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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路街道

图片来自网络

中文名 :石路街道

所属地区: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

石路街道(已撤销),隶属于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地处苏州市北部,东濒护城河与平江区桃花坞街道隔河相望,南与沧浪区胥江街道接壤,西与金阊街道相邻,北与留园街道毗邻,总面积1.8平方千米。2011年末,石路街道辖区户籍人口38898人。 1955年6月,设横马路街道、丁家巷街道,属西区。1962年6月,城区撤销人民公社,改称石路街道。2003年12月,彩香街道桐泾路以东5个居委会划入,所辖毛家桥居委会划归彩香街道。 截至2016年7月,石路街道辖7个社区,街道办事处驻彩香一村南区社区。2017年3月,撤销桃花坞街道、石路街道、金阊街道,以原三街道管理区域合并设立新的姑苏区金阊街道。 2011年,石路街道完成财政总收入7.2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3.5亿元,比上年增长14.4%。2011年,实现全街道地区生产总值50.83亿元。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营业税1.2亿元,增值税1.6亿元,企业所得税1.3亿元。人均财政收入18510元。

位置境域

石路街道地处苏州市北部,东濒护城河与平江区桃花坞街道隔河相望,南与沧浪区胥江街道接壤,西与金阊街道相邻,北与留园街道毗邻,总面积1.8平方千米。

人口

2011年末,石路街道辖区户籍人口38898人,城镇化率100%。登记在册暂住人口7595人。户籍与暂住人口中,男性22126人,占47.6%;女性24367人,占52.4%。2011年,人口出生率7‰,人口死亡率6.5‰,人口自然增长率0.5‰。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21610人。

经济

2011年,石路街道完成财政总收入7.2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3.5亿元,比上年增长14.4%。2011年,实现全街道地区生产总值50.83亿元。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营业税1.2亿元,增值税1.6亿元,企业所得税1.3亿元。人均财政收入18510元。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2011年末,石路街道有幼儿园2所,在园幼儿628人,专任教师41人;小学1所,在校生454人,专任教师34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普通高中1所,在校学生1256人,专任教师141人;辖区内还有苏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苏高工校区。

文体事业

2011年末,石路街道有文化艺术团体11个,辖区内还有人民影剧院、梅竹书苑、苏州市演艺中心等市、区级文化单位。有石路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石路科普文化广场、科普长廊各1个。主要文化艺术团体有雄风艺术团、老妈妈合唱团、鼓舞队、民星艺术团、彩韵京剧艺术团等。举办的文化活动有“轧神仙”金阊民俗文化旅游节、社区“邻里节”、石路“美食节”等,其中“轧神仙”金阊民俗文化旅游节每年吸引游客人数超过50万人次。2011年末,石路街道有体育活动场地43处,全民健身点8个,体育社团22个,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73人。每年定期举办的体育活动有“健身大拜年”“全民健身节”。100%的城市社区安装了健身器材,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65%。

医疗卫生

2011年末,石路街道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精神卫生工疗站1个。专业卫生人员26名,其中执业医师8人,执业助理医师5人,注册护士7人,其他专业技术人员6人。2011年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2.2万人次。

社会保障

2011年,石路街道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165户,267人,支出151.8万元。医疗救助344人次。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98人,抚恤事业费支出99万元。有社区事务受理中心1个,社区服务中心1个,社区服务站7个,精神卫生工疗站1家。2011年末,新增就业人员3568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187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268人,城镇失业人员年末领取失业保险金245人。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和仲裁机构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5件,通过调解方式结案15件,涉及劳动者16人,涉及金额1.4万元。


参考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