回批,[[姚文智]]用[[蘇貞昌]]的名字批評[[蘇貞昌]]「輸貞操」,是「失格、沒品兼缺德」,「這不是任何有受到教育、有教養的人會說出來的話」;至於前[[謝長廷]]辦公室主任[[林耀文]]批評[[蘇貞昌]]內閣是「一人得道、雞犬升天」,[[王世堅]]回批,「當初的[[姚文智]]跟[[林耀文]]才是雞犬升天吧」,現在的[[姚文智]]與[[林耀文]]都是「少年得志、狂妄自大」。[[姚文智]]委託律師控告[[王世堅]]加重誹謗罪。2006年11月27日,台北地方法院判決,[[王世堅]]此等發言與立法委員的議事職權無關,超過言論免責權範圍,且屬於惡意謾罵貶損[[姚文智]]的人格與社會地位,觸犯公然侮辱罪,故判罰金新台幣九千元。2007年5月25日,台北地方法院判決[[王世堅]]應賠償[[姚文智]]精神慰撫金新台幣十萬元,法官認為,本案刑事判決確定時,事實即為社會所知悉,輿論自有公評,沒有再登報道歉的必要;同日,[[王世堅]]回應「判決不公,但會默默承受」,[[姚文智]]回應「這種賠償金額等於是鼓勵有錢人可以隨便罵人」。</li><li><b style="margin-right:5px; margin-left:5px;">2006年</b>百萬人民倒扁運動期間,[[王世堅]]指控倒扁運動總部總顧問許博允為倒扁運動總部赴中國報告倒扁成果的「密使」,[[許博允]]與倒扁運動總指揮[[施明德]]控告[[王世堅]]誹謗罪。2008年2月15日,台北地方法院判決,[[王世堅]]未提證據證明言論真實性,構成誹謗罪,判處拘役五十天但減為二十五天,可易科罰金,全案還可以上訴;不過,本案民事部分,因法院認為[[王世堅]]是對[[許博允]]前往[[中國]]一事表達個人主觀意見,應受言論自由保護,已於2008年1月底判決[[王世堅]]勝訴。</li><li><b style="margin-right:5px; margin-left:5px;">2006年8月21日</b></li><li><b style="margin-right:5px; margin-left:5px;"></b></li><li><b style="margin-right:5px; margin-left:5px;"></b></li><li><b style="margin-right:5px; margin-left:5px;"></b></li><li><b style="margin-right:5px; margin-left:5px;"></b>[[王世堅]]召開記者會,指控[[施明德]]接受前[[東帝士]]關係企業總裁[[陳由豪]]餽贈[[臺北縣]]汐止市一棟價值新台幣3400萬元的豪宅,並指[[施明德]]是「[[陳由豪]]的打手」、「[[馬英九]]的馬前卒」;[[施明德]]認為名譽遭毀損,提出民事訴訟求償新台幣2300萬元。2008年1月,台北地方法院判決,[[王世堅]]應賠償施明德新台幣150萬元,並在10家平面媒體刊登道歉啟事;[[王世堅]]提出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判決,[[王世堅]]應賠償[[施明德]]新台幣100萬元,並在3家平面媒體刊登道歉啟事;[[王世堅]]提出上訴。2009年6月26日,[[中華民國]]最高法院判決駁回[[王世堅]]上訴,[[王世堅]]須賠償施明德精神慰撫金新台幣100萬元,並須在《[[中國時報]]》、《[[聯合報]]》與《[[自由時報]]》頭版各刊登道歉啟事一天,全案定讞。</li>
</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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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l style="line-height:30px; margin-left:20px; list-style-position:outside;">
