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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租輕重》出自宋代文學家洪邁的《容齋續筆》卷七。

原文

李悝魏文侯作盡地力之教,云:「一夫治田百畝,歲收粟百五十石,除十一之稅十五石,余百三十五石。」蓋十一之外,更無他數也。今時大不然,每當輸一石,而義倉省耗別為一斗二升,官倉明言十加六,復於其間用米之精粗為說,分若干甲,有至七八甲者,則數外之取亦如之。庾人執概從而輕重其手,度二石二三斗乃可給。至於水腳、頭子、市例之類,其名不一,合為七八百錢,以中價計之,並僦船負擔,又須五斗,殆是一而取三。以予所見,唯會稽為輕,視前所云不能一半也。董仲舒為武帝言:「民一歲力役,三十倍於古,而田租口賦,二十倍於古。」謂一歲之中,失其資產三十及二十倍也。又云:「或耕豪民之田,見稅十五。」言下戶貧民自無田,而耕墾豪富家田,十分之中以五輸本田主,今吾鄉俗正如此,目為「主客分」雲。

作者簡介

洪邁(1123~1202年),字景盧,號容齋,又號野處,南宋饒州鄱陽(今江西省鄱陽縣)人。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學士、資政大夫、端明殿學士,宰執、封魏郡開國公、光祿大夫。卒年八十,諡「文敏」。配張氏,兵部侍郎張淵道女、繼配陳氏,均封和國夫人。南宋著名文學家[1]。主要作品有《容齋隨筆》《夷堅志》

《容齋隨筆》分《隨筆》、《續筆》、《三筆》、《四筆》、《五筆》,共五集七十四卷。其中前四集各十六卷,因書未成而作者過世,故《五筆》僅為十卷。這部書內容範圍頗廣,資料甚富,包括經史百家、文學藝術、宋代掌故及人物評價諸方面內容。它對後世產生了較為深遠的影響,《四庫全書總目提要[2]推它為南宋筆記小說之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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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齋隨筆》
《容齋隨筆》等古籍發行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