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欢迎当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实资料,洗刷冤屈,终结网路霸凌。

石中英(诗人)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事实揭露 揭密真相
跳转至: 导航搜索


姓名 石中英
别名 俪玉,号如玉
出生年  1889
死亡年  1980
参与社团 芸香吟社
编著作品 《芸香阁俪玉吟草》


石中英(1889-1980),字俪玉,号如玉,台南市人。出身于台南富户“石鼎美”家族,家中聘有塾师到宅授课,故自幼即熟读典籍,擅长诗词,又曾入“台湾总督府医学专门学校”(今台大医学院前身)学习接生,取得助产士执照。石中英曾为延续汉文而设立“芸香阁书房”,以传统诗词及儒家经典教导学生。亦曾与蔡碧吟韩锦云黄雪琼等女诗人共组女性诗社“芸香吟社”。综观这位女性诗人的一生,出生于末,成长于日治时期,中年后旅居大陆,战后又回到台湾,一生跨越清末、日治、战后三个时代,其诗作风格亦随时空的流动更迭而变化,《芸香阁俪玉吟草》中,有对身为女性的怜惜反惜,有对时事、社会的感触,亦有对家国衰弱的叹息,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积极书写国族意识的诗篇,深具抵抗色彩,此类作品已非传统的闺阁笔墨,实为日治时期具备独特风采与生命力的女诗人。


七言律诗

台湾沦陷四十周年有感
地皮剥尽吸膏油[1],植矿佃盐恣意收[2]。渔火七鲲[3]犹在望,风光八景变荒丘[4]。劫灰[5]四十年来后,血迹三条溪涧留。专制政权民叹息,六三法网脱无由[6]。(民国廿四年六月十七于泉州桐城)

(台湾于光绪廿一年(1895)五月卅日,日寇北白川宫卒兵由澳底上陆,至六月中旬,台北被占,日皇预派为总督桦山即于六月十七日在台北设治,故每年六月十七日为始政纪念日而庆祝。是“六一七”为台湾沦亡日,本日(民国廿四年六月十七日)为四十周年,故由台湾革命同志筹集旅次泉州各县同乡集会纪念,并刊发专刊及传单分别派员到厦鼓散发,俾能唤起同胞奋起共图收复。至“六三法网”,乃日本治台之六十三号法案,为总督之专制统治,迭经台革及民众党等力予反对)。

【题解】
本诗为七言律诗,收入《芸香阁俪玉吟草》。此诗作者自注写于民国24年(昭和10年,1935)泉州桐城,当时石中英已赴大陆,与吕伯雄缔结连理,吕伯雄与爱国同志正在华南筹组“台湾革命党”,适逢6月17日为日本统治台湾四十周年之始政纪念日,台湾总督每年此日皆举行庆祝仪式,然而对台湾民众而言,此日则为“台湾沦亡日”,于是乃召集党员,印发传单,广发到厦门、鼓浪屿各地,以使台湾人铭记丧国之痛,希望能唤起同胞之感情,共图抗日事业,凡此,石中英皆参与其中。诗句历数殖民统治对台地经济之剥削榨取,昔日秀丽风光不复得见。诗末对异族统治的不公发出异议,而六三法案更是专制极权之恶法,台人身处其中唯有叹息而已。句句显发慷慨激昂的民族意识与深刻的社会观察。

【延伸阅读】
1. 吕伯雄〈台湾沦陷四十周年纪念〉(民国二十四年六月十七日于泉州)。

七言绝句

将离婚有感
每逢薄幸[7]欲何之,最是无情轻别离。始觉冰人[8]多巧语,当年误信悔难追[9]。(其一)

有郎如此愿无郎,薄命深宵恨转长。自顾颜容憔悴甚,无心对镜理残妆[10]。(其二)

【题解】
本组诗为七言绝句,收入《诗报》第二十八号“海国清音”栏(1932年1月15日)。石中英生平经历两段婚姻,首次结婚对象为鹿港诗人陈子敏,双方都具有深厚汉学素养,诗作中也都曾显露对日人政权的厌恶,婚后夫唱妇随,经常相偕出游并参加诗友聚会,日渐开拓眼界,然而或许因为陈子敏经常与朋友买笑寻欢,令石中英深感孤寂愁闷,在日日以泪洗面之后,乃决定主动提出离婚以结束这段令人伤心的婚姻。昭和6年(1931)汉文杂志《藻香文艺》刊出石中英意欲离婚的诗作〈离缘有感率成四绝〉,一个月后,石中英取前述四首绝句之第二、三首再投稿于《诗报》,字句稍有改易,即为本处〈将离婚有感〉绝句两首,当有昭告众多诗友之用意。

【延伸阅读】
1. 石中英〈离缘有感率成四绝〉,《藻香文艺》(1931)

2. 叶荣春〈谨步俪玉女士有感芳韵〉,《诗报》(1932)

3. 廖印束〈和石俪玉女士离婚感怀瑶韵〉,《诗报》(1932)


注释

  1. 地皮剥尽吸膏油:地皮,土地;膏油,灯油,两者皆指百姓的财物。全句意谓日人统治台湾后,官吏残酷搜括百姓财物。
  2. 植矿佃盐恣意收:日官任意开采台湾的物产。
  3. 渔火七鲲:渔火,渔舟中的灯火。七鲲,罗列于安平外海的七个岛屿。鲲鯓,指近海浮出水面的大型沙洲,如鲲浮游于海上。在过去鲲鯓与岸边有浅海相隔,外向大洋。根据《台湾府志‧卷一‧封域‧山川记载》,当时有一到七鲲鯓,中间互相接连,上面是一连串的渔村。
  4. 风光八景变荒丘:八景,是依据各地特殊景观而认定之八个具代表性的景观,此处八景应为为:安平晚渡、沙昆渔火、鹿耳春草、鸡笼积雪、东溟晓日、西屿落霞、澄台观海、斐亭听涛等八种景色。
  5. 劫灰:本意是劫火的馀灰,后多用以指称因为战乱或大火毁坏后的残迹或灰烬。
  6. 六三法网脱无由:日本治台第二年(1896),颁布之法律第六十三号简称六三法,最大的特色在于“总督可以公布具有法律效力的命令”,紧急时更可临时颁布命令,也就是说总督除了自身的行政权外,还享有立法权,不受日本议会之制约,奠定了台湾总督之绝对权力的法律基础。此法原定施行期限是三年,但延期至1907年才经修订为“三一法”。
  7. 薄幸:无情、负心之意。
  8. 冰人:媒人的代称。
  9. 当年误信悔难追:当时误信媒妁之言而结婚,由此可知婚前彼此并不相识,如今后悔莫及。
  10. 无心对镜理残妆:因丈夫时常深夜不归,长夜凄凉,容颜日渐憔悴,却也无心对镜梳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