<li><b style="margin-right:5px; margin-left:5px;">2005年9月30日</b>針對[[李敖]]神州文化之旅,[[王世堅]]在立法院大罵[[李敖]]:「[[李敖]]死了,真的[[李敖]]死了。[[李敖]]在大陸的三場演講,第一場風骨尚存,第二場狗尾續貂,第三場欲振乏力。殺人魔王的[[毛澤東]]可以被歌頌,血腥鎮壓的天安門(事件)可以被漠視。」2005年10月4日,[[李敖]]在立法院說,[[王世堅]]已經於2005年10月3日向他道歉,但他不滿[[王世堅]]「在議場罵人,卻在男廁道歉」,如果他當選[[台北市]]長,他要聘[[王世堅]]當殯儀館館長,因為[[王世堅]]會宣布還活著的人死了;[[王世堅]]則跑到[[李敖]]辦公室聲稱,他根本不是來向[[李敖]]道歉,而是為了[[李敖]]在call-in節目涉嫌誹謗他買票一事要求[[李敖]]道歉;[[李敖]]駁斥,他沒說[[王世堅]]買票,只說[[王世堅]]的「手下」買票;[[李敖]]離開辦公室前,摸了[[王世堅]]屁股一把,得意地說:「我又消滅了一個小笨蛋。」</li><li><b style="margin-right:5px; margin-left:5px;">2006年8月30日</b></li><li><b style="margin《台灣壹週刊》爆料,[[王世堅]]瞞著妻女,在本月27日錄完call-right:5px; margin-left:5px;"></b>in節目後,和23歲的前助理何姓女子碰面,兩人並前往[[臺北縣]]五股鄉「[[米琪汽車旅館]]」休息了3小時,疑似發生婚外情;本月30日下午,[[王世堅]]召開記者會,說明他是受到[[張瑋津]]的請託才會前往[[米琪汽車旅館]]裡,並公布當天的對話錄音帶,希望證明自己的清白。2007年10月,[[張瑋津]]向《[[台灣蘋果日報]]》翻供,指稱該卷錄音帶是[[王世堅]]在2006年8月29日找她配合造假,她並強調「我真的說了謊」、「一旦揭露真相後,自己若出了事,那一定是[[王世堅]]做的,這也是一種自保方法」;本月21日,[[王世堅]]得知[[張瑋津]]翻供,直斥:「這是選舉到了關鍵時刻的抹黑、政治操。」</li><li><b style="margin-right:5px; margin-left:5px;">2006年8月17日</b>針對百萬人民倒扁運動,[[王世堅]]批評[[施明德]]:「我真的恨不得施前主席乾脆在25年前被[[蔣經國]]槍斃算了!他乾脆就當[[台灣]]的英雄,讓世世代代[[台灣]]人紀念他。」[[王世堅]]甚至說,如果[[施明德]]要自焚,他會仿效《[[台灣霹靂火]]》[[劉文聰]]帶一桶汽油和一支打火機陪[[施明德]]自焚:「我們陪他嘛!你要靜坐,我們就陪你靜坐;你要絕食,我們就陪你絕食。你要自焚沒關係啊,每個人汽油一桶、打火機一個。」</li><li><b style="margin-right:5px; margin-left:5px;">2008年1月14日</b>在2008年立法委員選舉落選的[[王世堅]]露面謝票,面對媒體包圍詢問有關選前「跳海」的談話,[[王世堅]]強調會選一個「黃道吉日」跳海,屆時也會「通知大家」;[[王世堅]]隨後批評[[馬英九]]:「[[馬英九]]曾經說過,社子島在他台北市長任內沒有開發,他就要切腹;現在我要跳海,那[[馬英九]]也應該兌現他的承諾切腹才是。」2008年1月15日,[[馬英九]]競選辦公室發言人[[羅智強]]說,2002年台北市政府提出社子島地區開發計畫,經[[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通過後呈報內政部,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附條件同意,有關水利部分需與經濟部水利署會商,故開發計畫目前主要是卡在中央,[[台北市]]政府已經做了該做的部分;[[羅智強]]回批,[[王世堅]]每次出事就拚命說謊,[[馬英九]]從沒說過[[王世堅]]所稱之語,選民已用選票教訓王世堅,請[[王世堅]]不要學[[謝長廷]]把[[馬英九]]沒說過的話硬塞進[[馬英九]]的嘴裡。2008年1月16日,壹傳媒主席[[黎智英]]接受[[TVBS]]節目《[[TVBS]]看板人物》專訪,他說,[[王世堅]]應該跳海,「跳海就不要上來,就在海裡面游泳游到死」;主持人說[[王世堅]]要挑黃道吉日跳海,[[黎智英]]回應:「他要挑黃道吉日?