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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巩(北宋诗人、画家)
王巩,约生于公元1048年前后,字定国,自号清虚先生,莘县人,王旦之孙。
生卒年均不详,一般认为生于1048年,约1117年(宋徽宗政和年间)去世。
晚年徙居高邮(今江苏高邮)。有画才,长于诗。
苏轼守徐州,巩往访之,与客游泗水,登魋山,吹笛饮酒,乘月而归。轼待之于黄楼上,对他道:“李太白死,世无此乐三百年矣!”轼得罪,巩亦谪宾州。
著有《随手杂录》、《甲申杂记》、《闻见近录》、《王定国诗集》、《王定国文集》、《清虚杂著补阙》等书,以其正直的品格和豪气真情,活跃在北宋中后期的政坛上,为时人所敬重。
基本信息
中文名 | 王巩 | 生 卒 | 不详 |
所处时代 | 宋朝 | 出生地 | 莘县 |
字 号 | 字定国,号清虚居士 | 职 业 | 诗人、画家 |
人物话题
人物生平
王巩,字定国,号介庵,自号清虚居士,王旦之孙,王素第四子。他的生卒年,据(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四记载:“王定国素为冯当世(京)所知,而荆公绝不乐之。一日,当世力荐于神宗,荆公即曰:‘此孺子耳。’当世忿曰:‘王巩戊子生,安得谓之孺子!’盖巩之生与同天节同日也。荆公愕然,不觉退立。”这是说王巩与神宗俱生于戊子年,此年为仁宗庆历八年(1048年)。
王巩年轻时,“笃学力文,志节甚坚,练达世务,强力敢富”。上书言事,多切时病。特为大臣吴充、冯京所器重。
王巩入仕,是靠恩荫,补为校书郎。累官大理评事,迁太常博士。北宋神宗熙宁八年(1075年)四月,坐见徐革言涉不顺而不告,追两官勒停。不久,又复为秘书省正字。
宋神宗熙宁九年(1076年),坐借赵居兵书,追两官勒停。熙宁十年,筑清虚堂于其居室之西。
神宗元丰二年(1079年)十二月,叙复太常博士。但不久,又“坐与苏轼交通,受谤讪文字不缴,又受王诜金,谪监宾州(今广西宾阳)盐酒税”。当时王巩的官职还是“秘书省正字”,因御史舒宣奏言:苏轼“与王巩往还,漏泄禁中语,朗同货赂,密与宴游”。
哲宗元祐元年(1086年),由司马光推荐,擢力宗正丞。十月二十五日,他上疏论“宗室疏远者,不当祢皇伯、皇叔。言者摭其疏,指为离间宗室,除扬州通判”。淮南大邦,民病水旱。往贰其事,益试尔才。
宋哲宗元祐四年(1089年)三月二十六日,“前通判扬州王巩知海州(今江苏淮安)”。同年六月八日,又改知密州(今山东诸城)。同年九月二十二日,“诏王巩罢知密州,送吏部”。因恩例,乞得管勾太平观。
元祐五年(1090年),“起判登闻鼓院”,又为御史朱光庭所攻,“诏巩别与差遣”。
元祐六年正月,“右承议郎王巩用苏辙、谢景温荐,除知宿州(今安徽宿县)”。制词为刘敏所作,词云:有地千里而长百吏,发政施令,良民足以驯养,猾吏足使畏服,有志之士,知其可以有为,莫不愿之矣。以某等通敏用务,付之专城之寄,符离、吴兴又东南之奥壤也,思所建置,以副休命。
哲宗绍圣初(1094年),谪签书荣州(今四川荣县)判官厅公事。绍圣中,王巩在蕲州(今湖北蕲春),至于是何官职,则不可知。
哲宗元符元年(1098年),因经常上书议论朝政,“追毁出身以来告敕,除名勒停,送全州编管”,一直到元符三年才归来。
徽宗建中靖国(1101年),王巩“复朝散郎”,用为河南通判。
北宋政和七年(1117年)丁酉十二月初一日卒,则其享年应为七十岁。
人物轶事
- 苏轼兄弟相欢
熙宁十年(1077年)四月,苏轼知徐州。王巩时年三十岁,第二年秋季到徐州访苏轼,过了十几天饮酒赋诗、快乐似神仙的日子。“与客游泗水,登魋山,吹笛饮酒,乘月而归。轼待之于黄楼上,谓巩日:‘李太白死,世无此乐三百年矣。’”这件事宋人广为流传,成为文人雅集的典范。
宋神宗元丰二年(1079年)八月,时任湖州知州的苏轼因“乌台诗案”被捕。苏轼的好友王巩也受到牵连而被处置。御史舒亶奏曰:“(苏轼)与王巩往还,漏泄禁中语,阴同货赂,密与宴游。”于是时任秘书省正字的王巩不久便被贬到宾州(今广西宾阳)去监督盐酒税。[1]
人物评价
王巩在北宋中后期的历史上,是一个很活跃的人物。这倒不是因为他在政坛上春风得意,官高爵重,而是因为他正直的品格和傲世的豪气,以及与苏轼兄弟的真挚友情,都为同时代人所钦重。而且他一生勤于著述,是三槐王氏中唯一有著作流传至今的人。
- 王国栋《王氏宗谱·三槐王氏》卷一记载:被称为“文采风流为一时所宗”。
- 陆心源《宋史翼》卷二六《王巩传》评其:“跌宕傲世,好臧否人物,其口可畏,以是颇不容于人,每除官,辄为言者所论,故终不显”。
- 黄庭坚《山谷篥·内集》卷一六《王定国文集序》记载,黄庭坚在为王巩的文集作序时说:“定国富于春秋,崎岖岭海,去国万里,脱身生还,邂逅江滨,斗酒相劳苦,但以罪大责轻,未有以报君恩为言,郁然发于文藻,未尝私自怜,此其志未易为俗人道也。”
-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九,刘挚说王巩“坐事,窜南荒三年,安患难,一不戚于怀。归来颜色和豫,气益刚实。此其过人甚远,不得谓无得于道也”。
- 罗大经《鹤林玉露·乙编》卷一《王定国赵德麟》记载:“定国坐坡累谪宾州,瘴烟窟里五年,面如红玉,尤为坡所钦服。”
参考资料
- ↑ 李贵录 .北宋三槐王氏家庭研究 :齐鲁书社,2004年:第四节 著书立说有王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