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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德艳 |
皮德艳,女,汉族,1964年9月出生,江西樟树人。198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
曾任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现任江西省安全厅纪检组组长。
基本内容
中文名:皮德艳
民族:汉族
出生日期:1964年9月2日
信仰:共产主义
参加工作:1983年8月
国籍:中国
出生地:江西樟树
职业:公务员
主要成就:曾任宜春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入党时间:1986年4月
履历
1981.09——1983.07,江西省政法学校学习;
1983.08——1991.12,江西省清江县人民法院助审员、审判员(1986.09—1988.09全国法律业余大学专科班学习);
1991.12——1993.08,江西省樟树市人民法院副科级审判员、副庭长、庭长;
1993.08——1995.10,江西省樟树市人民法院主任科员、执行庭副庭长、城关法庭庭长;
1995.11——1996.11,江西省樟树市洋湖乡党委副书记、乡长(1996.09—1996.12江西省宜春地委党校中青班学习);
1996.12——1999.01,江西省樟树市永泰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1996.07—1998.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9.01——2000.06,江西省樟树市大桥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00.07——2000.10,江西省宜春市检察院党组成员;
2000.10——2002.09,江西省宜春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
2002.09——2006.03,江西省宜春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正县级)、党组成员(2002.10—2003.01江西省委党校第21期中青班学习;2001.09—2003.12江西省委党校法律研究生班学习);
2006.03——2009.09,中共江西省高安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2009.09——2011.09,中共江西省高安市委书记;
2011.09——2012.11,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中共高安市委书记;
2012.11——2014.11, 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现任江西省纪委驻省国家安全厅纪检组组长。
职务任免
江西宜春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1]于2014年11月28日决定免去:皮德艳的宜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参考文献
- ↑ 皮德艳副市长到万载县调研集中餐具消毒专项整治工作,大江网, 2013-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