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代人大流士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玛代人大流士,基督教圣经人名。
1至5世纪基督教创立并从以色列传向希腊罗马文化[1]区域。313年,君士坦丁大帝颁布米兰诏书,基督教成为罗马帝国所允许的宗教。391年,罗马皇帝狄奥多西一世宣布它为国教。按照基督教经典的说法,基督教的创始人是耶稣,他30岁左右(公元一世纪30年代)开始在巴勒斯坦地区传教。耶稣声称,他的来临不是要取代犹太人过去记载在旧约圣经[2]的律法,而是要成全它。
圣经中的记载
波斯人古列的军队攻占巴比伦后,杀死迦勒底王伯沙撒,玛代人大流士作王管理迦勒底人的王国,当时他大约62岁。(但5:30,31)他也被称为“玛代族亚哈随鲁的儿子”。(但9:1)
大流士行使权柄,任命一百二十个总督管辖全国,又任命三个高官管辖这些总督,免得王的权益受损。这个管理架构看来主要是为了方便财政税收,因为总督的一个重要职责是为王室府库征收税款和贡物。(参看拉4:13)但以理是三个高官之一,由于他办事能力比别的高官和总督都要出色,大流士就打算擢升他为宰相。另外两个高官联同总督设下阴谋,要从法律上陷害但以理。他们这样做显然是出于妒忌,也可能是由于为官清正的但以理阻碍他们贪赃舞弊,他们就怀恨在心。高官和总督集合起来进见王,呈上一条法令,请求王签署。表面上,这条法令得到全体政府官员的支持(但他们并没有提到但以理)。法令禁止人在三十天内向大流士以外的“任何神、任何人呼求”,违者要被扔进狮子坑里。既然大流士是外国人,不久前才得到巴比伦的王权,因此从各方面去看,这条法令都有助于巩固大流士的王位,也使倡议这条法令的政府官员看来对大流士表示支持和效忠。(但6:1-3,6-8)
大流士签署法令后不久,就发现自己陷入进退两难的局面,也看出倡议这条法令的人其实别有用心。但以理因为继续向耶和华上帝祷告,成了第一个违反法令的人。(参看徒5:29)尽管大流士设法搭救但以理,使他不致受这条不可更改的法令制裁,最终还是不得不把但以理扔进狮子坑里。大流士表示,他相信但以理的上帝必能保护但以理。大流士整夜禁食,无法入睡,第二天急忙到狮子坑去。他发现但以理还活着,丝毫无损,就十分高兴。随后,王下令把指控但以理的人连同他们的家人,一起扔到狮子坑里去,使他们受到公正的报应。王又通告全国,下令“凡我王国各地的人民,在但以理的上帝面前都要颤栗畏惧”。(但6:9-27)
大流士的身分
大流士的身分在巴比伦时代和波斯时代的有关文献中均得不到印证,其身分有好几个可能。最主要的有3个推测:古列二世(但6:28所谓“波斯王古列”);刚比西斯二世(古列二世之子);古巴鲁(是历代古列和刚比西斯两朝,兼署河西、巴比伦两省的总督)。
据但以理书记载:“迦勒底王伯沙撒被杀。玛代人大流士年六十二岁,取了迦勒底国”(但5:30-31)。大流士是玛代族、亚哈随鲁之子(但9:1),被立为迦勒底国王时已62岁(但5:31)。但以理从未提及大流士是玛代王,更未提及他是波斯帝国之王,只说他是迦勒底(即巴比伦)的王。巴比伦帝国的范围只有米所波大米(巴比伦和亚述)与叙利亚及巴勒斯坦之地(叙利亚、腓尼基、巴勒斯坦)这两大部分;及至波斯帝国,始置巴比伦与河西两省,任巴比伦总督“一百二十个总督”;而且玛代大流士之年显然是在波斯古列3年(主前536)之前(但10:1至11:1)。
据两件拿波尼度在位期间的楔文铭版(拿波尼度编年史和以波斯诗体写成的拿波尼度本纪)可知,古列兵犯巴比伦之前,拿波尼度一直在提玛隐居,并已将国位传给儿子伯沙撒。主前539年10月12日,古列的大将乌巴鲁攻克巴比伦城。古列于29日入城,并任命一个叫古巴鲁的人作巴比伦总督。古巴鲁又复任命他手下的若干总督。大将乌巴鲁死于主前539年11月6日。
从以上两份材料可以看出,自拿波尼度而伯沙撒而古列,政权的易手是相当紧凑的,并无玛代人大流士插足其间的空隙。因此,“玛代大流士”或可能是古列本人,或可能是古列的一位重臣,或可能是皇储刚比西斯。但以理书在行文中是将“波斯王古列”和“玛代王大流士”作为两人并提的,这就排除了大流士即古列的可能性。再者,刚比西斯二世册立之年不可能已62岁;且已知他是主前529年即位作波斯王后,也同时作巴比伦王的,因此他的“元年”无论如何不能在“古列3年”(主前536)之前。又古列和刚比西斯的先祖均无称“亚哈随鲁”者。古列和刚比西斯的母系可能是玛代人,但他们均祖述父系,即波斯开国皇帝阿垦米尼的后代。他们自称波斯人,而非玛代人。
综上所述,可知这位“玛代王大流士”必是古列二世的臣属,伯沙撒被杀后他就受封辖其地而为“迦勒底的王”。这虽然只是个诸侯的封号,但在他的臣仆眼中,却如一方之王。这位大流士王之执政治事显然与古列同时,而绝不能在古列之先(但6:28)。符合这些条件的便只有那位接管伯沙撒领地作巴比伦总督,且又有权任命属下总督的古巴鲁了。至于古巴鲁的年岁、国籍、先祖之名等无可稽考,但他大概就是那位62岁的玛代人,父亲或其祖为亚哈随鲁。至于以斯帖记四章6节所载的“亚哈随鲁”是3代之后的一位君王,已考定为薛西一世。
记载古巴鲁事略的巴比伦古文献为数不少。从中可知他任巴比伦及河西总督凡14年(主前539-525),位高权重,其名是违法官吏的最后警告。有文献提及古列二世或刚比西斯二世者,记述在巴比伦干罪犯法之事必说得罪古巴鲁,而不说得罪古列或刚比西斯。巴比伦及河西之地是波斯帝国最肥沃之地,人口众多,属邦和语言不计其数。如此有权势的总督被其臣仆呼之为“王”,也实在是极自然的事。不过,这个结论尚因缺乏直接证据而非最后定论,至多只能认为是诸多推论之中最好的一个。在进一步的证据出现之前,以“巴勒底的王”玛代人大流士为巴比伦及河西总督古巴鲁的称号,我们认为是最可信的说法。
参考文献
- ↑ 文化的概念是什么,设栈,2019-11-28
- ↑ 《文学回忆录》听与读 | 第五讲:新旧约的故事和涵义 ,搜狐,2017-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