這個其實跳不跳沒問題,這個人講話你當真嗎?這樣的人,不要理他就算了。」</li><li><b style="margin-right:5px; margin-left:5px;">2014年5月30日</b>[[中國國民黨]][[臺北市]]市長候選人[[連勝文]]提出新生高架道路地下化政策,[[王世堅]]痛批:[[連勝文]]缺乏對新生高的基本了解,「我希望他以後不懂就閉嘴」。</li><li><b style="margin-right:5px; margin-left:5px;">2014年8月</b>[[王世堅]]在[[台北市]]迪化街口掛上一幅巨大看板,看板上放連勝文肖像,肖像旁的標語卻是「Over My Dad's Money」(跨過我爸的錢),嘲諷[[連勝文]]有個富裕的父親[[連戰]];[[王世堅]]說:「[[連勝文]]他是『爸爸買給我』,我的想法是做一個很簡單的對照,幽他一默,輕鬆一下。」2014年8月5日,[[連勝文]]參訪幼兒園,只淡淡回應:「他([[王世堅]])是我中學的學長,像這種事情(嘲諷)如果發生在學校,不知道算不算學長霸凌學弟。」2014年8月7日,曾任[[連勝文]]特助的[[台北市]]議員參選人[[徐弘庭]]租下隔壁看板,掛上看板諷刺[[王世堅]]去[[米琪汽車旅館]]是「Over Whose Body」(跨過誰的身體);同日,[[王世堅]]批評[[徐弘庭]]「狗尾續貂」、「真的很無聊」,[[徐弘庭]]回批[[王世堅]]「陰人者,人恆陰之」,[[連勝文]]僅回應「希望負面選戰到此為止,專注福利民生、幫大家解決問題比負面選舉重要」。</li><li><b style="margin-right:5px; margin-left:5px;">2014年9月3日</b>《台灣壹週刊》報導,8月20日晚上6時許,[[王世堅]]匆匆開著豪華的BMW 7系列轎車離開臺北市議會,並沿著臺北市民權東路加速行進,為了求快,違規行駛公車專用道,待車行至民權西路、大龍街口才靠邊停車。剛年過30歲的前[[王世堅]]助理小文,一身輕便裝扮像個大學生般,看見[[王世堅]]的座車後,旋即開門上車。[[王世堅]]把小文接上車後,車子一路龜速開到一河之隔的[[新北市]]蘆洲區,待抵達永安北路「[[薇薇精品旅館]]」前,生怕遭到跟拍,[[王世堅]]先沿著[[薇薇精品旅館]]周圍的公園繞行3圈,才安心開進旅館。小文是台北市大同區蓬萊里里長[[何英輝]]的女兒,在8年前就曾和[[王世堅]]去過汽車旅館;這次[[王世堅]]再度帶著小文上汽車旅館,兩人在汽車旅館待了3個小時後,[[王世堅]]將小文送回她父親的里長辦公室。2014年9月3日上午,[[王世堅]]在台北市議會簡短回應:「我做錯了,我向社會大眾道歉,更向我太太、我的家人道歉。我一定深自反省。……我會盡全力完成這個任期社會交付我的任務,而且這段期間內我不再主動從事任何競選活動,我靜候大家決定我的去留。謝謝。」</li><li><b style="margin-right:5px; margin-left:5px;">2015年9月</b>[[王世堅]]不滿出身深綠家庭的中華琉球研究學會秘書長[[張瑋珊]]認同自己是中國人,在接受[[三立新聞]]台採訪時怒批[[張瑋珊]]「為敵國助威」、應該被斬立決。2016年6月11日,針對[[洪素珠]]事件,[[張瑋珊]]在微博說,在台灣大多數的「天然獨」眼裡,任何與「中國」有關的人事物都應該「滾回中國」,這些煽動仇恨及對立的人就是取得政權的[[王世堅]]等台獨政客,「他們的『和解』,是要逼迫所有人認同他們的想法」。</li><li><b style="margin-right:5px; margin-left:5px;">2016年1月8日</b>[[王世堅]]接受[[民視新聞]]採訪時指控[[臺北市]]政府市政顧問[[洪智坤]]收受[[遠雄企業團]]不當高額價金,[[洪智坤]]宣布將控告[[王世堅]]加重誹謗罪,[[王世堅]]回應「要告就來告」。[[洪智坤]]說,他在[[民進黨]]中執委任內與[[王世堅]]結怨,才會慘遭[[王世堅]]抹黑。