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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朝诸侯国之祭国
 

分封君主 :不详

国 都 :不详

建立时间 :不详

建国之君 :祭伯

亡国之君 :不详

灭亡时间 :前722年

史书记载 :《春秋左氏传

祭国,是中国历史上周朝时期的一个诸侯国。

周公东征,剿灭三监之乱[1]周成王改封此地给周公第八子祭伯

周昭王南征荆楚,祭公随行,回师途中,船沉汉水,祭公与昭王溺水而亡。

祭公之子祭公谋父是穆王时的名臣,他曾谏阻穆王不要征伐犬戎,而以德安邦。作为王臣,他虽然反对但仍陪伴周穆王西征和巡游。

鲁隐公元年(前722年),郑国东迁时被灭,成为郑国大夫祭仲的食邑。

目录

祭公谏征犬戎

昔我先世后稷,以服事虞夏。及夏之衰也,弃稷弗务,我先王不窋,用失其官,而自窜于戎翟之间。不敢怠业,时序其德,纂修其绪,修其训典;朝夕恪勤,守以惇笃,奉以忠信,奕世戴德,不忝前人。至于武王,昭前之光明,而加之以慈和,事神保民,莫不欣喜。商王帝辛,大恶于民,庶民弗忍,欣戴武王,以致戎于商牧。是先王非务武也,勤恤民隐,而除其害也。

夫先王之制: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侯、卫宾服,夷、蛮要服,戎、狄荒服。甸服者祭,侯服者祀,宾服者享,要服者贡,荒服者王。日祭,月祀,时享,岁贡,终王,先王之训也。

有不祭,则修意;有不祀,则修言;有不享,则修文;有不贡,则修名;有不王,则修德。序成而有不至,则修刑。于是乎有刑不祭,伐不祀,征不享,让不贡,告不王。于是乎有刑罚之辟,有攻伐之兵,有征讨之备,有威让之令,有文告之辞。布令陈辞,而又不至,则又增修于德,无勤民于远。

是以近无不听,远无不服。今自大毕、伯士之终也,犬戎氏以其职来王,天子曰:‘予必以不享征之’,且观之兵,其无乃废先王之训,而王几顿乎?吾闻夫犬戎树椁,能帅旧德,而守终纯固,其有以御我矣。”王不听,遂征之,得四白狼、四白鹿以归。自是荒服者不至。[2]

视频

春秋战国疆域变化

参考资料

  1. 三监之乱,历史剧
  2. 祭公谏征犬戎 ,新浪网,2016-04-25