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法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生產法是中國的一個專有文化術語。
語言一發即逝,不留痕跡。當人類意識到需要把說出的話記下來時,就發明了文字[1]。在世界範圍內,曾經獨立形成的古老文字除我們的漢字外,還有埃及的聖書字、兩河流域的楔形文字、古印度的印章文字以及中美洲的瑪雅文[2]。後來,這些古老文字的命運各不相同,或因某種歷史原因而消亡,如瑪雅文;或因文字的根本變革而遭廢棄,如楔形文、聖書字,只漢字沿用至今,而且古今傳承的脈絡清晰可見,成了中華民族文化的良好載體。
名詞解釋
生產法是從生產角度計算國內生產總值的一種方法。從國民經濟各部門一定時期內生產和提供的產品和勞務的總價值中,扣除生產過程中投入的中間產品的價值,從而得到各部門的增加值,各部門增加值的總和就是國內生產總值。
生產法計算GDP的方法
計算公式為:
總產出-中間投入=增加值
GDP=各行業增加值之和
(1)總產出:也叫總產值,是指常住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生產的所有貨物和服務的價值總和,既包括新增價值,也包括轉移價值,反映一定範圍內各部門生產經營活動的總規模。總產出按生產者價格計算(各主要行業總產出的計算方法見各行業相關內容)。
(2)中間投入:是常住單位一定時期內在生產過程中,消費和使用的非固定資產貨物如原材料、燃料、動力和各種服務的價值。
(3)增加值:是總產出減去中間投入後的餘額,是生產單位生產的物質產品和服務的價值超過了在生產過程中所消耗的中間投入價值後的差額部分。反映一定時期內各部門、各單位生產經營活動的最終成果。
術語解釋
國內生產總值(GDP)是指一個國家和地區所有常住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生產活動的全部最終成果。國內生產總值有三種表現形式,即價值創造、收入形成和最終使用。從價值創造看,它是所有常住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生產的全部貨物和服務價值與同期投入的全部非固定資產貨物和服務價值的差額,即所有常住單位的增加值之和;從收入形成看,它是所有常住單位在一定時期內形成的勞動者報酬、生產稅淨額、固定資產折舊、營業盈餘等各項收入之和;從最終使用看,它是所有常住單位在一定時期內最終使用的貨物和服務價值與貨物和服務淨出口價值之和。
參考文獻
- ↑ 漢語是什麼語言,其本質是什麼?,搜狐,2020-10-19
- ↑ 精美絕倫的藝術瑪雅文字,搜狐,2021-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