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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章,字仲卿,泰山鉅平(山東泰安市磁窯鎮西太平)人,西漢京兆尹。
人物生平
《漢書·王章傳》
王章字仲卿,泰山鉅平(山東泰安市磁窯鎮西太平)人也。少以文學為官,稍遷至諫大夫,在朝廷名敢直言。元帝初,擢為左曹中郎將,與御史中丞陳咸相善,共毀中書令石顯,為顯所陷,咸減死髡,章免官。成帝立,征章為諫大夫,遷司隸校尉,大臣貴戚敬憚之。王尊免後,代者不稱職,章以選為京兆尹。時,帝舅大將軍王鳳輔政,章雖為鳳所舉,非鳳專權,不親附鳳。會日有蝕之,章奏封事,召見,言鳳不可任用,宜更選忠賢。上初納受章言,後不忍退鳳。章由是見疑,遂為鳳所陷,罪至大逆。語在《元後傳》。
初,章為諸生學長安,獨與妻居。章疾病,無被,臥牛衣中,與妻決,涕泣。其妻呵怒之曰:"仲卿!京師尊貴在朝廷人誰逾仲卿者?今疾病困厄,不自激,乃反涕泣,何鄙也!"
後章仕官曆位,及為京兆,欲上封事,妻又止之曰:"人當知足,獨不念牛衣中涕泣時耶?"章曰:"非女子所知也。"書遂上,果下廷尉獄,妻子皆收系。章小女年可十二,夜起號哭曰:"平生獄上呼囚,數常至九,今八而止。我君素剛,先死者必君。"明日問之,章果死。妻子皆徙合浦。
大將軍鳳薨後,弟成都侯商復為大將軍輔政,白上還章妻子故郡。其家屬皆完具,採珠致產數百萬。時蕭育為泰山太守,皆令贖還故田宅。章為京兆二歲,死不以其罪,眾庶冤紀之,號為三王。
"(陽朔元年)冬,京兆尹王章有罪,下獄死。"(成帝紀第十)
"(王)商死後,連年日蝕、地震,直臣京兆尹王章上封事召開,訟商忠直無罪,言鳳顓權蔽主。鳳竟以法誅章,語在《元後傳》。"(王商史丹傅喜傳第五十二)
"陽朔中,京兆尹王章譏切大臣,而薦琅邪太守馮野王可代大將軍王鳳輔政,東郡太守陳咸可御史大夫。"(翟方進傳五十四)
人物評價
王章之後,漢朝基本上很難還有這樣耿直的大臣對於王氏專權有所彈劾了,這樣就更加凸顯了王章的地位。班固也說,王章死後,"自是公卿見鳳,側目而視,郡國守相、刺吏皆出其門。"(元後傳第六十八)最後弄得外家王氏"群弟世權,更持國柄,五將十侯,卒成新都。"(元後傳)
"初,章為諸生學長安,獨與妻居。章疾病,無被,臥牛衣中,與妻決,涕泣。其妻呵怒之曰:'仲卿!京師尊貴在朝廷人誰逾仲卿者?今疾病困厄,不自激昂,乃反涕泣,何鄙也!""後章任官,歷位及為京兆,欲上封事,妻又止之曰:'人當知足,獨不念牛衣中涕泣時邪?'章曰:'非女子所知也。'書遂上,果下廷尉獄,妻子皆收系。章小女年可十二,夜起號哭曰:'平生獄上呼囚,數常至九,今八而止。我君素剛,先死者必君。'明日問之,章果死。妻子皆徙合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