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牧笛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王牧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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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片人、主持人 | |
出生 | 1983年3月29日 |
国籍 | 中国 |
职业 | 制片人、主持人 |
知名作品 | <财经郎眼> 。 |
王牧笛(wang mudi,1983年3月29日- ),制片人、主持人 ,财经新媒体《功夫财经》创始人 。出生、成长在黑龙江畔,求学、毕业于北京大学。获外交学硕士学位,法学、哲学双学士学位。2007年走出校园,南下广州,完成了从学生到传媒人的角色转变。2009年6月5日开始主持广东卫视财经类节目《财经郎眼》,与郎咸平一起从经济的视角解读新闻,用新闻理念讲述经济。
基本信息
中文名 | 王牧笛 | 性别 | 男 |
国 籍 | 中国 | 民族 | 汉族 |
出生地 | 黑龙江省 | 出生日期 | 1983年3月29日 |
毕业院校 | 北京大学 | 职 业 | 制片人、主持人 |
工作单位 | 广东电视台 | 代表作品 | 财经郎眼 |
荣誉记录
2015
创立财经新媒体平台"功夫财经"
主持国内首档原创汽车竞技类真人秀节目《炫风车手》
2013
中国电视十佳主持人2012
中国电视社教类十佳栏目
2011
年度广东省杰出青年岗位能手
中国电视最佳制片人
电视民生类节目年度主持人由本人监制并主持的《财经郎眼》栏目所获奖励:
年度中国最具网络影响力的十大卫视栏目;
中国电视艺术交流协会中国十大品牌节目
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中国十大品牌节目
首届中国电视满意度博雅榜上榜节目
电视民生类年度增长潜力节目
2010
广东电视台亚运会及亚残会先进工作者
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优秀共青团员
国家广电总局第四届《综艺》年度节目
《新周刊》中国电视榜年度财经节目
中国最具原创精神电视栏目
2009
广东电视台先进工作者;
广东新闻奖二等奖;
广东广播电视新闻奖二等奖。
他是一名犀利的辩手,创办北京大学辩论协会,喜欢"胡思乱想";他是一位校园演讲师,摘得北大演讲冠军。
他六年求学于国际关系,却一朝出轨、投身传媒,"胡作非为"!
王牧笛,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秋雨时分》里的"四胡先生"。
进入凤凰卫视实习了一段时间,先后参与过世纪大讲堂、秋雨时分、铿锵三人行等节目的制作。王牧笛说,在电视方面,凤凰的环境很好,之后慢慢自己也就想做电视了。
作品介绍
《公主楼下的爱情》和《辣子鸡丁》等电视散文MV。
著名主持人王牧笛为哈工大学子讲述“处世哲学”
哈工大报讯(学生记者 郑军 郝宝坤/文)3月12日晚,广东卫视《财经郎眼》著名节目主持人王牧笛做客新基论坛,在二校区作了题为“公众面前的处世哲学”专题讲座。王牧笛全面介绍了人在公众面前处世表达的5种主要方式,并着重讲述了成功演讲家的必备品质。
在谈到社会交往方式时,王牧笛说:“演讲、辩论、主持、谈判和自我介绍是一般人在公众面前处世表达的5种主要方式。”王牧笛首先回顾了自己在北大读书时创办辩论协会和夺得北大演讲冠军的故事,重点讲述了如何做演讲,以及成为一名成功演说家的必备品质。“通俗地说,超过3个人在听你说话那就是一场演讲。”王牧笛解释说:“演和说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而演讲的最高境界就是将演和讲合二为一。”他认为成功的演讲家应具备7个必要条件:“首先,真正好的演讲应该是口语化的。第二,演讲要尽量用短句子。”接着王牧笛指出要在海量信息中广泛涉猎,培养自己由气质魅力所产生的气场,坚守自己的价值观,注重“四感”——“现场感”、“逻辑感”、“幽默感”、“专业感”和“道法自然”等成功演讲家所应具有的优秀品质。
关于读书,王牧笛说:“人生走到哪里,上升到什么高度,与你读多少书直接相关。”而他的另一句:“阅读是一种伤害,思考是一种弥合”,带动了听众的思考。