2016年8月24日,[[臺北]]地方法院判決,[[王世堅]]僅辯稱消息來源是不能透露姓名的某位法界人士及臺北市政府官員,始終未能提出證據證明[[洪智坤]]收了遠雄的錢,故依加重誹謗罪判處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新臺幣5萬元。2016年12月20日,[[臺灣]]高等法院確定判決,[[王世堅]]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新臺幣5萬元;法官認為,[[王世堅]]若握有[[洪智坤]]不法證據,應提供檢調追查弊案,不該空言泛稱「聽聞自某不可表露姓名之法界人士、市府官員而來」,否則徒增輿論流言蜚語、損害[[洪智坤]]名譽。</li><li><b style="margin-right:5px; margin-left:5px;">2016年5月16日</b>[[王世堅]]在臺北市議會點名臺北市政府發言人[[林鶴明]]上質詢台,不滿市長[[柯文哲]]曾經透露有意開微博帳號,批評[[柯文哲]]「沒種、沒能力」說明清楚卻要上微博,還說「微博是假版中國臉書」,還搬出[[周子瑜]]國旗事件說「微博是給[[黃安]]們在用的,大陸網友有繳稅嗎」;[[林鶴明]]承諾市府會再評估是否要給[[柯文哲]]開微博帳號,[[王世堅]]則向[[柯文哲]]喊話「總質詢走著瞧」。</li><li><b style="margin-right:5px; margin-left:5px;">2018年7月13日</b>辦公室主任[[沈志霖]]找[[台北市]]長[[柯文哲]]幕僚[[黃瀞瑩]]問話,被批為了「搶曝光」、「耍官威」。隨後[[沈志霖]]急忙將影片從[[臉書]]刪除,並 PO 文反批遭到北市府「設計」,不過網友並不買帳,仍然灌爆臉書,2018年7月14日下午在臉書發文,寫道:「王世堅辦公室從來都沒有叫這位黃小姊(姐)來問話,完全是媒體與這為(位)小姊(姐)都是北市府方的『設計』不請自來、北市府更沒有通知我們,昨天下午[[台北市]]政府周顧問、機要組王組長,都在現場、也完全了解此事,因此本人在此特地再次說明。」最後他更感嘆道:「網紅是人、非網紅也是人,惡有惡報、善有善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請好事者、藏鏡人,適可而止。」不過這則貼文一出,立刻慘遭網友打臉,紛紛留言:「影片都自己講是你叫她來的,鬼打牆嗎?」「這也太唬爛,她不請自來,你還能事先準備好一堆問題問她嗎?」「好大的官威啊~~~你不知道現在是全民媒體時代嗎?」「不請自來可以瞬間提問六個問題?真是機靈呢!」。</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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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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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版日期 !! 書名 !! 作者 !! 出版社 !! ISB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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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7年 || 《臺北向前行:推動十倍速改革的臺北市》 ||王世堅||新自然主義 || ISBN 9576962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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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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