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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八和绿帽子 |
王八和绿帽子 王八,又称作忘八,即乌龟。《红楼梦》二十三回中,贾宝玉说"变个大忘八",意思是变个大乌龟,下文是"往你坟上替你驮一辈子的碑去"。在此处,"忘八"并非骂人,只是说明"忘八"即负碑的石龟。
基本信息
作者 聂鑫森 [1]
来源 读书吧
目录 1出处 2列子
出处
在中国骂人的俗语中,"王八"、"王八蛋"恐怕是最为厉害的了。
《红楼梦》第7回,写凤姐和宝玉宁府宴散回自己的住地,正碰上焦大在那里趁着酒兴骂人,他先骂大总管赖二办事不公道,欺软怕硬,"有了好差事就派别人,像这等黑更半夜送人的事,就派我,没良心的王八羔子!瞎充管家!你也不想想,焦大太爷跷跷脚,比你的头还高呢。"
焦大此时出现在话语里的"没良心的王八羔子",则是一种恶毒的咒骂了。"娼妓有不隶于官家居卖奸者,谓之土妓,俗谓之'土窠子'。又以妻之外淫者,目其夫为乌龟,盖龟不能性交,纵牝者与蛇交也。"(清·翟灏《通俗篇·直言补正》)这种骂人的话,在《水浒》里亦多次出现,或"王八"或"忘八"。明人陶宗仪在《南村辍耕录》中,转录了两句诗:"宅春皆为撑目兔,舍人总作缩头龟",传说中兔望月而孕,故"撑目兔",意为妇不夫而孕,龟则喻其夫纵妻行淫,不闻不问。
乌龟被喻为这样一种下贱的男子,为什么又称之为"忘八"("王"、"忘"谐音)呢?"……谓之忘八,谓忘礼、义、廉、耻、孝、悌、忠、信八字也"。(清·赵翼《陔余丛考》)在《金瓶梅》十八回中,少廉鲜耻的韩道国,便被人骂作"明王八"。该书五十回中写道:"原来这条巷,唤做蝴蝶巷,里边有十数家,都是开坊子(妓院)吃衣饭的。那玳安一来也有酒了,叫门叫了半日才开。原来王八正与虔婆鲁长腿,在灯下拿黄杆大等子秤银子哩……"
俗语中称妻女不贞或纵妻女行淫者,曰:戴绿帽子,其意和"乌龟"、"王八"、"忘八"相同。那么,这句俗语到底源于何处呢?
在唐人封演所著的《闻见录》中,记叙了地方官李封对犯罪者,"不加杖罚,但令裹碧头巾以辱之"。到了元代,对于服饰则有了明确的规定,以服色来区分社会地位的高低,《元典章》说:"娼妓穿皂衫,戴角巾儿。娼妓家长并亲属男子,裹青头巾。"明代仍依旧制,洪武三年下诏曰:"教坊习乐艺,青字顶巾,系红线褡膊。乐妓,明角冠、皂褙子,不许与民妻同。"还限定:"教坊司伶人常服绿色巾,以别士庶之服。"在《国初事迹》一书中,也说到明初朱元璋对南京娼妓所作的种种规定,对娼妓家的男子指令必须"头戴绿巾"。
妓家男子,其妻女皆从事卖笑生涯;而乐工,一般来说其妻女皆为歌妓。这种男子必戴绿巾,"因为这种巾饰与龟头同色"(王立新《漫话乌龟》),但更重要的是表现一种"封建道德的法律化形式"(同上文)。
因为"绿巾"是一种帽子的形式,故又称之为"绿帽子"。
以后,凡妻子与丈夫之外的其他男子有不明不白的性行为,这个丈夫就被称作"王八"、"忘八",或说"戴了绿帽子"。
列子
《红楼梦》第21回中,描写了一个"多姑娘",又叫"灯姑娘",是多官之妻。她美貌异常,却又轻浮无比,因丈夫多官是个百事不管的无能之辈,所以宁、荣二府不少男子都与她有着肮脏的关系。当凤姐的女儿巧姐出痘,贾琏搬出外书房斋戒,便趁机招引多姑娘鬼混。这个多官,便是俗语中所说的戴了绿帽子的王八了。
《红楼梦》第44回,荣府下等仆人鲍二的妻子"鲍二媳妇",在凤姐生日时,贾琏趁机与她私通。(凤姐)便蹑手蹑脚走至窗前。往里听时,只听里头说笑。那妇人道:"多早晚你那阎王老婆死了就好了。"贾琏道:"她死了,再娶一个也是这样,又怎么呢?"那妇人道:"他死了,你倒是把平儿扶了正,只怕还好些。"接下来,凤姐恼怒地冲进去,"抓着鲍二家的撕打一顿",并咒骂道:"好淫妇!你偷主子汉子,还要治死主子老婆!"最终鲍二媳妇羞惭地上吊自杀。
鲍二媳妇是一个饱受欺凌与侮辱的底层女性,成了封建社会的牺牲品。而有钱有势的贾琏,只是给了鲍二一些银钱,说是再给他说个媳妇,鲍二也就答应了。鲍二当然谈不上纵妻行淫,他是弱小者,无力反抗,对妻子的行为只能听之任之,作一个被世人鄙视的"王八"。
众姐妹来找凤姐,邀其入诗社,并与其嬉笑打闹一番,凤姐知众人实则要其捐钱,就出了五十两银子。入秋自后,黛玉病情加重,整日只在潇湘馆中养病。正觉无聊之时,恰逢薛宝钗前来探望。于是,二人开始谈心。于谈话中,黛玉承认了以前对宝钗的误解,宝钗则笑言她并不介意。二人终冰释前嫌,互为金兰。黄昏后风雨交加,黛玉于当夜作《秋窗风雨夕》词。宝玉冒雨前来探望,黛玉以"渔翁"笑他,后又失语笑自己为"渔婆",后悔不已,宝玉却未察觉。宝钗派人为黛玉送来一大包上等燕窝来,还有一包洁粉梅片雪花洋糖。黛玉十分感激并打赏了来人。黛玉羡慕宝钗有母有兄,而悲叹自己孤苦无依,又思及与宝玉的相处,终有嫌隙。听着雨声,黛玉暗自垂泪。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