讲座最后,王牧笛为哈工大学子推荐了《中国哲学简史》、《国史大纲》、《在细雨中呼喊》、《兄弟》、《科学通史》、《全球通史》等书。犀利的风格,幽默的表达,率真的性情,王牧笛的讲座给大家带来了心灵的震撼,听觉的洗礼。
财经郎眼
《财经郎眼》[1]是一档有鲜明郎咸平风格的聊天式新闻评论节目,由广东电视台与上海极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2009年6月强力推出。与其它林林总总的聊天节目不同,《财经郎眼》偏重泛财经话题,关注民生经济事件,从民生经济(“百姓的经济生活”)出发,透析世间万象、大事小情,寻求各类新闻的经济学解读和个性化讲述,带有明显的时效性、庞大的信息量和独特的思想见地。
作品讲座
《财经郎眼》
《旋风车手》
《财经奇咖说》
人物争议
下课事件
事起王牧笛2014年2月21日在微博上发出的一条信息。在这条后来被删掉的微博中,他写道,"小兔皮肤过敏,陪她去打点滴,竟然连扎四针才找准血管,我也想拿刀砍人……"[2]
微博一经发出引起不少网友质疑,还有不少医护人员身份的网友在跟帖中,对王牧笛的言论表达了极大不满,认为其是在宣扬"杀医"暴力,提出强烈谴责。
事出后,中国医师协会在官网、官微上先后发布了一封致王牧笛所在单位的公开信,称"王牧笛应当下课"。
公开信称,协会作出反应不是小题大做,"王牧笛的言论和素养不适宜担任节目主持人",其所在单位"应当责令其下课"。
后来王牧笛再次在微博做了解释和道歉。在长微博中,他说当天在注射室未与任何护士发生口角,一时冲动在原本当做日记的微博上写了出格的话,"用错误的方式表达了愤怒","实属不该,追悔莫及"。当时那条微博"根本没有针对任何具体人的想法",未提及医院和护士的姓名。在微博中,他反思作为患者家属应换位思考、加强对医护人员的理解;作为媒体人应该注意身份、谨言慎行。这次,王牧笛获得了不少医护网友的谅解。
与方舟子名誉侵权案
海淀法院审结了方舟子诉王牧笛(广东电视台主持人)及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梦公司)名誉侵权案,主持人王牧笛因在微博上称方舟子"疯狗",被认定侵权,赔偿方舟子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维权费用1.71万元,并向方舟子赔礼道歉。此后,王牧笛表示将要上诉。
方舟子(原名方是民)诉称,自2013年7月14日,王牧笛先后发表了数十篇微博,对自己及妻女进行辱骂。方舟子认为,王牧笛发表的涉案微博没有事实依据,且肆无忌惮地诽谤侮辱,严重损害了自己的名誉,故诉其删除侵权微博,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40万元、维权费用37100元。同时,要求新浪微博运营商微梦公司连带赔偿。
王牧笛辩称,其在2013年年底便删除了部分被诉微博。其对方舟子的质疑有依据和来源。网络上有大量报道质疑方舟子抄袭及其美国绿卡身份,他发微博是为了让方舟子回应。
微梦公司辩称,其不可能对微博内容进行严格审核。
判决内容
称"方大怂"不算侵权
海淀法院审理认为,微博言论更具随意和调侃,但其言论自由的行使应以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为限。公众人物对批评和指责应有一定的宽容度,但也不能超出其容忍限度,损害公众人物的人格尊严,言论人也应担责。
海淀法院指出,王牧笛的部分微博使用了如"方大怂"、"方怂大师"等贬义性语言,该类语言未形成侮辱,不构成侵权。其另外部分微博言论,如"网络黑社会头子""骗钱"以及使用"畜生""疯狗""剥开画皮"等等,损害了方舟子的人格尊严,没有事实证据,超出了公众人物的容忍义务,构成了侵权。
海淀法院最终判决,王牧笛删除相关微博,停止侵权并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方舟子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维权费用1.71万元。鉴于微梦公司对相关内容不具专业判断力,在接到起诉材料后,也及时删除了有侵权嫌疑的相关微博,已尽到了必要的审查和管理义务,故无需承担侵权责任,但仍应配合删除相关侵权微博。
视频
王牧笛写真
参考资料
- ↑ 资讯:财经郎眼 2013,优酷 ,2013
- ↑ VIP心态酿成了王牧笛事件,和讯网 ,2014-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